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2-1/20231117-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11-17 |
文号 | 浏览量 |
为推动我市专利转化,进一步促进专利工作发展,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根据《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工作方案(2021—2024年)的通知》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3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行〔2023〕134号)的要求,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专利转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国有企业专利转化促进项目。鼓励高校园所、科研机构、国有企业建设实体化运行的知识产权中心,开展知识产权全流程、全链条管理,促进高质量产出,大力提升专利转化运用能力。
(二)园区专利转化项目。支持园区发挥产业集聚效应,开展专利导航和中小企业专利转化促进工作,组织广大中小企业与高校院所专利技术匹配对接,增强中小企业转化承接能力。
二、项目申报主体
(一)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国有企业。
(二)高新区、经开区、市级重点园区。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好,专利资源较多的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
(二)承担专利转移转化项目条件的园区。
(三)申报单位规章制度健全,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相应保障条件,近2年无不良记录。
已列入云南省2023年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立项的,不再此次申报范围。
四、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自愿申报的单位,按要求编制专利转化项目申报书和实施方案,并按属地原则将项目申报材料纸件和电子件提交所在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审核推荐。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申报单位编制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申报单位基础条件、知识产权运营工作基础等情况,择优推荐并报送至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形式审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申报通知精神和有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四)专家评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专家评审论证,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五)网上公示。通过专家评审论证的项目,按程序进行公式。
(六)项目确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并符合要求的,按程序确定项目及承担单位,并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五、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按申报书、实施方案和附件材料(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其它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已开展专利转移转化证明材料等)的顺序统一编页码后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二)电子材料。申报材料电子件含Word和PDF版本,各申报单位将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存放于以“××单位2023年度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材料”命名的文件夹,其中申报书(Word)以“单位名称+项目类别+申报书”命名,所有附件材料嵌入一个PDF文档以“单位名称+项目类别+附件材料”命名。
六、申报时间及要求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邮箱报送。
申请书及有关事宜请联系所属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2217112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5188396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8127200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6127205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7121679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2200775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