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零售连锁门店间药品调拨管理的通知》(〔2023〕—113)《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用氧经营备案工作的通知》(〔2023〕—84)转发给你们,请及时将文件转发至辖区内的相关单位,并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按要求落实。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用氧经营备案工作的通知.wps】附件【84附件.doc】附件【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零售连锁门店间药品调拨管理的通知.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