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2-1/20230918-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9-18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为(云政办规〔2019〕5号),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要求,市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9月13日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对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进行了抽查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抽查计划名称 | 抽取对象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检查机关 | 抽查事项 | 检查方式 | 检查发现问题 | 检查结论 |
2023年度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合法合规进行检查 | 实地检查 | 未及时更新检验检测方法,资质证书中降尘的方法,环境空气 降尘的测定 重量法(GB/T15265-94)已经被环境空气 降尘的测定 重量法(HJ1221-2021)取代;资质证书中总悬浮颗粒物的方法,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432—1995)及修改单已经被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1263—2022)取代。 | 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