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2-1-/2020-0923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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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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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19〕48 号)文件,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统筹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调查及其他工作,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综合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和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工作,按权限实施特种设备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宣传教育、统计分析、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等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保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5)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7)执行国家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查处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以及化妆品经营等环节的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及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工作。负责指导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18)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  

一是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市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市建设。  

二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三是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加强对知识产权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风险管理。  

五是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从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遵循审慎包容的原则,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0有关职责分工。  

一是与保山市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保山市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二是与保山市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保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三是与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四是与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五是与保山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保山市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六是与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食盐专营工作。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市场监督管理。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48 号)文件,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工作职责是:  

1)保山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举报事项的登记、分办、汇总、督办和分析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做好重大消费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指挥调度;负责投诉举报数据监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  

2)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负责辖区内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安全监督的技术检验工作;负责承担客户委托的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洁净室(区)环境等检验检测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相关业务技术工作,培训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开展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及质量方面的科研工作;负责综合上报或反馈食品药品质量情报信息;负责完成主管部门安排的食品药品年度检验任务和临时性指令性任务;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剂的质量技术复核和检验工作。  

3)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承担全市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性再评价,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性监测以及药物滥用监测等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营商环境提升,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便利营商环境,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二是扎实推进竞争执法,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显著,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效果明显,维护公平交易秩序,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力度加大,价格执法和广告监管工作不断突破;三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营造创新驱动发展环境;四是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扎实开展食品安全问题联合整治行动,加大各类违法案件查办力度。  

2.抓质量安全监管,让百姓拥有更多“获得感”。一是牢牢守住安全底线,营造市场安全放心消费环境,重点筑牢五条防线: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食品安全责任。重点关注学校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安全,切实抓好大型企业、大宗食品和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监管。以“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无缝衔接、全程监管”为原则,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筑牢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防线,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责任,强力推进全市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筑牢特种设备安全防线,进一步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筑牢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防线,加强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儿童和学生用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食品相关产品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筑牢网络市场监管防线,健全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加大对以移动电商为代表的新兴网络市场监管力度,深入治理网络传销、刷单炒信、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突出问题。二是深入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促进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质量提升行动,积极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积极组织各类专项整治,强化标准、计量、认证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三是创新市场监管机制,提升综合监管能力。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力度加大,监管方式不断创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序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不断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局面正在形成,将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五条热线”整合为12315投诉举报平台,实现“一号对外、集中管理、便民利企、高效执法”的工作联动机制,为维护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3.抓党的政治建设,打造市场监管铁军。一是以主题教育为引领,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心里走、实里走,调查研究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检视问题要见人、见事、见思想,整改落实立即改、盯住改、限期改;二是以政治建设为引领以作风建设为抓手,推动机关提质增效。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机制,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机构改革高质量,以人合、心合、力合、事合等“四合”为导向,促进干部职工心往一处想、人往一处走、事往一处干,戒急用忍,行稳致远,持续推动机构改革从“整合”向“融合”加速转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1人。其中:行政编制54人,事业编制4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6人,事业人员45人。  

离退休人员60人。其中:退休60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3100621.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00621.6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784017.41元,增长48.32%,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撤销原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合并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2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由于组织机构代码沿用原市工商局代码,上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数据只取着原市工商局财政拨款收入数据,导致与上年度对比财政拨款收入数据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3411477.29元。其中:基本支出27572913.27元,占总支出的82.53%;项目支出5838564.02元,占总支出的17.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9828726.77元,增长41.68%,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撤销原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合并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2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由于组织机构代码沿用原市工商局代码,上年度支出数据只取着原市工商局支出数据,导致与上年度对比支出数据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572913.2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953010.44元,增长76.52%,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撤销原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合并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2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由于组织机构代码沿用原市工商局代码,上年度基本支出数据只取着原市工商局基本支出数据,导致与上年度对比基本支出数据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62%。人均20909.8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38564.0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24283.67元,下降26.68%,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撤销原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合并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2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由于组织机构代码沿用原市工商局代码,上年度项目支出数据只取着原市工商局项目支出数据,导致与上年度对比项目支出数据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588.00元,用于支付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会议费;市场监督管理专项2665601.17元,用于开展各项市场监管工作支出;市场监管执法1021208.00元,用于开展各项执法工作支出;信息化建设265273.45元,用于全市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维护支出;药品事务450603.41元,用于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监管支出;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948632.89元,用于各项市场监管工作支出;其他应用研究支出44351.00元,用于下属事业单位评审项目支出;其他社会科学支出100000.00元,用于知识产权及专项发明补助;其他科学技术支出56629.00元,用于2019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中央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7900.00元,用于贷免扶补工作支出;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63377.10元,用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2400.00元,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奖补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11477.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9828726.77元,增长41.68%,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撤销原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合并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2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由于组织机构代码沿用原市工商局代码,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据只取着原市工商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据,导致与上年度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113491.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6232789.0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588.00元;市场监督管理专项2665601.17元;市场监管执法1021208.00元;信息化建265273.45元;药品事务450603.41元;事业运行5437345.95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948632.89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7945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2009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0%。主要用于:其他应用研究支出44351.00元;其他社会科学支出100000.00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56629.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28513.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7%。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257.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7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95173.6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6982.72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79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42075.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1%。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专项 263377.10元;行政单位医疗687539.63元;事业单位医疗261006.2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30153.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401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4016.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2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24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46100.00元,支出决算为191911.01元,完成预算的22.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1719.01元,完成预算的39.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192.00元,完成预算的5.9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机构改革,撤销原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合并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2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减少。本年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严格控制车辆费用和公务接待费用。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14158.90元,下降37.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41032.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1245.90元,下降22.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881.00元,下降52.0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撤销原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合并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2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减少。本年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严格控制车辆费用和公务接待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1719.01元,占89.48%;公务接待费支出20192.00元,占10.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1719.0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1719.0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交通补助范围除外)公务、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具体为:保险费58450.00元;燃料费40000.00元;过路费43000元;维修费等30269.01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19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19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164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省局及市外相关单位到保山市开展各项工作检查、督导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10594.9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3240641元,增长121.58%,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撤销原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合并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2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由于组织机构代码沿用原市工商局代码,上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数据只取着原市工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数据,导致与上年度对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数据增加。  

其中:行政单位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10594.9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32406.41元,增长121.58%,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撤销原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合并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2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由于组织机构代码沿用原市工商局代码,上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数据只取着原市工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数据,导致与上年度对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数据增加。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52051.41元;印刷费45347.00元;水费31441.51元;电费62318.68元;邮电费20420.70元;物业管理费20320.00元;差旅费120480.27元;维护(修)费181579.51元;租赁费5400.00元;会议费13494.00元;培训费110710.00元;接待费18020.00元;劳务费154662.05元;委托业务费55265.00元;工会经费220979.28元;福利费39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845.35元;其他交通费用1031346.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2014.2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45565235.38元,其中,流动资产1058949.63元,固定资产42491241.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999014.88元,其他资产16029.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805507.8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576905.86元,固定资产减少32160406.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1915775.67元,其他资产增加1602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5565235.38      

1058949.63      

42491241.87      

35215659.89      

2831696.00      

       

4443885.98      

      

      

1999014.88      

1602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4191.9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297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6212.99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5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9191.9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1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2019年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费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聚焦实现同步小康目标,紧紧围绕“三大攻坚战”“三个定位”“三张牌”,继往开来、接续奋斗,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片文章”,对全市市场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依法履职尽责,推动保山市场监管工作新发展,为建设现代化大城市、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谱写中国梦保山篇章而不懈努力奋斗。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建立和完善自评工作的组织机构,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化工作要求,成立了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明确分管财务的局领导牵头组织开展自评工作,财务科牵头组织实施自评工作;二是及时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明确定本年度开展绩效自评项目,研究自评工作开展方式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三是按照绩效评价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步骤,确保自评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2)组织实施  

一是及时召开绩效评价培训会议,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二是及时组织内部业务科室应积极配合做好自评的有关工作。三是根据已设定的绩效目标,认真总结2019年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按时完成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整体评价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财政根据2019年度部门预算下达了2019年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费经费126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依据相关的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使用,符合《会计法》、《预算法》等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执行。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专款专用,严格控制项目资金开支标准,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将会议费、交通费、接待费、办公费等成本性支出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本着节约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精神管理好项目经费,杜绝经费支出随意性。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由于市场监管局新组建成立,工作职能职责整合,相关人员配备不足,相关制度建设与执行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下一步,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着力从以下3个方面不断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一是积极向上级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报,争取资金支持,加强对重点工作和监管领域的集中统筹能力,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学习与政策研究,努力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瞻性;三是继续加大行政成本控制,四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培育力度,不断增强市场监管队伍的履职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96分,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把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财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机关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预算管理工作的全程性。在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形成了财务科牵头,具体项目实施科室为主体的预算编制、评价工作机制,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各工作环节均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有效保证各项工件的顺利推进。三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针对绩效评价工作综合性、复杂性等特点,多次召开协调会,对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等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强监督指导。认真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对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及时解决绩效中出现的问题、规范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和打私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认真履行打击防范传销源头预防防范和管控治理工作措施,严厉打击各类传销活动,确实把打传创无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坚持打传与创建相结合,一手抓打传,一手抓创建,切实巩固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成果,在全市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示范点”,发挥“示范点”的带头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企业”工作;二是组织全市认真开展直销市场专项检查行动。  

严格按照省、市打私办的工作要求,开展好打击走私的各项联合行动,加强反走私贩私的宣传教育。加强对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商场、农贸市场、仓储场所、停车场、物流货运场、食品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管,对重点部位经营的粮食、冻品、洋垃圾(矿渣、轮胎、电池)严查商品来源,严核检验检疫,严查商品质量。严厉打击走私白砂糖、成品油行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建立和完善自评工作的组织机构,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化工作要求,成立了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明确分管财务的局领导牵头组织开展自评工作,财务科牵头组织实施自评工作;二是及时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明确定本年度开展绩效自评项目,研究自评工作开展方式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三是按照绩效评价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步骤,确保自评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2)组织实施  

一是及时召开绩效评价培训会议,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二是及时组织内部业务科室应积极配合做好自评的有关工作。三是根据已设定的绩效目标,认真总结2019年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和打私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按时完成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整体评价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财政根据2019年度部门预算下达了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和打私工作经费5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依据相关的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使用,符合《会计法》、《预算法》等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执行。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专款专用,严格控制项目资金开支标准,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将会议费、交通费、接待费、办公费等成本性支出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本着节约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精神管理好项目经费,杜绝经费支出随意性。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由于市场监管局新组建成立,工作职能职责整合,相关人员配备不足,相关制度建设与执行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下一步,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着力从以下3个方面不断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一是积极向上级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报,争取资金支持,加强对重点工作和监管领域的集中统筹能力,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学习与政策研究,努力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瞻性;三是继续加大行政成本控制,四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培育力度,不断增强市场监管队伍的履职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和打私工作经费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98分,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把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财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机关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预算管理工作的全程性。在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形成了财务科牵头,具体项目实施科室为主体的预算编制、评价工作机制,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各工作环节均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有效保证各项工件的顺利推进。三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针对绩效评价工作综合性、复杂性等特点,多次召开协调会,对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等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强监督指导。认真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对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及时解决绩效中出现的问题、规范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项目名称  

商标战略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圆满完成省、市人民政府,省局对商标战略工作的考核,实现每年工作经费拨付到位,奖励资金发放到位,促进我市商标注册率的有效增长。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建立和完善自评工作的组织机构,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化工作要求,成立了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明确分管财务的局领导牵头组织开展自评工作,财务科牵头组织实施自评工作;二是及时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明确定本年度开展绩效自评项目,研究自评工作开展方式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三是按照绩效评价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步骤,确保自评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2)组织实施  

一是及时召开绩效评价培训会议,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二是及时组织内部业务科室应积极配合做好自评的有关工作。三是根据已设定的绩效目标,认真总结2019年商标战略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按时完成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整体评价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财政根据2019年度部门预算下达了商标战略工作经费1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依据相关的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使用,符合《会计法》、《预算法》等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执行。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专款专用,严格控制项目资金开支标准,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将会议费、交通费、接待费、办公费等成本性支出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本着节约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精神管理好项目经费,杜绝经费支出随意性。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由于市场监管局新组建成立,工作职能职责整合,相关人员配备不足,相关制度建设与执行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下一步,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着力从以下3个方面不断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一是积极向上级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报,争取资金支持,加强对重点工作和监管领域的集中统筹能力,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学习与政策研究,努力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瞻性;三是继续加大行政成本控制,四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培育力度,不断增强市场监管队伍的履职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商标战略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96分,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把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财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机关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预算管理工作的全程性。在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形成了财务科牵头,具体项目实施科室为主体的预算编制、评价工作机制,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各工作环节均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有效保证各项工件的顺利推进。三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针对绩效评价工作综合性、复杂性等特点,多次召开协调会,对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等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强监督指导。认真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对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及时解决绩效中出现的问题、规范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四:  

1.项目名称  

商标战略奖励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圆满完成省、市人民政府,省局对商标战略工作的考核,推动我市商标品牌发展目标,鼓励和引导市内企业争创全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等,有效调动各方积极性,带动全市经济向市场化、品牌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全面提升我市综合实力和企业市场竞争力。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建立和完善自评工作的组织机构,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化工作要求,成立了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明确分管财务的局领导牵头组织开展自评工作,财务科牵头组织实施自评工作;二是及时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明确定本年度开展绩效自评项目,研究自评工作开展方式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三是按照绩效评价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步骤,确保自评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2)组织实施  

一是及时召开绩效评价培训会议,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二是及时组织内部业务科室应积极配合做好自评的有关工作。三是根据已设定的绩效目标,认真总结2019年商标战略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按时完成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整体评价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财政根据2019年度部门预算下达了商标战略奖励金1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依据相关的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使用,符合《会计法》、《预算法》等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执行。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专款专用,严格控制项目资金开支标准,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将会议费、交通费、接待费、办公费等成本性支出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本着节约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精神管理好项目经费,杜绝经费支出随意性。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由于市场监管局新组建成立,工作职能职责整合,相关人员配备不足,相关制度建设与执行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下一步,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着力从以下3个方面不断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一是积极向上级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报,争取资金支持,加强对重点工作和监管领域的集中统筹能力,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学习与政策研究,努力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瞻性;三是继续加大行政成本控制,四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培育力度,不断增强市场监管队伍的履职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商标战略奖励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98分,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把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财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机关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预算管理工作的全程性。在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形成了财务科牵头,具体项目实施科室为主体的预算编制、评价工作机制,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各工作环节均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有效保证各项工件的顺利推进。三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针对绩效评价工作综合性、复杂性等特点,多次召开协调会,对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等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强监督指导。认真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对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及时解决绩效中出现的问题、规范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五:  

1.项目名称  

商事制度改革先照后证事中事后监管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取消登记备案,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降低企业创设制度性成本,增强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通过大力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落实企业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取消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制、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严格执行“先照后证”、积极开展“多证合一”改革试点等各项措施,使企业登记注册门槛进一步降低、申请材料进一步简便、审核程序进一步简化,申请登记注册企业更加便利,全市新登记企业呈现爆发式增长,民间投资创业活力不断激发,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全市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激发。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建立和完善自评工作的组织机构,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化工作要求,成立了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明确分管财务的局领导牵头组织开展自评工作,财务科牵头组织实施自评工作;二是及时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明确定本年度开展绩效自评项目,研究自评工作开展方式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三是按照绩效评价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步骤,确保自评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2)组织实施  

一是及时召开绩效评价培训会议,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二是及时组织内部业务科室应积极配合做好自评的有关工作。三是根据已设定的绩效目标,认真总结2019年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按时完成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整体评价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财政根据2019年度部门预算下达了商事制度改革先照后证事中事后监管经费1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依据相关的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使用,符合《会计法》、《预算法》等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执行。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专款专用,严格控制项目资金开支标准,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将会议费、交通费、接待费、办公费等成本性支出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本着节约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精神管理好项目经费,杜绝经费支出随意性。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由于市场监管局新组建成立,工作职能职责整合,相关人员配备不足,相关制度建设与执行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下一步,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着力从以下3个方面不断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一是积极向上级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报,争取资金支持,加强对重点工作和监管领域的集中统筹能力,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学习与政策研究,努力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瞻性;三是继续加大行政成本控制,四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培育力度,不断增强市场监管队伍的履职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商事制度改革先照后证事中事后监管经费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98分,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把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财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机关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预算管理工作的全程性。在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形成了财务科牵头,具体项目实施科室为主体的预算编制、评价工作机制,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各工作环节均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有效保证各项工件的顺利推进。三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针对绩效评价工作综合性、复杂性等特点,多次召开协调会,对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等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强监督指导。认真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对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及时解决绩效中出现的问题、规范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六:  

1.项目名称  

审批事项管理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降低企业创设制度性成本,增强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大力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规范各项审批事项办理程序,使门槛进一步降低、申请材料进一步简便、审核程序进一步简化,申请登记注册企业更加便利,全市新登记企业呈现爆发式增长,民间投资创业活力不断激发,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全市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激发。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建立和完善自评工作的组织机构,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化工作要求,成立了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明确分管财务的局领导牵头组织开展自评工作,财务科牵头组织实施自评工作;二是及时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明确定本年度开展绩效自评项目,研究自评工作开展方式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三是按照绩效评价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步骤,确保自评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2)组织实施  

一是及时召开绩效评价培训会议,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二是及时组织内部业务科室应积极配合做好自评的有关工作。三是根据已设定的绩效目标,认真总结2019年审批事项管理工作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按时完成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整体评价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财政根据2019年度部门预算下达了审批事项管理工作经费2955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依据相关的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使用,符合《会计法》、《预算法》等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执行。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专款专用,严格控制项目资金开支标准,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将会议费、交通费、接待费、办公费等成本性支出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本着节约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精神管理好项目经费,杜绝经费支出随意性。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由于市场监管局新组建成立,工作职能职责整合,相关人员配备不足,相关制度建设与执行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下一步,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着力从以下3个方面不断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一是积极向上级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报,争取资金支持,加强对重点工作和监管领域的集中统筹能力,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学习与政策研究,努力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瞻性;三是继续加大行政成本控制,四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培育力度,不断增强市场监管队伍的履职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审批事项管理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97分,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把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财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机关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预算管理工作的全程性。在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形成了财务科牵头,具体项目实施科室为主体的预算编制、评价工作机制,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各工作环节均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有效保证各项工件的顺利推进。三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针对绩效评价工作综合性、复杂性等特点,多次召开协调会,对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等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强监督指导。认真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对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及时解决绩效中出现的问题、规范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七:  

1.项目名称  

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积极开展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考核验收,获得“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称号。全市整体质量水平明显提高,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全面加强,质量发展环境全面优化,质量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形成具有保山特色的大质量工作格局。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建立和完善自评工作的组织机构,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化工作要求,成立了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明确分管财务的局领导牵头组织开展自评工作,财务科牵头组织实施自评工作;二是及时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明确定本年度开展绩效自评项目,研究自评工作开展方式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三是按照绩效评价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步骤,确保自评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2)组织实施  

一是及时召开绩效评价培训会议,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二是及时组织内部业务科室应积极配合做好自评的有关工作。三是根据已设定的绩效目标,认真总结2019年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按时完成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整体评价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财政根据2019年度部门预算下达了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补助经费961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依据相关的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使用,符合《会计法》、《预算法》等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执行。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专款专用,严格控制项目资金开支标准,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将会议费、交通费、接待费、办公费等成本性支出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本着节约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精神管理好项目经费,杜绝经费支出随意性。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由于市场监管局新组建成立,工作职能职责整合,相关人员配备不足,相关制度建设与执行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下一步,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着力从以下3个方面不断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一是积极向上级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报,争取资金支持,加强对重点工作和监管领域的集中统筹能力,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学习与政策研究,努力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瞻性;三是继续加大行政成本控制,四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培育力度,不断增强市场监管队伍的履职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补助经费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98分,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把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财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机关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预算管理工作的全程性。在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形成了财务科牵头,具体项目实施科室为主体的预算编制、评价工作机制,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各工作环节均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有效保证各项工件的顺利推进。三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针对绩效评价工作综合性、复杂性等特点,多次召开协调会,对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等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强监督指导。认真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对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及时解决绩效中出现的问题、规范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八:  

1.项目名称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与和谐稳定,直接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是重大民生问题、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一要有资金的支持,没有资金支持,监管工作就是无米之炊;二要技术支撑,现在违法手段高明,没有较好的技术手段,打击食品药品违法就没有依据;三要有设备支助,食品检验需要检验设备和器材,无设备和器材难以完成食品监管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建立和完善自评工作的组织机构,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化工作要求,成立了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明确分管财务的局领导牵头组织开展自评工作,财务科牵头组织实施自评工作;二是及时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明确定本年度开展绩效自评项目,研究自评工作开展方式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三是按照绩效评价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步骤,确保自评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2)组织实施  

一是及时召开绩效评价培训会议,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二是及时组织内部业务科室应积极配合做好自评的有关工作。三是根据已设定的绩效目标,认真总结2019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按时完成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整体评价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财政根据2019年度部门预算下达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经费712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依据相关的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使用,符合《会计法》、《预算法》等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执行。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专款专用,严格控制项目资金开支标准,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将会议费、交通费、接待费、办公费等成本性支出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本着节约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精神管理好项目经费,杜绝经费支出随意性。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由于市场监管局新组建成立,工作职能职责整合,相关人员配备不足,相关制度建设与执行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下一步,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着力从以下3个方面不断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一是积极向上级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报,争取资金支持,加强对重点工作和监管领域的集中统筹能力,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学习与政策研究,努力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瞻性;三是继续加大行政成本控制,四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培育力度,不断增强市场监管队伍的履职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97分,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把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财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机关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预算管理工作的全程性。在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形成了财务科牵头,具体项目实施科室为主体的预算编制、评价工作机制,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各工作环节均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有效保证各项工件的顺利推进。三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针对绩效评价工作综合性、复杂性等特点,多次召开协调会,对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等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强监督指导。认真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对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及时解决绩效中出现的问题、规范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九:  

1.项目名称  

市场监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完成各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市场监管工作安排部署。完成旅游市场、农资市场、汽车市场、文物市场、成品油市场监管、督查、合同行政监管工作,认真开展各类市场专项整治,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安全消费环境,推进各类市场创建工作,积极推进市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创建市级“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店(企业),县级“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店(企业)。积极推进12315消费维权和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将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五条投诉举报热线整合为新的“12315热线平台”。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建立和完善自评工作的组织机构,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化工作要求,成立了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明确分管财务的局领导牵头组织开展自评工作,财务科牵头组织实施自评工作;二是及时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明确定本年度开展绩效自评项目,研究自评工作开展方式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三是按照绩效评价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步骤,确保自评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2)组织实施  

一是及时召开绩效评价培训会议,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二是及时组织内部业务科室应积极配合做好自评的有关工作。三是根据已设定的绩效目标,认真总结2019年市场监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按时完成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整体评价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财政根据2019年度部门预算下达了市场监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8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依据相关的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使用,符合《会计法》、《预算法》等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执行。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专款专用,严格控制项目资金开支标准,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将会议费、交通费、接待费、办公费等成本性支出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本着节约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精神管理好项目经费,杜绝经费支出随意性。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由于市场监管局新组建成立,工作职能职责整合,相关人员配备不足,相关制度建设与执行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下一步,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着力从以下3个方面不断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一是积极向上级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报,争取资金支持,加强对重点工作和监管领域的集中统筹能力,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学习与政策研究,努力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瞻性;三是继续加大行政成本控制,四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培育力度,不断增强市场监管队伍的履职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市场监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97分,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把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财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机关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预算管理工作的全程性。在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形成了财务科牵头,具体项目实施科室为主体的预算编制、评价工作机制,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各工作环节均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有效保证各项工件的顺利推进。三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针对绩效评价工作综合性、复杂性等特点,多次召开协调会,对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等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强监督指导。认真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对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及时解决绩效中出现的问题、规范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  

1.项目名称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该项目实施,使我局信息化建设工作达到预期效果。网络市场监管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全局计算机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正版化,系统网络运行及升级改造。一是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建立了政务内网(局域网),成为支持日常办公的基本系统;二是建成了市局联接省局及各县区局,能够承载语音、数据、视频等多媒体业务的政务专网,实现了与省和各县(市、区)局网络互联互通;三是建设了以市局为中心,以县(市、区)局为站点的12315投诉举报系统,为消费者提供了方便、快捷的申诉举报平台;四是建立了数字档案查询系统,为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查询企业数据提供了方便服务;五是实现了省局、市局、县(市、区)局公文、信息、会议等网上传递,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办公成本;六是依托云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商事制度改革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推动建立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七是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得到重视和加强,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化工作,加快了信息化的发展。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建立和完善自评工作的组织机构,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化工作要求,成立了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明确分管财务的局领导牵头组织开展自评工作,财务科牵头组织实施自评工作;二是及时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明确定本年度开展绩效自评项目,研究自评工作开展方式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三是按照绩效评价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步骤,确保自评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2)组织实施  

一是及时召开绩效评价培训会议,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二是及时组织内部业务科室应积极配合做好自评的有关工作。三是根据已设定的绩效目标,认真总结2019年市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按时完成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整体评价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财政根据2019年度部门预算下达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经费2653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依据相关的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使用,符合《会计法》、《预算法》等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执行。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专款专用,严格控制项目资金开支标准,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将会议费、交通费、接待费、办公费等成本性支出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本着节约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精神管理好项目经费,杜绝经费支出随意性。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由于市场监管局新组建成立,工作职能职责整合,相关人员配备不足,相关制度建设与执行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下一步,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着力从以下3个方面不断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一是积极向上级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报,争取资金支持,加强对重点工作和监管领域的集中统筹能力,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学习与政策研究,努力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瞻性;三是继续加大行政成本控制,四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培育力度,不断增强市场监管队伍的履职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98分,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把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财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机关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预算管理工作的全程性。在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形成了财务科牵头,具体项目实施科室为主体的预算编制、评价工作机制,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各工作环节均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有效保证各项工件的顺利推进。三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针对绩效评价工作综合性、复杂性等特点,多次召开协调会,对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等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强监督指导。认真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对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及时解决绩效中出现的问题、规范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一:  

1.项目名称  

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综合监管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是人们防病治病的特殊商品。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与和谐稳定,直接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是重大民生问题、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做好药械监管工作一要有资金的支持,没有资金支持,监管工作就是无米之炊;二要技术支撑,现在违法手段高明,没有较好的技术手段,打击药械违法就没有依据;三要有设备支助,药械检验需要检验设备和器材,无设备和器材难以完成药械监管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建立和完善自评工作的组织机构,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化工作要求,成立了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明确分管财务的局领导牵头组织开展自评工作,财务科牵头组织实施自评工作;二是及时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明确定本年度开展绩效自评项目,研究自评工作开展方式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三是按照绩效评价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步骤,确保自评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2)组织实施  

一是及时召开绩效评价培训会议,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二是及时组织内部业务科室应积极配合做好自评的有关工作。三是根据已设定的绩效目标,认真总结2019年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综合监管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按时完成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整体评价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财政根据2019年度部门预算下达了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综合监管经费167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依据相关的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使用,符合《会计法》、《预算法》等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执行。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专款专用,严格控制项目资金开支标准,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将会议费、交通费、接待费、办公费等成本性支出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本着节约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精神管理好项目经费,杜绝经费支出随意性。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由于市场监管局新组建成立,工作职能职责整合,相关人员配备不足,相关制度建设与执行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下一步,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着力从以下3个方面不断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一是积极向上级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报,争取资金支持,加强对重点工作和监管领域的集中统筹能力,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学习与政策研究,努力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瞻性;三是继续加大行政成本控制,四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培育力度,不断增强市场监管队伍的履职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综合监管经费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97分,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把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财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机关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预算管理工作的全程性。在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形成了财务科牵头,具体项目实施科室为主体的预算编制、评价工作机制,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各工作环节均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有效保证各项工件的顺利推进。三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针对绩效评价工作综合性、复杂性等特点,多次召开协调会,对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等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强监督指导。认真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对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及时解决绩效中出现的问题、规范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二:  

1.项目名称  

知识产权工作经费及专项补助费  

2.项目基本情况  

继续以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为总抓手,重点开展政策体系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优势企业培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推动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再上新台阶。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建立和完善自评工作的组织机构,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化工作要求,成立了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明确分管财务的局领导牵头组织开展自评工作,财务科牵头组织实施自评工作;二是及时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明确定本年度开展绩效自评项目,研究自评工作开展方式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三是按照绩效评价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步骤,确保自评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2)组织实施  

一是及时召开绩效评价培训会议,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二是及时组织内部业务科室应积极配合做好自评的有关工作。三是根据已设定的绩效目标,认真总结2019年知识产权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按时完成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整体评价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财政根据2019年度部门预算下达了知识产权工作经费及专项补助费1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依据相关的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使用,符合《会计法》、《预算法》等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执行。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专款专用,严格控制项目资金开支标准,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将会议费、交通费、接待费、办公费等成本性支出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本着节约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精神管理好项目经费,杜绝经费支出随意性。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由于市场监管局新组建成立,工作职能职责整合,相关人员配备不足,相关制度建设与执行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下一步,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着力从以下3个方面不断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一是积极向上级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报,争取资金支持,加强对重点工作和监管领域的集中统筹能力,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学习与政策研究,努力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瞻性;三是继续加大行政成本控制,四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培育力度,不断增强市场监管队伍的履职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知识产权工作经费及专项补助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96分,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把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财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机关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预算管理工作的全程性。在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形成了财务科牵头,具体项目实施科室为主体的预算编制、评价工作机制,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各工作环节均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有效保证各项工件的顺利推进。三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针对绩效评价工作综合性、复杂性等特点,多次召开协调会,对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等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强监督指导。认真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对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及时解决绩效中出现的问题、规范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三:  

1.项目名称  

2019年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党政领导食品安全责任之规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上来,深刻认识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健全政策法规规章,完善监管体制,强化监管手段,提高执法能力,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升诚信守法水平,加快构建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按照2019年云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省级任务部署任务,至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10000批次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的所有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建立和完善自评工作的组织机构,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化工作要求,成立了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明确分管财务的局领导牵头组织开展自评工作,财务科牵头组织实施自评工作;二是及时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明确定本年度开展绩效自评项目,研究自评工作开展方式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三是按照绩效评价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步骤,确保自评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2)组织实施  

一是及时召开绩效评价培训会议,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二是及时组织内部业务科室应积极配合做好自评的有关工作。三是根据已设定的绩效目标,认真总结2019年食品安全监管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按时完成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整体评价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财政根据省级财政转移支付经费要求,下达了2019年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1919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依据相关的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使用,符合《会计法》、《预算法》等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执行。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专款专用,严格控制项目资金开支标准,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将会议费、交通费、接待费、办公费等成本性支出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本着节约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精神管理好项目经费,杜绝经费支出随意性。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由于市场监管局新组建成立,工作职能职责整合,相关人员配备不足,相关制度建设与执行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下一步,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着力从以下3个方面不断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一是积极向上级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报,争取资金支持,加强对重点工作和监管领域的集中统筹能力,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学习与政策研究,努力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瞻性;三是继续加大行政成本控制,四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培育力度,不断增强市场监管队伍的履职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97分,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把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财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机关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预算管理工作的全程性。在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形成了财务科牵头,具体项目实施科室为主体的预算编制、评价工作机制,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各工作环节均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有效保证各项工件的顺利推进。三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针对绩效评价工作综合性、复杂性等特点,多次召开协调会,对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等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强监督指导。认真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对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及时解决绩效中出现的问题、规范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四:  

1.项目名称  

2019年省对下食品药品综合监管专项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达到以下目标:一是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药品安全评价性抽验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二是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完成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30项以上,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1600项,有效期内认证登记的“三品一标”产品保持在2500个;制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20个;制修订云南省中药材、中药饮片标准100个,提升医疗机构制剂标准100个,全面完成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三是全程可追溯水平显著提升。强化各类基础数据库、追溯系统建设,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系统,实现高风险食品、大宗农产品、药品的全程可追溯。四是技术支撑能力显著提升。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实验室用房达到国家标准;食品检验能力大幅提升,保健食品注册检验实现突破;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建成国家口岸药检所,取得生物制品批签发授权检验资质,建成中药民族药、食品药品安全评价国家级检验检测重点实验室;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常用医疗器械检验能力提升至50%以上,比“十二五”末提升30%;市级食品药品检验能力达到90%以上;基层具备快速筛查能力。国家及省补充基本药物、高风险药品监督抽验全覆盖。五是执法装备水平显著提升。省、市、县、乡四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机构基本装备标准化配备率达到90%,各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建立和完善自评工作的组织机构,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化工作要求,成立了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明确分管财务的局领导牵头组织开展自评工作,财务科牵头组织实施自评工作;二是及时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明确定本年度开展绩效自评项目,研究自评工作开展方式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三是按照绩效评价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步骤,确保自评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2)组织实施  

一是及时召开绩效评价培训会议,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二是及时组织内部业务科室应积极配合做好自评的有关工作。三是根据已设定的绩效目标,认真总结2019年食品药品综合监管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按时完成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整体评价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财政根据省级财政转移支付经费要求,下达了2019年省对下食品药品综合监管专项资金281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依据相关的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使用,符合《会计法》、《预算法》等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执行。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专款专用,严格控制项目资金开支标准,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将会议费、交通费、接待费、办公费等成本性支出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本着节约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精神管理好项目经费,杜绝经费支出随意性。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由于市场监管局新组建成立,工作职能职责整合,相关人员配备不足,相关制度建设与执行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下一步,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着力从以下3个方面不断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一是积极向上级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报,争取资金支持,加强对重点工作和监管领域的集中统筹能力,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学习与政策研究,努力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瞻性;三是继续加大行政成本控制,四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培育力度,不断增强市场监管队伍的履职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省对下食品药品综合监管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98分,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把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财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机关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预算管理工作的全程性。在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形成了财务科牵头,具体项目实施科室为主体的预算编制、评价工作机制,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各工作环节均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有效保证各项工件的顺利推进。三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针对绩效评价工作综合性、复杂性等特点,多次召开协调会,对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等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强监督指导。认真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对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及时解决绩效中出现的问题、规范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五:  

1.项目名称  

2019年省级药品监管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药品医疗器械是人们防病治病的特殊商品。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与和谐稳定,直接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是重大民生问题、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做好药械监管工作一要有资金的支持,没有资金支持,监管工作就是无米之炊;二要技术支撑,现在违法手段高明,没有较好的技术手段,打击药械违法就没有依据;三要有设备支助,药械检验需要检验设备和器材,无设备和器材难以完成药械监管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建立和完善自评工作的组织机构,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化工作要求,成立了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明确分管财务的局领导牵头组织开展自评工作,财务科牵头组织实施自评工作;二是及时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明确定本年度开展绩效自评项目,研究自评工作开展方式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三是按照绩效评价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步骤,确保自评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2)组织实施  

一是及时召开绩效评价培训会议,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二是及时组织内部业务科室应积极配合做好自评的有关工作。三是根据已设定的绩效目标,认真总结2019年药品监管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按时完成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整体评价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财政根据省级财政转移支付经费要求,下达2019年省级药品监管专项资金44375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依据相关的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使用,符合《会计法》、《预算法》等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执行。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专款专用,严格控制项目资金开支标准,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将会议费、交通费、接待费、办公费等成本性支出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本着节约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精神管理好项目经费,杜绝经费支出随意性。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由于市场监管局新组建成立,工作职能职责整合,相关人员配备不足,相关制度建设与执行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下一步,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着力从以下3个方面不断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一是积极向上级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报,争取资金支持,加强对重点工作和监管领域的集中统筹能力,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学习与政策研究,努力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瞻性;三是继续加大行政成本控制,四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培育力度,不断增强市场监管队伍的履职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省级药品监管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96分,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把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财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机关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预算管理工作的全程性。在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形成了财务科牵头,具体项目实施科室为主体的预算编制、评价工作机制,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各工作环节均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有效保证各项工件的顺利推进。三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针对绩效评价工作综合性、复杂性等特点,多次召开协调会,对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等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强监督指导。认真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对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及时解决绩效中出现的问题、规范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六:  

1.项目名称  

2019年市场监督管理中央专项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党政领导责任之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上来,深刻认识做好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健全政策法规规章,完善监管体制,强化监管手段,提高执法能力,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升诚信守法水平,加快构建预防为主、风险监督、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市场监管安全治理体系,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加大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强化责任落实,不断增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要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打私”工作的总体要求,开展好打击走私的各项联合行动,加强反走私贩私的宣传教育,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建立和完善自评工作的组织机构,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化工作要求,成立了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明确分管财务的局领导牵头组织开展自评工作,财务科牵头组织实施自评工作;二是及时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明确定本年度开展绩效自评项目,研究自评工作开展方式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三是按照绩效评价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步骤,确保自评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2)组织实施  

一是及时召开绩效评价培训会议,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二是及时组织内部业务科室应积极配合做好自评的有关工作。三是根据已设定的绩效目标,认真总结2019年市场监管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按时完成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整体评价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财政根据省级财政转移市财政根据省级财政转移支付经费要求,下达2019年市场监督管理中央专项补助经费15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依据相关的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使用,符合《会计法》、《预算法》等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执行。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专款专用,严格控制项目资金开支标准,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将会议费、交通费、接待费、办公费等成本性支出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本着节约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精神管理好项目经费,杜绝经费支出随意性。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由于市场监管局新组建成立,工作职能职责整合,相关人员配备不足,相关制度建设与执行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下一步,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着力从以下3个方面不断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一是积极向上级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报,争取资金支持,加强对重点工作和监管领域的集中统筹能力,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学习与政策研究,努力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瞻性;三是继续加大行政成本控制,四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培育力度,不断增强市场监管队伍的履职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市场监督管理中央专项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98分,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把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财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机关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预算管理工作的全程性。在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形成了财务科牵头,具体项目实施科室为主体的预算编制、评价工作机制,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各工作环节均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有效保证各项工件的顺利推进。三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针对绩效评价工作综合性、复杂性等特点,多次召开协调会,对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等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强监督指导。认真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对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及时解决绩效中出现的问题、规范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七:  

1.项目名称  

药品抽验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药品检验工作是药品技术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对药品质量实施监管的重要内容,根据《关于印发药品质量抽查管理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6〕379号),为切实做好2019年药品检验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故,保证全市人民用药安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主要是加强领导,及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年初,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社〔2019〕26号)精神,明确所长为项目负责人,及时组织相关科室和有关人员开展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2)组织实施  

一是认真组织实施,扎实落实《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药品抽验任务的通知》(保市监发〔2019〕10号)及补充通知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抽验在药品监管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二是日常检查监督管理不松懈。每个季度都会对资金及工作进度做到检查监督,保证按期按质完成。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2月份市财政局拨款42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16日止,项目资金支出393900.69元,财政收回项目资金26099.31元,具体是“商品和服务支出”324000.69元:办公费6964元,邮电费3696.00元,培训费26610.00元,差旅费74230.00元,维修(护)费26490.00元,劳务费2779.00元,专用材料费183231.69元。“资本性支出”699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24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494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100.00元。资金无结余。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工作,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批支付,设备采购均按保山市市级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规定申报采购。项目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和挪用情况,资金使用合理规范,保证项目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上:全年完成药品抽验任务901批次,其中:药品检验任务501批次(监督抽验311批次,基本药物抽验190批次),药品快速检验400批次。采购多参数测试仪1台、洗衣机2台等专用设备3台(套);采购台式电脑1台,打印机2台,传真机1台(套);购置文件柜、档案柜等家具用具等10组。为全面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检验检测水平,选派专业技术人员13人次到北京、上海、成都、昆明等地参加中药安全性质量控制与最新检验技术、药品监管业务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和检验检测机构综合能力提升等培,同时完成“好医生”远程继续教育培训19人次,聘请CNAS认可专家到单位开展培训1次。质量指标上:2019年任务完成率达到100%。时效指标上:抽验任务已于2019年11月30日全部完成。成本指标上:2019年药品抽验成本按700元/批次测算,任务量按600批次计,其中:实验室400批次,快速筛查200批次;2019年实际完成药品抽验901批次,其中:实验室501批次,快速筛查400批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上:能有效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社会效益指标上:药品安全总体水平逐步提高。生态效益指标上:严格遵守生产工艺流程,节约生产成本,提倡绿色生产;分类处理废弃物,减少污染,提高空气质量;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可持续影响指标上:为科学监管和政府药品安全工作宏观决策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撑。全面完成全市药品抽验任务,2019年实际完成药品抽验901批次,其中:实验室抽验501批次(监督抽验311批次,基本药物抽验190批次),快速筛查400批次。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上:监督和服务对象满意率≧90%及药品抽检不合格率≤10%,监督和服务对象调查表发出8份,收回8份,平均得分98分,满意率100%。药品抽检不合格率0.8%。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按规定期限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药品抽验经费项目在项目目标方面能够做到明确、细化量化;决策过程方面,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资金分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合理;资金到位方面资金完全到位,资金管理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且严格执行,会计核算规范;组织实施方面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制定了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自评为合格。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已按规定如期公开项目绩效结果。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财务管理制度方面的学习,强化资金使用意识,做到资金使用更规范、更合理,切切实实保证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单位在绩效自评中组织实施方面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建立了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预算管理机制。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八:  

1.项目名称  

仪器检定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计量法》的有关规定,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检验机构所使用的工作计量标准器具必须送计量检定机构检定,随着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检验任务及强检设备的增加,为出具科学、公正、准确、可靠的检验报告,切实地做好2019年食品、药品等检验检测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主要是加强领导,及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年初,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社〔2019〕26号)精神,明确所长为项目负责人,及时组织相关科室和有关人员开展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2)组织实施  

一是认真组织实施,扎实落实《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药品抽验任务的通知》(保市监发〔2019〕10号)及补充通知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抽验在药品监管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二是日常检查监督管理不松懈。每个季度都会对资金及工作进度做到检查监督,保证按期按质完成。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2月份市财政局拨款4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项目资金支出40000.00元,具体是“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00元:劳务费40000.00元。资金无结余。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工作,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批支付,设备采购均按保山市市级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规定申报采购。项目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和挪用情况,资金使用合理规范,保证项目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上:强制检定工作计量标准器具70台(套),已完成强制检定工作计量标准器具72台(套)。质量指标上:72台(套)强制检定工作计量标准器具已完成,完成率102.86%。时效指标上: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于2019年11月30日止完成。成本指标上:设备检测成本按500元/批次测算,2019年已完成强制检定工作计量标准器具72台(套)。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上: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社会效益指标上:出具的检验报告公平公正,2019年药品检验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率0.8%,药品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提高。生态效益指标上:严格遵守生产工艺流程,节约生产成本,提倡绿色生产;分类处理有毒有害废弃物,减少污染,提高空气质量;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可持续影响指标上:为科学监管和政府药品安全工作宏观决策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撑。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上:委托方及全市社会各界满意度≧80%;药品检验不合格率为0.8%。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按规定期限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仪器检定项目在项目目标方面能够做到明确、细化量化;决策过程方面,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资金分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合理;资金到位方面资金完全到位,资金管理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且严格执行,会计核算规范;组织实施方面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制定了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自评为合格。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已按规定如期公开项目绩效结果。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财务管理制度方面的学习,强化资金使用意识,做到资金使用更规范、更合理,切切实实保证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单位在绩效自评中组织实施方面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建立了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预算管理机制。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九:  

1.项目名称  

2019年市级创新团队(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药食同源”产品质量及品牌建设研究创新团队)  

2.项目基本情况  

依托保山地区丰富的生物资源,一方面进行药食同源系列产品、工艺研究。另一方面开展药食同源特色生物资源活性有效成分提取、分析及产业化开发利用研究。其次,建立种质资源保护基地。最后,结合保山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农学专业,培养应用型、创新型专门人才。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主要是加强领导,及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年初,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社〔2019〕26号)精神,明确所长为项目负责人,及时组织相关科室和有关人员开展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2)组织实施  

一是认真组织实施,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文件通知精神,扎扎实实开展项目工作。二是日常检查监督管理不松懈。每个季度都会对资金及工作进度做到检查监督,保证按期按质完成。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6月份市财政局拨3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19年10月31日止,项目资金支出44351.00元,11月5日财政回结余资金255649.00元。具体支出是“商品和服务支出”44351.00元:差旅费400.00元,专用材料费23951.00元,房屋和构筑物维修费20000.00元。资金无结余。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工作,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批支付,设备采购均按保山市市级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规定申报采购。项目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和挪用情况,资金使用合理规范,保证项目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上,已发表科技论文20篇,人才培养7人(职称晋升正高2人、副高3人、获得博士学位2人),从业人员培训100人。质量指标上,推动药食同源产业的发展,促进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地方能力完成率60%。时效指标上,因2019年11月5日财政收回项目结余资金255649.00元,项目未能如期全部完成。成本指标上,按企业技术创新检验检测成本测算。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上,培养高新技术企业1家。社会效益上,促进中药产业的发展,培养创新高级专业人才4人,团队与行业发展衔接紧密度,更好服务于地方。生态效益上,新增服务种质资源保护保护平台1个,推动特种农业高值化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影响上,提升行业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提升保山药食同源产业竞争力。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未开展。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年11月5日财政收回项目结余资金255649.00元,项目未能如期全部完成。绩效目标未按规定期限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市级创新团队(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药食同源”产品质量及品牌建设研究创新团队)项目目标明确、细化量化;决策过程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资金分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合理;资金管理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且严格执行,会计核算规范;组织实施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制定了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因2019年11月5日项目结余资金财政收回,项目未能如期全部完成,所以该项目未能进行自评。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已按规定如期公开项目绩效结果。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财务管理制度方面的学习,强化资金使用意识,做到资金使用更规范、更合理,切切实实为地方企业、行业培训中药材种植、深加工、质检、法律法规等系列专业知识,打造药食同源系列产品品牌建设。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单位在绩效自评中组织实施方面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建立了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预算管理机制。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十:  

1.项目名称  

2019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中央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为引导受派科技人员到“三区”(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做好服务创业工作,实实在在为受援单位解决实际问题,为受援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主要是加强领导,及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教〔2019〕145号)精神,明确所长为项目负责人,及时组织相关科室和有关人员开展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2)组织实施  

一是认真组织实施,扎实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扎实落实《云南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云科农发〔2014〕10号)精神,加快“三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三区”科技服务水平二是日常检查监督管理不松懈。每个季度都会对资金及工作进度做到检查监督,保证按期按质完成。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7月份市财政局拨上年额度结余18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项目资金支出56629.00元,具体是“商品和服务支出”56629.00元:差旅费32654.00元,培训费23975.00元。资金结余123371.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工作,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批支付,设备采购均按保山市市级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规定申报采购。项目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和挪用情况,资金使用合理规范,保证项目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上,2019年科技人员到挂钩服务点现场技术服务及培训10次,培训150余人次。质量指标上,科技服务及培训完成率31.46%。时效指标上,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止。成本指标上,选派工作经费按照每人每年20000元标准补助,2019年选派9人,期限1年(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上,加快本土科技人才和农村科技创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三区”科技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作用。社会效益上,促进地方产业的发展,受援企业与单位发展衔接紧密度,更好服务于地方。生态效益上,严格遵守生产工艺流程,节约生产成本,提倡绿色生产;分类处理有毒有害废弃物,减少污染,提高空气质量;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可持续影响上,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在支持“三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因绩效目标不到规定期限,还不能进行满意度的调查。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不到规定期限,下一步单位将加快项目进度,完成该项目绩效评价。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目标明确、细化量化;决策过程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资金分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合理;中央资金按时足额到位,资金管理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且严格执行,会计核算规范;组织实施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制定了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因该项目绩效目标不到规定期限,还不能进行自评。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已按规定如期公开项目绩效结果。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财务管理制度方面的学习,强化资金使用意识,做到资金使用更规范、更合理,切切实实保证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推进科技创新创业,为“三区”培养本土科技人才。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单位在绩效自评中组织实施方面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建立了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预算管理机制。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十一:  

1.项目名称  

2018年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项目(上年结余   

2.项目基本情况  

为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主要用于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省级任务。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主要是加强领导。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保财行〔2019〕211号)精神,明确所长为项目负责人,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2)组织实施  

一是认真组织实施,扎实落实相关文件精神。二是日常检查监督管理不松懈。每个季度都会对资金及工作进度做到检查监督,保证按期按质完成。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保财社〔2019〕275号),2019年5月份市财政局拨上年结余2024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项目资金支出202400.00元,具体是“资本性支出”2024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55899.00元,专用设备购置146501.00元。资金无结余。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工作,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批支付,设备采购均按保山市市级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规定申报采购。项目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和挪用情况,资金使用合理规范,保证项目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上,已完成国家级任务(国抽)565批次,省级任务(省抽)500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1440批次。质量指标上,已完成国家级任务(国抽)565批次,省级任务(省抽)500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1440批次,完成率100%。时效指标上,时效完成率100%。成本指标上,国家级任务(国抽),按2,000元/批次测算。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上,健全风险监测评估和检验检测体系,扩大抽检覆盖面,有质量的完成抽检任务,全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社会效益上,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生态效益上,严格遵守生产工艺流程,节约生产成本,提倡绿色生产;分类处理有毒有害废弃物,减少污染,提高空气质量;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可持续影响上,为科学监管和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宏观决策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撑。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监督和服务对象调查表发出8份,收回8份,满意率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按规定期限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上年结余项目)项目目标方面能够做到明确、细化量化;决策过程方面,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资金分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合理;资金到位方面资金完全到位,资金管理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且严格执行,会计核算规范;组织实施方面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自评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已按规定如期公开项目绩效结果。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财务管理制度方面的学习,强化资金使用意识,做到资金使用更规范、更合理,切切实实保证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单位在绩效自评中组织实施方面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建立了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预算管理机制。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十二:  

1.项目名称  

2018年第三批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上年结余 )。  

2.项目基本情况  

为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主要用于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省级任务。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主要是加强领导。年初,根据《保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保食药监食经〔2018〕21号)精神,明确所长为项目负责人,及时组织相关科室和有关人员开展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2)组织实施  

一是认真组织实施,扎实落实相关文件精神。二是日常检查监督管理不松懈。每个季度都会对资金及工作进度做到检查监督,保证按期按质完成。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三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保财社〔2018〕183号),2019年1月份市财政拨项目额度结余资金108676.38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19年8月31日止,项目资金支出108676.38元,具体是“商品和服务支出”108676.38元:办公费3000.00元,维修(护)费1500.00元,劳务费22500.00元,专用材料费61173.38元,差旅费10603.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900.00元。资金无结余。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工作,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批支付,设备采购均按保山市市级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规定申报采购。项目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和挪用情况,资金使用合理规范,保证项目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上,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样任务411批次,小作坊白酒专项抽样任务200批次,全面完成检验工作。质量指标上,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411批次,小作坊白酒专项抽检任务200批次100%全覆盖监督检查和100%全覆盖甲醇快速检测。时效指标上,2019年2月底前完成,时效完成率100%。成本指标上,差旅费严格按《保山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测算,伙食补助费100元/人.天,住宿240元/人.天测算。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上,加大对食用农产品的巡查力度,掌握行业动态,将食品安全隐患降到最低。社会效益上,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生态效益上,严格遵守生产工艺流程,节约生产成本,提倡绿色生产;分类处理有毒有害废弃物,减少污染,提高空气质量;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可持续影响上,为科学监管和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宏观决策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撑。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上,全市社会各界满意度≧8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按规定期限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第三批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上年结余)项目目标方面能够做到明确、细化量化;决策过程方面,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资金分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合理;资金到位方面资金完全到位,资金管理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且严格执行,会计核算规范;组织实施方面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自评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已按规定如期公开项目绩效结果。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财务管理制度方面的学习,强化资金使用意识,做到资金使用更规范、更合理,切切实实保证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单位在绩效自评中组织实施方面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建立了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预算管理机制。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十三:  

1.项目名称  

药械安全性、药物滥用及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药品、医疗器械械和化妆品安全性监测工作是对上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药物滥用的安全监管,是确保人体用药用械及使用化妆品安全的重要举措和法定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药械化安全性监测,药物滥用监测的人员宣传、培训、工作督导,以及确保监测中心开展死亡、严重及群体不良反应/事件的及时核查工作。全年计划完成不低于1300份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并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及时完成报告的审核、评价,全年完成每不低于330份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提高报表质量。开展哨点医院的督报和考核工作,全年完成不低于100份的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表。稳固现有司法强制隔离戒毒、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等报告的基础上,全年收集报表不少于500份,辖区内无零报告单位。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主要是加强领导,及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年初,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社〔2019〕27号)文件精神,明确监测中心主任为项目负责人,及时组织相关科室和有关人员开展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2)组织实施  

一是认真组织实施,结合云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与保山市中心签订的2019年工作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工作责任目标。二是日常检查监督管理不松懈。每个季度都会对资金及工作进度做到检查监督,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3月份市财政局拨款1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项目资金支出58023.00元,财政收回项目资金41977.00元,具体是“商品和服务支出”44023.00元:办公费支出350.00元,印刷费660.00元,培训费10178.00元,差旅费19670.00元,专用材料费13165.00元。“资本性支出”14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4000.00元。资金无结余。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工作,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批支付,设备采购均按保山市市级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规定申报采购。项目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和挪用情况,资金使用合理规范,保证项目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数应完成1536份,2019年已完成2101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数应完成330份,2019年已完成749份;药物滥用监测报告数应不低于500份,2019年已完成1163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应完成100份,2019年已完成177份。质量指标上:“四项监测”培训数不低于1期,2019年已完成4期;药品监测报告质量评估应完成100份,质量评估共抽取126份;医疗器械监测报告质量评估不低于100份,2019年已完成200份;哨点医院工作督导和检查考核应不低于10家,2019年已督导和考核12家;严重、死亡和群体病例核查应完成发生后核查率100%,2019年已100%全部核查;药物滥用宣传应不低于1次,2019年已宣传2次;化妆品宣传应不低于1次,2019年已宣传1次。时效指标上:已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成本指标上:四项监测培训(会议)费≦400元/人.天,2019年已完成约400人次的培训,无超范围超标准开支;四项监测报告约30元/份,2019年已完成4013份报告数。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上:为医疗机构提供合理用药用械,减少不良反应/事件重复发生。社会效益指标上:发现药械化潜在风险和上市后风险管理,保障公众合理用药用械使用化妆品。生态效益指标上:提升患者健康水平和生存质量,降低不良反应/事件发生率。可持续影响指标上:上市后药械化风险管理,保障公众合理用药用械使用化妆品。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上:为医疗机构提供合理用药用械依据,提升医患人员不良反应/事件认知度。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按规定期限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药品、医疗器械、药物滥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经费项目在目标方面能够做到明确、细化量化;决策过程方面,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资金分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合理;资金到位方面做到完全到位,资金管理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且严格执行,会计核算规范;组织实施方面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制定了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自评为合格。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已按规定如期公开项目绩效结果。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财务管理制度方面的学习,强化资金使用意识,做到资金使用更规范、更合理,切切实实保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使用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单位在绩效自评中组织实施方面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建立了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预算管理机制。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十四:  

1.项目名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及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2.项目基本情况  

开展“贷免扶补”工作,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自身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难问题,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民营经济。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建立和完善自评工作的组织机构,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化工作要求,成立了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明确分管财务的局领导牵头组织开展自评工作,财务科牵头组织实施自评工作;二是及时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明确定本年度开展绩效自评项目,研究自评工作开展方式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三是按照绩效评价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步骤,确保自评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2)组织实施  

一是及时召开绩效评价培训会议,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二是及时组织内部业务科室应积极配合做好自评的有关工作。三是根据已设定的绩效目标,认真总结2019年市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按时完成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整体评价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财政根据2019年度部门预算下达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及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经费103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依据相关的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使用,符合《会计法》、《预算法》等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执行。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专款专用,严格控制项目资金开支标准,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将会议费、交通费、接待费、办公费等成本性支出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本着节约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精神管理好项目经费,杜绝经费支出随意性。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由于市场监管局新组建成立,工作职能职责整合,相关人员配备不足,相关制度建设与执行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下一步,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着力从以下3个方面不断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一是积极向上级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报,争取资金支持,加强对重点工作和监管领域的集中统筹能力,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学习与政策研究,努力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瞻性;三是继续加大行政成本控制,四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培育力度,不断增强市场监管队伍的履职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及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经费绩效评价自评分96分,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把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财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机关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预算管理工作的全程性。在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形成了财务科牵头,具体项目实施科室为主体的预算编制、评价工作机制,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各工作环节均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有效保证各项工件的顺利推进。三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针对绩效评价工作综合性、复杂性等特点,多次召开协调会,对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等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强监督指导。认真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对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及时解决绩效中出现的问题、规范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19〕48 号)文件,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统筹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调查及其他工作,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综合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和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工作,按权限实施特种设备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宣传教育、统计分析、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等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保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5)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7)执行国家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查处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以及化妆品经营等环节的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及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工作。负责指导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18)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  

一是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市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市建设。  

二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三是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加强对知识产权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风险管理。  

五是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从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遵循审慎包容的原则,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0有关职责分工。  

一是与保山市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保山市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二是与保山市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保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三是与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四是与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五是与保山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保山市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六是与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食盐专营工作。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市场监督管理。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48 号)文件,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工作职责是:  

1)保山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举报事项的登记、分办、汇总、督办和分析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做好重大消费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指挥调度;负责投诉举报数据监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  

2)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负责辖区内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安全监督的技术检验工作;负责承担客户委托的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洁净室(区)环境等检验检测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相关业务技术工作,培训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开展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及质量方面的科研工作;负责综合上报或反馈食品药品质量情报信息;负责完成主管部门安排的食品药品年度检验任务和临时性指令性任务;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剂的质量技术复核和检验工作。  

3)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承担全市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性再评价,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性监测以及药物滥用监测等工作。  

2.机构情况。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19〕48 号)文件精神,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保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保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保山市知识产权局牌子,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科技信息科、规划财务科、法规科、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信用监督管理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广告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与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科、计量科、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园区综合服务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26个正科级机构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48 号)文件,下属3个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分别是:保山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加挂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牌子);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加挂保山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牌子)。  

3.人员情况。  

2019年3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市委编办核定,在职人员编制101人,其中:行政编制54名;事业编制47人。  

年末实有人数131人,行政人员86人,非参公事业人员45人。其中:市场监管局(本级)行政人员86人,12315投诉举报中心非参公事业人员10人,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非参公事业人员30人,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非参公事业人员5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19年机构改革,市市场监管局由原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合并组建,经费预算执行原3单位2019年财政批复的部门预算,根据原3家单位年初设定部门绩效目标,结合全面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能职责,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完成各项绩效目标。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财政下达全年预算总收入33100621.64元,总支出334114773.29元,其中:基本支出27572913.27元;项目支出5838564.02元,全部由财政拨款。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控制与评价监督办法》等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每项财务工作的开展均“有法可依、有据可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一是通过组织自评工作,认真学习绩效管理内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建全财务管理制度,在部门内部树立“立项必讲绩效”的管理理念,为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二是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重点为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三是通过自评,进一步对我部门整体支出决策是否科学合理、项目执行是否高效、项目产出是否达标、资金安排是否起到了保运转、保重点的目标进行回顾和总结;四是及时总结经验,通过改进管理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2自评指标体系  

本报告着重对基本支出、三公经费、项目支出和厉行节约情况进行评价。主要包括预算配置、履职效益、预算管理、职责履行、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管理规范情况,开展自评。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表  

3自评组织过程  

1.准备阶段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汇总二级绩效自评后对一级项目进行自评;上报保山市财政局审核。  

3.整改阶段  

按市财政局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及时向市财政局报告整改情况。  

4.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我局在内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周密部署,落实责任,认真组织绩效自评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  

2过程情况分析  

根据绩效评价的相关规定,围绕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等组织开展评价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步骤,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自评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3产出情况分析  

通过开展自评,2019年度我局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为优。  

4效果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取得以下事业成效:一是抓营商环境提升,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便利营商环境,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扎实推进竞争执法,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显著,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效果明显,维护公平交易秩序;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营造创新驱动发展环境;扎实开展食品安全问题联合整治行动。二是抓质量安全监管,让百姓拥有更多“获得感”。牢牢守住安全底线,营造市场安全放心消费环境,重点筑牢五条防线: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筑牢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防线,筑牢特种设备安全防线,筑牢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防线,筑牢网络市场监管防线;新市场监管机制,提升综合监管能力;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序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不断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局面正在形成;整合为12315投诉举报平台,实现“一号对外、集中管理、便民利企、高效执法”的工作联动机制。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由于机构改革,单位整合,部门预算及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使用原撤销单位设定的,没有形成市市场监管局绩效目标体系,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2)各相关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3)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建立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本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上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把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为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预算管理工作的全程性。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形成了财务科牵头,具体项目实施科室为主体的预算编制、评价工作机制,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各工作环节均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有效保证各项工件的顺利推进。三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针对绩效评价工作综合性、复杂性等特点,多次召开协调会,对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等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及时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强监督指导。认真按照《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对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及时解决绩效中出现的问题、规范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5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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