索引号 | 01525532-1-/2022-0912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9-12 |
文号 | 保食安办〔2022〕15号 |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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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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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食安办〔202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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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保山市2022年全国食品安全
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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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政府食安办,市政府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市科协、市质量技术综合检测中心: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27部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22〕6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云南省202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云食安办发〔2022〕19号)要求,结合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市政府食安办决定于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山市202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推进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落到实处。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2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共创食安新发展 共享美好新生活”。
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食品的需求更加多元,食品安全从数量安全、质量安全向营养、健康拓展,要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维护和优化高效、有序、统一、安全的市场环境,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引导带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产品供给更营养、更健康;要不断创新治理模式,引导各界共同参与,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食品安全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宣传食品安全人人有责、共治共享的理念。
(二)集中展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依法履职尽责,完善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利用科技赋能提高监管效能,维护食品安全,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新思路新做法新成效。
(三)引导食品企业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加强生产经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引领食品产业创新驱动、提档升级,发挥品牌效应,推动高质量发展。
(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提高维权能力和科学素养,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三、活动安排
(一)市级层面。市政府食安办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研究制定《保山市202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见附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活动。
(二)县(市、区)层面。各县(市、区)政府食安办要联合同级有关部门、单位,与市级同步举行宣传周分会场活动,并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协(学)会,广泛开展面向广大消费者、食品从业者和媒体记者等的科普宣传、诚信从业、技能培训等主题宣传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作为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保山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重要平台,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推动形成共治共享格局。
(二)加强领导。建立各级食品安全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同步部署疫情、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三)增强实效。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切实形成全媒体覆盖格局。注意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不断丰富宣传思路和方式方法。加强宣传周期间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四)严肃纪律。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五)及时总结。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总结报告于9月20日前报市政府食安办(附活动的影像资料)。
联系人:赵直达;电话:2200779;邮箱:bsssab@126.com。
保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保山市202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
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
一、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
9月15日,在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楼以视频会议方式全市统一同步举行“保山市202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市政府领导出席并讲话,市直有关单位分管领导,检验检测机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社会团体、新闻媒体代表等参加。(市政府食安办主办,市政府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配合)
二、开展食品安全警示教育
组织全市各级政府食安委、食安委成员单位和从事食品安全工作的人员,观看云南省食品安全警示教育片《警醒·责任》,通过警醒反思和借鉴学习,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委政府、行业管理部门、监管部门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树牢严实作风,落细落实责任,持续有力地抓好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市政府食品安全办主办,市政府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配合)
三、开展食物中毒防控宣传
重点围绕野生菌、散装白酒、毒性中药材、农村集体聚餐、校园食品安全等食物中毒易发高发环节和领域,持续深入开展食物中毒防控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市政府食品安全办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主办)
四、食品安全进企业和食品检验机构“开放日”活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管人员等走进保山城北新型农民街综合集贸市场活禽屠宰点、经营企业(保山市城投双桨餐饮有限公司)、食品检验机构(保山市质量技术综合检测中心),实地了解食品生产经营情况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情况。(市政府食品安全办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检中心主办)
五、保山小粒咖啡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调研座谈会。组织咖啡企业、有关专家召开保山小粒咖啡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调研座谈会,与会专家围绕保山小粒咖啡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中的现状、存在问题、下一步措施等展开交流研讨。(市市场监管局主办)
六、系列主题日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云南省202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云食安办发〔2022〕19号)要求,结合实际开展系列主题日活动。
(一)市检察院
开展检察机关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成效宣传活动。在有关媒体宣传检察机关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工作成效、案件特点、地方做法和相关案例等。
(二)市教育体育局
开展2022年“师生健康 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总结《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学校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贯彻落实情况,指导全市开展寓教于学、寓教于乐的校园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活动。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组织参加《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培训班,宣贯诚信体系和国家标准,交流现场评价经验,提升诚信管理体系评价人员能力和水平。
(四)市公安局
举办“严打食品犯罪 保卫民生安全”主题日活动,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开展集中宣传,全面展示“昆仑2022”、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特别是食用农产 品领域犯罪工作成效,走访重点食品企业,支持企业打假维权,教育引导群众提升防范意识,有力震慑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
(五)市交通运输局
开展食品冷链运输安全宣传活动,宣传普及冷链运输法规制度、服务标准、温度监测、车辆运输安全及追溯等知识,推进冷链运输畅通高效、智慧便捷、安全规范发展,为保障食品流通安全、减少食品流通环节浪费提供有力支持。
(六)市农业农村局
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贯彻主题日活动,聚焦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法律普及宣传和教育培训,科学普及质量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关注度,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良好社会氛围。
(七)市卫生健康委
举办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科普宣教主题日活动,宣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食源性疾病防控,倡导合理膳食,助力健康保山建设,推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素养,弘扬合理膳食、杜绝浪费等传统美德,营造人人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科普的良好氛围。
(八)腾冲海关
举办“共担安全责任 共享美好生活”主题日活动,组织开展进出口食品安全口岸行、社区行、培训讲座、交流互动等活动,集中宣传近年来“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口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向进出口和口岸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向消费者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九)市发展改革委
举办“节粮减损 营养健康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活动,开展粮食标准质量相关宣传,交流粮食标准质量经验和做法。
(十)市科协
在全国科普日期间,线上线下开展食品安全主题科普宣传活动。
(十一)市供销合作社
协助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开展“政府帮扶安全供给”活动,配合做好宣传工作,引导采购人提高质量安全辨别能力,增强供应商质量安全提升意识。
(十二)市市场监管局
1.上线“保山阳光政务”栏目,介绍食品安全监管、突出校园食品安全、农村食品安全、野生菌中毒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工作成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关心关切。
2.深入开展市场领域“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为主线,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并对前期工作开展回头看,组织督导调研,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开展食品安全进超市、进农贸市场宣传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全市大中型超市和农贸市场,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政策宣传,督促指导超市和市场开办方、经营户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守法诚信经营。
4.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农副产品食用安全问题现场进行释疑解惑,增强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理解。
5.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教育活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集体宣读《食品安全承诺书》,共同向社会承诺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经营,全体参会人员在签名墙签名。
6.开展“知‘食’比拼,健康同行”食品安全知识线上答题活动。
7.组织参加省食品检查队伍培训。组织125名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参加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的食品检查队伍培训,强化队伍能力素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