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市药品评价中心:
现将《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的通知》(云药监注〔2021〕1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