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2-1-/2020-0901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9-01
文号 保质强办发〔2020〕3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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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质量强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市综合技术检测中心:

为深入贯彻《市场监管总局等16个部门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20〕133号)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开展“质量月”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现就我市开展2020年“质量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建设质量强国 决胜全面小康

二、活动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以质量提升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企业通过提升质量提升效益和竞争力,更好应对疫情带来的冲击和挑战。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系统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推动开展云上“质量开放日”、质量云课堂等活动,以线上展厅、线上培训、专家远程诊断等形式,加强科学质量管理方法交流互鉴,提升质量管控水平。鼓励行业标杆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加强对上下游两端企业的支持带动,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开展质量品牌精准帮扶活动,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二)加强高质量发展主题宣传,推动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保山高质量跨越发展工作安排。推动质量标杆企业开展以质量提升抓“六保”、促“六稳”的宣传倡议活动。开展12315平台宣传、电梯安全宣传周、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服务认证体验周、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等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兴媒体各类平台,积极宣传各行各业基层单位和一线工作者在抗疫情、稳增长、提质量、增效益方面的典型事迹,在全社会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精神。

(三)严格监管执法,着力净化市场环境。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巩固拓展疫情防控成果,维护市场平稳健康运行。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抓好校园食品、保健食品等安全监管。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做好日用消费品、重点工业品、危险化学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专项行动及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强化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防疫物资和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四)强化消费者维权,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需要,加大维权力度,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落实企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体责任作用,推动企业向社会和消费者开展放心消费自我公开承诺,强化信用约束和信用惩戒,开展集贸市场计量专项检查,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和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解决消费纠纷。

(五)开展帮扶行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有效质量技术支撑,着力帮扶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渡过难关。深入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开通中小企业计量技术咨询“直通车”,推动计量精准施“测”服务。鼓励标准技术服务机构围绕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标准化咨询等标准技术服务。引导认证机构对企业开辟线上咨询、受理、评价等综合服务通道。加强质量技术信息资源整合聚集和开放共享,探索实施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活动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领导,各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结合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创新活动形式,做好活动策划,加强活动组织实施和风险防控。要坚持企业、群众自愿参加活动的原则,不干扰企业、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严禁借活动名义向企业摊派收费、搭车收费等行为。

精心安排活动内容。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因地制宜,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好全市“质量月”活动。鼓励充分利用互联网等资源,线上线下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提升社会参与度。要严格遵守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合理确定相关活动的规模、人数等,做好卫生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

(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开展全市“质量月”活动与促进企业全面复工复产达产、打通产业循环、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助力决战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起来。推动企业切实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提升质量竞争力,更好应对疫情带来的冲击挑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达产方面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质量问题,让群众感受到“质量月”活动的成效。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0年“质量月”活动海报请从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网站自行下载,链接为:http://www.samr.gov.cn/zlfzj/zlgl/

202008/t20200819_320874.html。

请各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部门于2020年10月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图片及视频资料、统计表报市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李国元 电话:0875—2162087

邮箱:

附件:1.云南省实施品牌和质量强省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2.2020年全市“质量月”活动统计表

保山市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市

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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