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2-1-/2021-032600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3-26 |
文号 | 〔2021〕—89 | 浏览量 |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2021年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的通知》(云市监办函〔2021〕1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结合“质量月”“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世界认可日”“中国品牌日”等活动,加强对质量技术服务的宣传,传递质量正能量,传播质量文化,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使“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理念成为中小企业的价值追求和时代精神,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奠定质量技术基础。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认真总结工作创新方法和典型经验,于每月27日前、6月28日前和12月20日前分别将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月报表、半年工作总结和年终工作总结报市局质量科。
附件: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2021年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的通知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