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2-1-/2022-0505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5-05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87号、94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塑料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组织询价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格、具备履约能力的服务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塑料分类垃圾桶采购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标包划分:一个标包,不得转包、分包
4.采购预算:6万元
5.质量标准: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6.采购内容和要求:采购240L(全新料)四色塑料分类垃圾桶264支,喷涂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赠并负责运送至昌宁县珠街彝族乡。
7.完成时间:2022年5月30日前。
二、询价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法定要求:询价申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特殊要求:
1.服务商所投产品(设备)须满足其自身经营范围。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询价,否则申请无效。
3.询价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申请人报名时间
1.申请人报名时间: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13日(3个工作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恕不受理。
2.申请人报名地点: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01办公室,联系电话:0875—2233582,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五、申请人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函(包括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4.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其他相关资料等。
六、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询价地点
1.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截止2022年5月16日下午17时30分;
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3.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地点: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01办公室(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正阳北路305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