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2-1/20240429-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4-29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的实施意见》和保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为深入推进整治保山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现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内容、问题线索和受理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线索,我们将及时受理、认真核查、依法处理。
一、征集范围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 随意处罚,选择性执法,任性检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企业安静期”制度不到位等问题。
(三)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四)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违规提供有偿服务等问题。
(六)执法不作为问题。重点整治: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效,对重大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执法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问题。
(七)其他问题。包括执法音像记录不全,应记录未记录,或者应当作为证据使用的音像资料未随卷保存等违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问题等。
二、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截止至2024年9月30日。
三、征集方式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反映:监督举报电话:0875-2122790 ;通信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305号,举报邮箱:13320599887@163.com。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