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2-1-/2019-0921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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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42201000

第一部分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管理全市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工作职能有以下几点:

1.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拟订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规范性文件,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2.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推进名牌发展和质量强市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3.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4.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技术机构、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工作。

5.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组织协调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应对工作,承担企业产品(不含食品)标准备案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

6.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计量认证、实验室审查认可、产品质检机构审查认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进行监督管理,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督。

7.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

8.承担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9.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引进工作。

10.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质量提升行动稳步开展

在全省第一家全面启动“质量提升行动年”活动。组织完成了2017年省政府对州市政府质量考核工作和我市县(市、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

二是服务高质量跨越发展成效初显

服务业标准化助推旅游品牌化。龙陵县旅游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腾冲银杏村服务标准化试点等5个省级标准化项目顺利通过验收。“保山标准”助力特色产业发展。国内首套信息惠民标准规范体系《保山市信息惠民工程综合标准》(DG5305/T19)正式颁布执行,5个地方中药材种植技术标准和《啤饲大麦13、14、16号》云南地方标准完成标准草案编制。省内第一个村级文化建设地方标准《保山市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完成标准草案编制。标准创新成果突出,云南冶金集团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主导制定冶金有色金属行业标准《高铁硫化锌精矿浸出液中硫酸含量的测定》,通过标准制定主导行业发展。

品牌带动产业增效工作有序开展。全国永子围棋文化旅游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获批筹建,我市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达4个,继续保持全省第一。昌宁红茶、龙陵紫皮石斛2个产品入选2018年中国品牌价值评价地理标志产品区域品牌前100排行榜,保山品牌连续两年在全国榜上有名。5家企业获批云南省质量走廊省级示范单位,6个产品获云南名牌称号。

“放管服”改革,取消19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电热毯、助力车、摩托车乘员头盔等3类产品由工业生产许可证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承接省级下放行政许可事项45项、政务服务事项19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委托下放至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办理;建立完善22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业务手册标准。简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程序,从受理申请到发证的期限由70个工作日直接缩减至2个工作日。

三是计量、认证认可质量基础保障有力

共免费检定在用到期强制检定计量器具26835台,查办了1起无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违法案件;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5家;开展了全市旅游市场计量监督抽查工作,共抽检73个定量包装商品样品,免费检定计量器具480余台件,遏制全市旅游市场短斤缺两欺诈游客现象发生。

四是质量安全底线牢固扎实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保障有力。先后组织了年末岁尾安全检查、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六项行动”、南博会、端阳花市、汛期、中秋和国庆两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检查5次。出动执法车辆362车次,执法人员1087余人次,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825户特种设备3108台套,查出事故隐患1055条,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99份,已督促完成隐患整改909条,隐患整改率86%,责令停止使用特种设备217台,全市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2起,确保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平稳,未发生任何事故。全市举办《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宣贯培训8期,584个特种设备使用单位637名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培训。组织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活动6场次,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场次,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7场次。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有效。完成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样品56批次、风险预警监测样品10批次,配合省质监局完成汽柴油省级监督抽查26批次。始终保持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质监利剑”以及质监卫士1号、2号、3号行动等专项行动,对建材质量、农资产品质量、絮用制品质量、电商产品质量等开展了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13人次,检查企业97家,立案查办质量技术领域各类案件55起,移送司法机关5起,查办案件涉案货值金额368余万元,结案率为100%,无一起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确保了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问题。

五是服务企业务实高效

协调解决了车载气瓶定期检验、“油改气”出租车合法化整改的老大难问题。60辆超期气瓶出租车、227辆违规“油改气”出租车安全隐患得到解决。及时协调解决保山鑫泰纸业有限公司38台造纸烘缸资料遗失、检验使用等问题,帮扶该公司重启原老营纸厂“1760纸机”生产线。妥善处理港日电梯有限公司举报保山东城区“书香华府”楼盘30台电梯未经监督检验违法使用的问题。配合工信部门完成了保山中心城市建成区45户燃煤锅炉淘汰验收,帮扶挂钩联系企业保山顺和硅业有限公司,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土地、资金和环保方面的困难。

六是脱贫攻坚精准有效

从楚雄引入蔬菜种植龙头企业在官岑村发展新品种青豌豆种植,单位投入引导资金10万元,垫付种子款,156户贫困户解决了产业支撑不足的问题;投入15,000.00元帮助15户贫困户解决入户路和主房、庭院硬化问题;干部职工捐资38,700.00元,帮助提升住房质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7,753,074.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53,074.0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328,709.85元,减少14.63%,主要原因分析:

1.财政拨款资金减少919,209.85元,主要是行政执法办案数量减少,办案成本返还减少;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于2017年验收通过后,相应的项目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2.其他收入减少409,500.00元,是因为2018年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拨付的专项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8,140,644.81元。其中:基本支出6,303,374.00元,占总支出的77.43%;项目支出1,837,270.81元,占总支出的22.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53,099.99元,减少6.36%,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增加1,065,690.15元,增长20.35%。主要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考核奖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增加。

2.项目支出减少1,618,790.14元,减少46.84%。主要是行政执法办案数量减少,办案成本返还减少;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于2017年验收通过后,相应的项目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03,374.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65,690.15元,增长20.35%。主要原因: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018,935.12元,增长22.29%,原因是人员增资,社会保障缴费增加,财政拨款增加;

2.日常公用经费增加46,755.03元,增长7.01%,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68%,人均169,389.6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32%,人均21,621.7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37,270.8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18,790.14元,减少46.84%,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于2017年验收通过后,相应的项目工作经费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419,069.00元,用于机关日常运转;

2.执法办案经费补助1,049,700.00元,用于开展行政执法办案各项支出;

3.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经费200,000.00元,用于开展巩固创建成果质量工作各项支出。

4.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持工作经费168,501.81元,用于开展品牌示范区建设等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持工作各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21,575.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85%。与上年对比减少919,209.85元,减少10.6%,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增加1,065,690.15元,增长20.35%。主要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考核奖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增加。

2.项目支出减少1,984,900.00元,减少57.79%。主要是行政执法办案数量减少,办案成本返还减少;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于2017年验收通过后,相应的项目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29,214.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33%。

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5,139,857.00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1,249,700.00元,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持168,501.81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1,156.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2,36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6,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6,361.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2,340.00元,支出决算为174,039.86元,完成预算的63.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0,516.00元,年初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2,933.86元,完成预算的97.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590.00元,完成预算的15.1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无预算,年中据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出国(境)。

(2)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是本着零增长原则,参照上年实际发生数预计的,2018年实际发生数与上年相比略有下降;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是本着零增长原则,参照上年实际发生数预计的,本年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了单位公务接待数量,公务接待费实际接待人次比上年大幅下降,所以支出数大幅下降。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98,369.66元,减少36.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0,516.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506.45元,减少2.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5,379.21元,减少84.8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2017年没有因公出国境批次,2018年因工作需要有一人次。

(2)2018年车辆数减少了一辆,但车辆老化,维修费高,公务用车使用频繁,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大体持平;

(3)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接待次数,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控制接待陪同人数,有效地控制了公务接待支出,使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516.00元,占11.7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2,933.86元,占76.38%;公务接待费支出20,590.00元,占11.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516.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余有林同志参加保山市食安委组织的应邀赴台湾食品安全专项参观考察交流活动。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2,933.8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2,933.8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行政执法、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等各项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59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5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2人(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调研、检查工作,下级单位汇报工作,外地单位工作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3,517.3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755.03元,增长7.01%。主要原因: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及其他各项工作材料制作量大,导致办公费支出增加;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开支,如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

(1)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维修费等一般公用经费支出295,292.52元;

(2)差旅费支出:15,378.00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6.00元;

(3)公务交通补贴资金支出(其他交通费用):341,550.00元;

(4)工会经费支出:54,315.84元;

(5)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6,000.00元。

(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独子费):525.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资产总额12,025,230.68元,其中,流动资产191,553.00元,固定资产11,833,677.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56,227.3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84,178.33元,固定资产减少572,04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025,230.68

191,553

11,833,677.68

8978460.28

816714


2038503.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7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7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巩固我市获“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称号的荣誉。全市整体质量水平明显提高,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全面加强,质量发展环境全面优化,质量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形成具有保山特色的大质量工作格局。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前期准备: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8〕26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制定评价工作计划、评价体系和评价内容,部署安排各项目科室认真开展绩效自评。

组织实施:预算绩效自评小组按照预先确定的绩效目标,对照2018年度工作开展、资金使用、财务管理、产生的效益等情况,认真展了自查、自评,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督查到位。自评过程中,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做到材料准备详实、分析评价完整,高质量完成了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市财政根据2018年度部门预算下达了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经费2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使用依据相关的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使用,符合《会计法》、《预算法》等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执行,全年支出20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专款专用,严格控制项目资金开支标准,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将会议费、交通费、接待费、办公费等成本性支出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本着节约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精神管理好项目经费,杜绝经费支出随意性。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2018年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无绩效目标未完成的情况。

6.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局机关各项目科室开展的自评情况,2018年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经费项目我局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分:90分,评价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督促和落实整改。绩效自评工作完成后,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各科室工作人员预算绩效管理知识培训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一是领导重视 :我局成立了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为组长,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部门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项目考评相关工作,研究决定项目考评重要问题。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各项目承担科室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项目考评的前期筹备,制定绩效考评指标,收集项目考评相关资料,编制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等工作。二是绩效评价应与预算申报、项目管理、财务监督结合起来,探索财务管理与业务管理的联动机制:如何将目前的财务管理与业务管理的联动机制建立起来,是目前我局预算绩效管理的重点和难点,由于长期的管理惯性,预算资金管理与业务部门的管理是相互独立和分离的,将二者结合,才能较好的进行预算目标申报、过程监督、定期进行成本分析、产出效益分析,只有联动机制做好了,才能寻求最佳的投入产出比,既节省财政资金,又能较好的完成市委、市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推动质监事业进入科学化的管理轨道。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执法成本支出

2.项目基本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监察法》,通过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认证认可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案件,做到全市行政执法案件结案率100%;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活动,做到全市无严重社会影响的产品质量事故,开展专项执法打假活动,做到专项检查一个行业,规范和净化一个行业市场环境。落实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围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执法打击,深化改革创新,健全长效机制,为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前期准备: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8〕26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制定评价工作计划、评价体系和评价内容,部署安排各项目科室认真开展绩效自评。

组织实施:预算绩效自评小组按照预先确定的绩效目标,对照2018年度工作开展、资金使用、财务管理、产生的效益等情况,认真展了自查、自评,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督查到位。自评过程中,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做到材料准备详实、分析评价完整,高质量完成了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市财政根据2018年度部门预算下达了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办案成本支出经费1,049,7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使用依据相关的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使用,符合《会计法》、《预算法》等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执行,全年支出1,049,7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专款专用,严格控制项目资金开支标准,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将会议费、交通费、接待费、办公费等成本性支出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本着节约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精神管理好项目经费,杜绝经费支出随意性。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2018年行政执法办案工作无绩效目标未完成的情况。

6.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局机关各项目科室开展的自评情况,2018年行政执法办案工作经费项目我局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分:90分,评价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督促和落实整改。绩效自评工作完成后,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各科室工作人员预算绩效管理知识培训。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一是领导重视 :我局成立了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为组长,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部门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项目考评相关工作,研究决定项目考评重要问题。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各项目承担科室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项目考评的前期筹备,制定绩效考评指标,收集项目考评相关资料,编制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等工作。二是绩效评价应与预算申报、项目管理、财务监督结合起来,探索财务管理与业务管理的联动机制:如何将目前的财务管理与业务管理的联动机制建立起来,是目前我局预算绩效管理的重点和难点,由于长期的管理惯性,预算资金管理与业务部门的管理是相互独立和分离的,将二者结合,才能较好的进行预算目标申报、过程监督、定期进行成本分析、产出效益分析,只有联动机制做好了,才能寻求最佳的投入产出比,既节省财政资金,又能较好的完成市委、市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推动质监事业进入科学化的管理轨道。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持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监察法》,在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的规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前期准备: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8〕26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制定评价工作计划、评价体系和评价内容,部署安排各项目科室认真开展绩效自评。

组织实施:预算绩效自评小组按照预先确定的绩效目标,对照2018年度工作开展、资金使用、财务管理、产生的效益等情况,认真展了自查、自评,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督查到位。自评过程中,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做到材料准备详实、分析评价完整,高质量完成了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市财政根据2018年度部门预算下达了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央专项补助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持工作经费2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使用依据相关的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使用,符合《会计法》、《预算法》等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执行,全年支出20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专款专用,严格控制项目资金开支标准,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将会议费、交通费、接待费、办公费等成本性支出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本着节约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精神管理好项目经费,杜绝经费支出随意性。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2018年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无绩效目标未完成的情况。

6.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局机关各项目科室开展的自评情况,2018年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持工作经费项目我局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分:90分,评价结果为优。

10.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督促和落实整改。绩效自评工作完成后,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各科室工作人员预算绩效管理知识培训

1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一是领导重视 :我局成立了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为组长,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部门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项目考评相关工作,研究决定项目考评重要问题。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各项目承担科室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项目考评的前期筹备,制定绩效考评指标,收集项目考评相关资料,编制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等工作。二是绩效评价应与预算申报、项目管理、财务监督结合起来,探索财务管理与业务管理的联动机制:如何将目前的财务管理与业务管理的联动机制建立起来,是目前我局预算绩效管理的重点和难点,由于长期的管理惯性,预算资金管理与业务部门的管理是相互独立和分离的,将二者结合,才能较好的进行预算目标申报、过程监督、定期进行成本分析、产出效益分析,只有联动机制做好了,才能寻求最佳的投入产出比,既节省财政资金,又能较好的完成市委、市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推动质监事业进入科学化的管理轨道。

12.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部门整体项目支出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管理全市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拟订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规范性文件,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推进名牌发展和质量强市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技术机构、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组织协调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应对工作,承担企业产品(不含食品)标准备案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计量认证、实验室审查认可、产品质检机构审查认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进行监督管理,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督。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承担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引进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整体支出绩效包括八个方面:一是巩固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二是继续推动品牌培育工作,做到一县一品;三是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实现地方标准(规范)助力地方产业健康发展;四是制定《边疆质量走廊建设规范》地方标准,开展“边疆质量走廊”建设。五是深入实施计量惠民工作,加强质量基础建设。六是深入开展“质监利剑”专项行动和“双打”专项行动,做到执法打假全覆盖。七是围绕市政府、市安委会和省质监局的工作总体部署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八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简化行政审批事项。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收入合计7,753,074.00元,其中:基本支出6,303,374.00元,项目支出1,449,700.00元(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经费200,000.00元,执法办案补助经费1,049,700.00元,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持经费200,000.00元),全部由财政拨款。全年共支出8,140,644.81元。其中:基本支出6,303,374.00元,项目支出1,837,270.81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规则》,对财务管理、财务内控、资产管理、资金收支、审批流程等进行了规定,严格按照各项制度和规范使用财政资金,确保经费合理合规使用。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一是通过组织自评工作,认真学习绩效管理内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建全财务管理制度,在部门内部树立“立项必讲绩效”的管理理念,为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二是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重点为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三是通过自评,进一步对我部门整体支出决策是否科学合理、项目执行是否高效、项目产出是否达标、资金安排是否起到了保运转、保重点的目标进行回顾和总结;四是及时总结经验,通过改进管理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构建完整,主要包括:职能职责履行情况、履职效益情况、预算配置科学性、预算执行有效性、预算管理规范性这五项指标。结合部门整体支出分类别、分层次、整体性的特点拟定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我局整体支出绩效指标体系由4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构成。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了各级指标的权重,制定了相应的评分标准。评价满分为100分,≥90分为优、80≤得分<90为良,60≤得分<80为中,得分<60为差。

(3)自评组织过程:一是前期准备: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8〕26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制定评价工作计划、评价体系和评价内容,部署安排各项目科室认真开展绩效自评。二是组织实施:预算绩效自评小组按照预先确定的绩效目标,对照2018年度工作开展、资金使用、财务管理、产生的效益等情况,认真展了自查、自评,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督查到位。自评过程中,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做到材料准备详实、分析评价完整,高质量完成了评价工作。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我局在内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周密部署,落实责任,认真组织绩效自评工作。2018年各项目预算指标完成情况较好,一是巩固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二是继续推动品牌培育工作,做到一县一品;三是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实现地方标准(规范)助力地方产业健康发展;四是制定《边疆质量走廊建设规范》地方标准,开展“边疆质量走廊”建设。五是深入实施计量惠民工作,加强质量基础建设。六是深入开展“质监利剑”专项行动和“双打”专项行动,做到执法打假全覆盖。七是围绕市政府、市安委会和省质监局的工作总体部署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八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简化行政审批事项。

(2)过程情况分析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71号)要求,2018年度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90分,等级为“优”。

(3)产出情况分析: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效果情况分析 :达到项目预期各项目标任务。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

存在问题:一是工作经费、人员编制有限,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标准化战略发展等项目实施深度和广度造成一定影响。二是还没有建立起完善有序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绩效评价工作缺乏专业的学习培训,尚处于探索阶段。业务科室对工作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完工验收、工作总结等未专门设立适应绩效考核的标准表单、进度统计等考核措施,资料难以及时归集,对部门整体绩效考核造成一定影响。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强化项目执行过程的跟踪、监督与检查。利用项目资金进度统计、绩效跟踪、成本分析等形式,将财务管理与业务管理结合起来,强化目标申报与实际绩效的一致性,按季度落实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后续科学监管,强化整改措施的落实,不断提升项目绩效管理水平。二是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绩效评价体系,规范各类绩效指标;设立完整、可执行的绩效考核办法,并做好跟踪和执行,具体措施包括:

①定期或者不定期召集各科室召开绩效评价讨论会议,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②提高项目绩效目标的申报水平,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进一步细化、量化,形成契合项目实际、科学合理、可独立考核的项目绩效指标;

③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项目的进度、目标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管理;

④项目完成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各类财务、业务相关资料,进行绩效评价,建立部门内部项目资料库,为决策提供依据;

⑤绩效评价后,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和整改落实体系;

⑥加强单位绩效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知识结构和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督促和落实整改。绩效自评工作完成后,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各科室工作人员预算绩效管理知识培训。

7.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 :我局成立了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为组长,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部门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项目考评相关工作,研究决定项目考评重要问题。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各项目承担科室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项目考评的前期筹备,制定绩效考评指标,收集项目考评相关资料,编制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等工作。二是绩效评价应与预算申报、项目管理、财务监督结合起来,探索财务管理与业务管理的联动机制。如何将目前的财务管理与业务管理的联动机制建立起来,是目前我局预算绩效管理的重点和难点,由于长期的管理惯性,预算资金管理与业务部门的管理是相互独立和分离的,将二者结合,才能较好的进行预算目标申报、过程监督、定期进行成本分析、产出效益分析,只有联动机制做好了,才能寻求最佳的投入产出比,既节省财政资金,又能较好的完成市委、市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推动质监事业进入科学化的管理轨道。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42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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