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2-1-/2021-052800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5-28 |
文号 | 〔2021〕—149 | 浏览量 |
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优质高效办理好保山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和保山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提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法》,按照“三坚持”“三对照”原则,2021年6月底前,以精确的调研方向、精细的办理措施、精准的答复内容协同各主办单位优质高效办理完成政协提案11件(含市级领导重点督办政协提案1件),并积极推动提案所提问题的解决。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2021年市市监管局协同承办的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有序开展,高质量办理。成立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吴云龙 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 旻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斌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永泉 党组成员、食品药品安全总监
成员为各职级调研员,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负责各提案办理工作的协调、督促督办,答复、总结上报等工作。由金永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瞿海、龙小东为办公室成员,瞿海为承办工作联系人。
三、任务分解
(一)市级领导重点督办政协提案(1件)
第114号提案(民建保山市委)关于因地制宜打造保山高端特色农产品的建议(市农业农村局主办,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协办)
责任领导:吴云龙
责任科室:认证认可科牵头,标准科、知识产权科、食品监管科配合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二)协办政协提案(10件)
1.第7号提案(农工党)关于释放地摊经济活力的建议(市商务局主办,市市场监管局协办)
责任领导:许旻
责任科室:消保科牵头,餐饮服务科、食品监管科、信用监管科配合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2.第8号提案(农工党)关于将病媒生物防制纳入政府重要工作内容的建议(市卫生健康委主办,市市场监管局协办)
责任领导:张永泉
责任科室:餐饮服务科牵头,食品监管科、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配合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3.第30号提案(于相州)关于加强保山中心城市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管的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主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协办)
责任领导:吴云龙
责任科室:特设科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4.第27号提案(张立新)关于切实落实“门前三包”制度激发全民参与爱国卫生行动的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主办,市场监管局协办)
责任领导:张永泉
责任科室:餐饮服务科牵头,消保科、食品监管科、执法指导科配合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5.第68号提案(民盟)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建议(市教育体育局主办,市市场监管局协办)
责任领导:张永泉
责任科室:餐饮服务科牵头,食品监管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配合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6.第81号提案(线世海)关于将快递、外卖等公共服务行业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的建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交警支队协办)
责任领导:吴云龙
责任科室:网监科牵头,餐饮服务科、信用监管科配合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7.第106号提案(万从先)关于更新隆阳城区老旧小区天然气管道排除公共安全隐患的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主办,市市场监管局协办)
责任领导:吴云龙
责任科室:特设科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8.第118号提案(民建)关于规范管理未成年人纹身行为的建议(市教育体育局主办,市市场监管局协办)
责任领导:许旻
责任科室:审批服务科牵头,法规科、执法指导科、广告监管科配合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9.第128号提案(致公党)关于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提案(市卫生健康委主办、市教育体育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协办)
责任领导:张永泉
责任科室:餐饮服务科牵头,药品监管科、特设科、审批服务科配合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10.第174号提案(线世魁)关于规范城市新建小区物业费用收取的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协办)
责任领导:许旻
责任科室:价竞科牵头,消保科配合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各责任领导、承办科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政治性、法定性,切实强化政治责任担当,狠抓落实,坚决防治走过场等形式主义。
(二)明确办理时限,限时办理答复。各承办科室要对照职能职责认真研究,有力有效推进,承办的提案自交办之日起1个月内(2021年6月30日)办理答复完毕。因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确实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可申请延长办理时限,但不超过3个月(2021年8月30日)。
(三)强化责任落实,提高办理质量。2021年承办的提案均为协办件,各责任领导要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具体承办科室要主动加强与主办单位的沟通协调,严格落实协办责任,深入细致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把质量关,加强督办催办,按时高质量做好答复、平台录入和总结上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