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2-1-/2023-0313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3-13 |
文号 | 保市监发〔2023〕13号 | 浏览量 |
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
2023年是保山中心城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攻坚之年,为更好的完成我局创文工作任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调整充实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各点位监管、督导组人员,明确相关科室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新锦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许 旻 党组成员、副局长
段克武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春鹏 党组成员、副局长
孟定双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为有关职级调研员,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许旻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李卫、熊增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杨源敏、金永林、瞿海、吴碧泉、杨波、陶晓洁、龙小东为办公室成员。
二、调整点位监管、督导值守人员
因人员和工作职责变动,经2023年3月5日第9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各点位监管、督导组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相关科室工作职责
(一)局创文办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职责任务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负责对接市创文办,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测评、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省级评价和负面清单等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3.负责指导督促相关科室完成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并报送材料。
4.负责协调各包保组、督导组、网格责任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工作。
5.负责指导市场监管局内部创文相关工作。
6.负责完成本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考评工作。
7.负责落实市创文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局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及时转办市创文办下发的各类文件、工作交办通知。
2.负责将专题研究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班子会议,确保全年不少于2次。
3.负责将单位部分学习活动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相结合。
4.负责按创文要求更新维护单位宣传栏、公益广告等。
5.负责单位及周边停车管理、卫生保洁工作。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创文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孟定双 责任人:金永林
(三)机关党委工作职责
1.负责将单位(含局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相结合。
2.负责组织网格责任区(甜子社区)创文和中央名门挂钩户入户宣传工作。并将单位党员进甜子社区开展双报到及相关活动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相结合。
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创文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孟定双 责任人:瞿海
(四)组织人事科工作职责
1.负责抓好市局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2.负责与机关党委、局工会协调配合,组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确保每两个月报照片1组。
3.负责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按要求通过“云南志愿服务”平台录入,确保每个季度报照片1组。
4.负责维护“云南志愿服务”平台,确保志愿者注册率达本单位人数的100%;有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人数占本单位注册志愿者人数>50%。
5.负责对接保山日报社完成阐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4月份提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样报图片或电视截屏或网络截图)。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创文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许旻 责任人:李绍明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农贸市场实地测评点位的规范化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各包保组、督导组开展点位创建工作。
2.负责对接保山日报社完成阐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6月份农贸市场整治)的样报图片。
3.负责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组织开展5场次不同形式诚信教育活动,每场活动报送现场照片各2张。
4.负责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教育1场、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1场(提供活动照片)。
5.负责草拟完善《保山市关于健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部门协作机制、社会共治机制说明报告》。
6.协助撰写《市场主体信用承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等主题实践活动的说明报告》。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创文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许旻 责任人:吴碧泉
(六)质量发展与监督管理科
1.负责在全国“质量月”期间组织开展5场次不同形式诚信教育活动,每场活动报送现场照片各2张。
2.协助局创文办编写《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治理行动说明报告》。
3.协助撰写《市场主体信用承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等主题实践活动的说明报告》。
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创文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段克武 责任人:沈昊
(七)食品安全协调科
1.负责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5场次不同形式诚信教育活动,每场活动报送现场照片各2张。
2.负责组织开展组织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及应急宣传教育活动1场。
3.协助撰写《市场主体信用承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等主题实践活动的说明报告》。
4.协助完成《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评价意见》的撰写、沟通、协调工作。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创文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吴春鹏 责任人:何晓波
(八)食品监督管理科
1.协助相关科室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不同形式诚信教育活动。
2.指导县(市、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抓好食品加工、经营点位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3.协助撰写《市场主体信用承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等主题实践活动的说明报告》。
4.协助完成《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评价意见》的撰写、沟通、协调工作。
5.加强与局创文办沟通协调,将各类培训、抽检活动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相结合。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创文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吴春鹏 责任人:范俊美
(九)药品监督管理科
1.指导县(市、区)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抓好药品经营点位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2.负责草拟完善《开展假劣药品问题专项治理说明报告》。
3.协助完成《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评价意见》的撰写、沟通、协调工作。
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创文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孟定双 责任人:吴建毅
(十)信用监管科
1.负责草拟完善《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的说明报告》。
2.协助撰写《市场主体信用承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等主题实践活动的说明报告》。
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创文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许旻 责任人:殷小钧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1.负责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及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培训活动各一场次(提供活动照片)。
2.协助撰写《市场主体信用承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等主题实践活动的说明报告》。
3.加强与局创文办沟通协调,将各类培训、演练活动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相结合。
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创文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段克武 责任人:徐荣春
(十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
1.按市创文办要求,负责组织开展“反对浪费、崇尚节约”文明行动并提供照片,建立健全制止餐饮浪费长效机制。 2.指导县(市、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抓好餐饮服务点位的创建工作。
3.负责草拟完善《开展“反对浪费、崇尚节约”文明行动的说明报告》。
4.协助撰写《市场主体信用承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等主题实践活动的说明报告》。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创文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吴春鹏 责任人:徐红
(十三)知识产权科
1.负责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宣传教育1场、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1场(提供活动照片)。
2.协助撰写《市场主体信用承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等主题实践活动的说明报告》。
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创文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许旻 责任人:吴继银
(十四)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1.协助局创文办编写《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治理行动说明报告》。
2.加强与局创文办沟通协调,将各类宣传活动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相结合。
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创文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孟定双 责任人:田建清
(十五)投诉举报中心
1.负责草拟完善《关于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的说明报告》。
2.协助撰写《市场主体信用承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等主题实践活动的说明报告》。
3.负责做好雷锋志愿服务站的规范化建设。
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创文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许旻 责任人:殷娜
(十六)其他相关科室职责
1.积极配合参与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单位创建、实地点位值守、网格入户宣传等各项活动;
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创文相关工作。
附件:保山市市场监管局创建文明城市(创卫复审)值守分组名单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保山市市场监管局创建文明城市(创卫复审)值守分组名单
一、监管组
点位
名称
| 包保
领导
| 协助
领导
| 牵头
责任人
| 责任科室
| 责任人
|
南苑临
时市场
| 许 旻
| 李 卫
| 吴碧泉
| 消保科、餐饮科、人事科、执法指导科
| 吴碧泉、杨必清、徐红、万晓斌、李绍明、杨波、杨航、瞿晓辉、陈星宇、朱云风、赵学垚11人。
|
北苑农
贸市场
| 段克武
| 熊增义
| 胡 杰
| 价竞科、科技信息科、食品科、信用监管科、认证认可科
| 胡杰、褚光元、牛玲、陶晓洁、范俊美、许娜、孙育贵、殷小钧、杨清孝、王兴璐、吴春晓、李秀清、田建清、杜炳14人。
|
象山农
贸市场
| 吴春鹏
| 刘兴富
| 吴继银
| 知识产权科、食品协调科、药品科、广告科
| 吴继银、王芹桂、何晓波、孙廉杰、郭兴彦、吴建毅、杨燕、周艳林、李晓艳、李自如10人。
|
网格区
甜子社区
| 孟定双
| 王 斌
| 瞿 海
| 机关党委、非公党建办、局财务科
| 瞿海、杨思源、徐培源、孙丹,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9人,药品评价中心5人。
|
二、督导组
分组情况
| 督导
领导
| 协助
领导
| 牵头
责任人
| 责任科室
| 责任人
| 督导市场名称
|
督导一组
| 孟定双
| 王 斌
| 徐荣春
| 化妆品科、质量科、特种设备科
| 杨源、沈昊、徐荣春、段荣华、彭安权5人
| 蔬菜批发市场、青华玛兰林集贸市场、广汇市场、新华市场、下水河市场、龚家庄市场
|
督导二组
| 凌 勇
| 陈志华
| 叶朝泉
| 法规科、标准科、计量监管科、离退休办公室
| 叶朝泉、杨家胜、鲁仕军、杨晓丹、杜文会5人
| 下村市场、海棠市场、杏花市场、康浩市场、汇金湾市场
|
特别说明
| 1.此值守名单为2023年市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日常监管和迎检期间分组安排;
2.因领导成员及科室人员调整,故对各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部分科室人员因另有工作,未安排在组内值守;
3.滇西农特农贸市场更名为青华玛兰林集贸市场,新增龚家庄市场;
4.各级各类人员职责及任务按照市局〔2022〕—33通知精神执行;
5.值守人员要按照创文、创卫标准认真履职,严督细导,确保本点位测评时不出现严重扣分;
6.本值守分组名单自2023年3月11日起执行,各监管组、督导组每次安排值守人员名单请及时报局创文办备案(联系人:杨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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