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2-1-/2022-0708108 发布机构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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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任保山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的公告

  

为依法推进保山市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根据保山市人民检察院、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保山市司法局、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山市应急管理局、保山市商务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保山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等四份文件的通知》(保检会〔20224)要求,按照保山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选任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税务师)、企业合规师等专业人员加入保山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欢迎相关专业人员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程序  

主要通过发布公告、本人申请、单位推荐、材料审核、考察了解、初定人选、公示监督、确定人选、颁发证书等程序进行。  

二、选任范围

首次选任以保山市范围内的相关专业人员为主,包括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税务师)、企业合规师、审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等相关领域专业人员以及有关行业协会、商会、机构、社会团体的专业人员,相关专家学者。生态环境、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政府部门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  

、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拥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备履行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其所在单位或者所属有关协会组织同意其参与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2.道德品行良好,具备良好职业操守;  

3.具备本行业从业资格,从事本行业工作满年;  

5.工作业绩突出,近三年内考核为称职以上;  

6.熟悉企业运行管理或者具备相应专业知识。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  

1.近三年内受过与执业行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  

2.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党籍等情形  

3.被列入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禁入名单的;  

4.其他不适宜履职的情形。  

四、选任名额  

本次拟选任45名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加入保山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其中,律师15名,注册会计师5名,注册税务师(税务师)5名,企业合规师3名,审计师3名,资产评估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等相关领域专业人员以及有关行业协会、商会、机构、社会团体的专业人员10名,相关研究领域专家学者4名。  

、选任标准  

确定拟入库人选时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执业(工作)时间、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研究成果、表彰奖励,以及所在单位的资质条件、人员规模、所获奖励、行业影响力等情况。本期入库人选的任职期限为年。期满后经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审核可以续任。  

、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及权利义务  

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受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的指派负责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及其完成情况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包括审查涉案企业合规计划,检查合规建设进展情况,考察评估合规建设结果并提交合规考察书面报告等工作。  

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有权根据履职需要获取相关文件资料,参加有关会议和考察活动,接受业务培训。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应当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回避、廉洁等规定。专业人员系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等中介组织人员的,在履行第三方监督评估职责期间不得违反规定接受可能有利益关系的业务;在履行第三方监督评估职责结束后一年以内,上述人员及其所在单位不得接受涉案企业、个人或者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单位、人员的业务。  

七、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85日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所在单位、组织推荐与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个人申报的,需经申报人所在单位或者所属有关组织推荐或同意。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税务师)、企业合规师、审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等相关行业协会可以推荐合适人选。  

(三)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同时通过邮寄及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提交,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提交。  

1.经签名盖章的《保山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入库申请(推荐)表》(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工作证(执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行业资格证书、职业证书、职称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有代表性的论文、专著、获奖及相关专业荣誉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邮寄方式:纸质材料需提供一式三份,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至保山市工商联(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258号市委大院北附楼2楼),报名截止日期以邮政特快专递官网查询的物流信息或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收件人:王卉,联系电话:0875221071715087561919。(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bssgsl@163.com)。  

  

保山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

20227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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