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2-1-/2023-0118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1-18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保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被省人民政府授予“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的领导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月23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例会,由杨新锦局长传达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10月14日,组织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再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宣传,在单位办公楼电子大屏滚动播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标语,在单位法治宣传栏上载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内容。通过学习宣传贯彻,推动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局长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本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推进落实涉及我局依法治市重点任务坚持对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审议,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年内6次党组会议听取法治建设、行政执法培训等方面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推动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年度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完成。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试行)》,党组书记、局长带头述法,向市委报送个人书面述法报告组织开展所属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  

)建立健全法治建设推进落实机制。坚持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法治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市场监管执法、普法等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委、市委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认真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制定并认真实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年度法治市场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表。  

(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局党组议事规则、局务会议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落实《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的规定。对《保山市扶持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工作方案》等4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核。编制上报了新的市级和部门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目录。  

)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实施《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实施办法》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月月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接访调解均请法律顾问参加,对相关行政行为进行法律指导、法律审查,遇到行政执法疑难复杂问题则随时咨询,行政复议答复、疑难问题解答请公职律师参加,保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切实提升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二、提高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质量,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完成立法相关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立法工作计划,完成《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保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及送审稿、《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等各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征求意见工作。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年内,局党组先后制发了《中共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干部职工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暂行办法的通知》(保市监党发〔2022〕28号)《中共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实施办法》(保市监党发〔2022〕31号)2个党内规范性文件,都按规定向市委办进行了备案。对报送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认真落实《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和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年内,我局未出台过行政规范性文件,也没有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涉及计划生育内容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目前没有本局印发的存量规范性文件;由市人民政府或市政府办印发的属于我局职能范围的存量行政规范性文件5份。  

三、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努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一)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大抓市场主体倍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一系列会议精神出台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推进减环节、压时间、降成本,推动改革举措覆盖市场主体从准入到退出的全部环节。锚定全力抓好助企纾困、融资输血、内培外引、服务保障等工作,强化统筹协调,健全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制度,加强市场主体监测分析,加快实施“8+2”配套培育计划,坚持政策靠前发力、精准滴灌,更好提振信心、激发活力,扎实推进“个转企、企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完成培育市场主体27382户、增长15%目标任务,净增29949户。着力营造规范有序的竞争环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存量控增量,审查文件918件,废止2件;强化价格执法监管。强化消费环境建设,深入推进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为消费者提供统一便捷、及时高效的服务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证照分离改革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一是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推进企业开办质量,优化业务流程,持续提供便捷服务。进一步采取有力举措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质量,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1个工作日内,平均耗时0.19个工作日。二是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智能化开办。全市上线启用“个体工商户智能化开办”系统,实现“智能化申请、标准化填报、自动化审批”全程无人工干预办理,实现营业执照自助打印。三是全面推行承诺容缺受理。对不涉及前置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基本符合登记要求的,经申请人书面承诺补齐申请材料,予以先行受理。四是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制度。五是大力推进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三进市场主体”活动。六是开辟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市县联动,开辟服务重大招商引资企业、重大项目运行“绿色通道”,采取“7×24”服务模式全天候为企业提供设立、变更登记服务。七是大力帮扶企业纾困解难。大力推动实施“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八是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将我市承接的13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有关行业开展经营。分类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取消涉企经营许可事项15项,许可改为备案管理9项,实行告知承诺18项,优化审批服务93项,有效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  

(三)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贯彻落实《云南省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根据“放管服改革和证照分离改革情况,对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目前,我局有8类共960项权力清单。其中,行政许可15项、行政处罚842项、行政强制32项、行政检查57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清单之外再无权力。认真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  

)创新监管方式。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有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实施双随机监管计划160项,其中部门抽查计划127项,部门联合抽查计划33项。  

)强化包容审慎监管。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规范编制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的通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包容审慎监管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市场主体容错机制,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实行告知承诺制,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六)强化信用监管。健全多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一是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工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推动市、县两级政府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归集涉企信息19.04万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14.62万条,行政处罚信息0.62条,抽查检查信息3.76万条。二是强化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管理工作。2022年全市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203户,累计2007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98户,累计479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农民专业合作社161户,累计211户;标注经营异常状态个体工商户5745户,累计10247户。三是做好信用修复工作。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294户,累计1370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合作社34户,累计160户;恢复经营异常状态个体工商户1003户,累计10078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18户,累计34户。四是实施联合惩戒工作。限制“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办理变更、备案登记10户次;配合法院系统拦截失信被执行人3人次;协助司法部门冻结91户企业,冻结股权22.79亿元。协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查询1024户企业信用信息,对存在违法记录的33户企业提出部门意见或建议。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完善监管机制,营造便捷高效的准入环境、规范有序的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协同高效的监管环境,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守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防线。加大案件查办力度,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802件,案值2521万元,罚没款666万元。  

)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保山市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健全完善综合执法工作机制,按照市委深改委和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评估,推动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执法监督。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基本信息依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信息主要公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保山网站。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审核重大行政执法案件302件。其中,市局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10、重大行政强制案件1、重大行政许可案件6件接受了省司法厅组织的《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实地督查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办结行政处罚案件802。其中,市局9件。案件办理中,认真贯彻实施《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和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  

   )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等法规规范,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按照市司法局布置,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2021年办结16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自查自纠。被抽取的“北京粉笔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云南保山分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被评为优秀卷。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布置,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4月1日期间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1138件,通过各单位自查、抽查,我市的全部行政处罚全部案卷均自评为优秀或合格。10月17日至21日,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工作组对我市市级和腾冲、施甸县(市)市场监管局三个单位开展行政处罚案卷实地评查,所抽39件案卷全部合格以上。同时省市场监管局抽调我局法规科、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科两名科长前往昆明、丽江4个州市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督导。  

)加强行刑衔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食品药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和云南省食品、药品、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执法协作、行刑衔接工作制度及保山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今年以来,我局联合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3次行刑衔接联席会议,讨论了3起行政执法案件的行刑衔接问题,向公安部门移送制售假棉絮案件1件。  

)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维护好“云南省行政执法件管理系统”办证信息,年内3批次向司法部门申请行政执法证考试工作,市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116行政执法证或已通过考试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有471人持有行政执法证,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云南省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共有15台行政执法记录仪,标准化的询问室正常运行使用  

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全过程监督,规范各级领导干部职责权限,严格执行规范领导干部行为的相关规定。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由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和研究“三重一大”问题末位表态机制。  

(二)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2022年,我局承办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共承办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提案20件,其中,主办6件,协办14件。我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办理程序,均已办结,取得了满意的效果。完成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督察自查、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自查,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并将2021年报告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积极配合市委第二巡视组开展工作。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度及工作规范,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到公正、公平、合法、便民,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本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已在市政府网站本局网页公开。及时更新政务信息,使行政行为公开透明保障群众的知晓权、监督权。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认真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云南省行政调解规定(试行)》,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规范程序,全面提升行政调解规范化水平。推动12345热线与12315投诉举报热线“双号并行”,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行政调解;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规范了市场秩序。2022年度,全市共收到投诉举报和咨询15960件,其中投诉4949件,已办结4666件,办结率94.2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18.6万元;举报1422件,已办结1352件,办结率为95.08%;咨询9589件,已办结9589件,办结率为100%。  

(二)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畅通复议渠道,朱艳丽称我局拒不履行法定职责和不正确履职,先后3次向保山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王思皓称我局未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其投诉,称我局未依法办理其投诉,分别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我局依法进行答复,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市人民政府依法驳回了当事人的复议请求4件,终止审理4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强化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年内,我局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被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自觉接受检察监督。朱艳丽因与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及行政复议纠纷一案,不服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向保山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我局积极配合办理,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该案不予支持监督申请。  

、加强法治宣传和培训,努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突出重点全程普法。一是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落实《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三是强化行政处罚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2022年度云南省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网络问卷调查。四是组织干部职工利用市场监管总局网络学院、学习强国、云南干部在线学习学院等平台,多渠道学习法律法规。  

(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1月17日,召开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廉政警示教育视频会议,邀请市纪委监委马克昌老师讲解《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2月14日,干部职工大会学习《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发〔2022〕8号文件;2月11月先后开展全市产品质量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和基层执法监管能力培训班,请正高级高工、巡视员吕长富讲授执法打假课程并开展现场执法教学;3月21日,法规科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培训讲座6月10日,开展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法》培训学习,邀请市司法局董卫红副局长授课。第5次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邀请市委编办副主任段从能专题讲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12月26日,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推进。一是根据2022年保山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二是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动员干部职工参加答题活动,组织观看国家安全教育专题片。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以案释法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违反食品安全法案例、违反国家安全法案例,在公众号宣传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查办的案例。认真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在干部职工大会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利用电子大屏播放宣传标语。三是深入推进“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职责和普法责任清单,在执法活动中向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帮扶活动。利用3·15、质量月、标准化日等重要时点广泛开展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如:3月15日,在永昌会堂举行换装仪式,到北苑农贸市场开展反食品浪费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9月15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11月25日,孟定双副局长带领法规科工作人员到云南普牧动物食品有限公司,开展“一对一”送法进企业服务活动。深入扶贫挂钩村宣传市场监管法规是利用网站和新媒体,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运用政务网页“保山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官方抖音,开展以案释法,上载市场监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投入经费,编印各种宣传册、宣传页,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三是市场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高素质专业化法治人才还比较缺乏。

2023年,我局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这一主线,着力推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效能,促进保山高质量发展。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