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2-1-/2022-0805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8-05 |
文号 | 保市监发〔2022〕68号 | 浏览量 |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相关科室: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实施方案》已经2022年7月27日市局党组会议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
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保山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任务清单的通知》(保安发〔2022〕6号)要求,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和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局党组(党委)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集体学习,专题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典型事故案例等。
(三)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要求,各科(股)室要认真梳理各自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明确监管责任,依法依规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切实抓好落实。
(四)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市场监管重点工作谋划部署,并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内容。
(五)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每2年组织1次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六)由实职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二、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七)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要求,督促企业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保障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必要投入,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八)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九)组织建立并落实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十)按规定组织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三、组织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
(十一)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安排,认真落实《保山市重大安全风险大排查工作方案》,聚焦超期未检电梯、锅炉、翻新“黑气瓶”、城镇燃气管道、叉车、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十二)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着力抓好危险化学品风险集中治理、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叉车、起重机械专项整治、电梯质量安全提升等专项整治行动。
(十三)高度重视国家、省、市考核、巡查、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举一反三,逐条逐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该落实。
四、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十四)严把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等企业设立前置审批事项关,未经许可,不得办理营业执照。
(十五)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不符合法定程序、条件的,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充装不予许可或办理使用登记。
五、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
(十六)严肃查处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中转包、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和人员施工、临时拼凑安装人员施工、施工质量缺失、不申报安装监督检验等违法行为。
六、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十七)在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中,把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点任务进行认真排查,聘用劳务派遣或灵活用工人员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应检查用人单位是否将其纳入本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统一管理,是否做到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七、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行动
(十八)以重点工程使用特种设备、化工企业压力容器和工业管道(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医院、商场、车站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工贸行业起重机械、叉车,城镇燃气压力管道、游乐场所和旅游景区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等为重点对象开展“打非治违”行动。重点打击未经许可生产特种设备、充装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非法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特种设备超期未检使用、未注册登记使用、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操作、设备带病运行、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不落实、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重大风险点管控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的问题
(十九)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要理直气壮,紧盯各类违法行为不放,督促企业彻底整改。常规监督检查和一般企业的监管以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为主,对规模大、风险高、专业性和技术性强的企业或者案件,由市级市场监管局会同辖区县(区、市)市场监管局共同检查或由市局直接检查执法,做到执法精准有力,隐患闭环管理。
(二十)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大力推行异地交叉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聘专家检查等手段,严格依法处罚。
(二十一)对近2年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的使用单位,在正常执法计划的基础上实施动态检查,年度内检查次数至少增加1次。
九、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
(二十二)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充分考虑特种设备安全等安全监管执法的专业性、特殊性,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配齐建强监管执法队伍,加大执法装备投入,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安全监管执法任务。
(二十三)着力提高基层执法监管能力,以执法培训、交叉检查、现场指导等形式,重点解决“查不出、查不准、不敢执法等”难题。
十、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二十四)拓宽举报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市民热线、部门举报热线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对重大风险隐患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二十五)依法受理、及时处理涉及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的举报,依法保护举报人,不得私自泄露有关个人信息,对举报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或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报有关部门予以奖励。
十一、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突发事件上报制度
(二十六)市场监管领域发生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全系统必须严格按照《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紧急信息报送机制确保报送时效的通知》进行报告。做到30分钟内口头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向上级对口部门上报时,必须同步报同级党委、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并注明报送上级部门的名称、报送时间(具体到年、月、日、时、分)。
(二十七)如发生与特种设备有关的事故,一时无法判断是否为特种设备事故的,事故快报均可按“特种设备相关事故”上报,待进一步落实准确后,再按正式特种设备事故报告流程上报或者撤报(不属特然种设备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