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2-1-/2022-0928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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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5200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是承当全市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性再评价,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性监测以及药物滥用监测等工作的专业技术机构。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药品、医疗器械械和化妆品安全性监测工作是对上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药物滥用的安全监管,是确保人体用药用械及使用化妆品安全的重要举措和法定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21年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药械化安全性监测,药物滥用监测的人员宣传、培训、工作督导,以及确保监测中心开展死亡、严重及群体不良反应事件的及时核查工作。全年计划完成不低于1578份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并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及时完成报告的审核、评价,全年完成每不低于395份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提高报表质量。开展哨点医院的督报和考核工作,全年完成不低于105份的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表。稳固现有司法强制隔离戒毒、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等报告的基础上,全年收集报表不少于300份,辖区内无零报告单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2021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893,880.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3,880.5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2,292.56元,增长2.56%,主要原因是2021年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拨付35,000.00元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893,880.53元。其中:基本支出763,169.13元,占总支出的85.38%;项目支出130,711.40元,占总支出的14.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2,292.56元,增长2.56%,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减少8,418.84元,主要是2021年业务活动支出主要从项目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二是项目支出增加30,711.40元,2021年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拨付35,000.00元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用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2021开展“四项监测”业务工作主要从项目经费开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3,169.1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418.84元,下降1.0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553.50元,主要是2021年在职人员个人工资正常晋升和各项社保缴费比例提高。二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8,972.34元,主要是2021年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药物滥应不良反应/事件业务工作主要从项目经费开支。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0,711.4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711.40元,上升30.71%,主要原因是2021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拨付35,000.00元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用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2021开展“四项监测”业务工作主要从项目经费开支。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药械化安全性监测、药物滥用监测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经费支出81,459.15元,其中:办公经费支出3,681.00元、印刷费支出8,600.00元、邮电费支出632.15元,差旅费17,444.00元、培训费8,49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610.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30,000.00元。
2.市场监管部门制服和标志经费14,590.25元,其中:被装购置费14,590.25元。
3.2021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支出34,662.00元,其中:办公费15,278.00元、差旅费15,38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3,880.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2,292.56元,增长2.56%,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减少8,418.84元,因为2021年业务活动支出主要从项目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二是项目支出增加30,711.40元,因为2021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拨付35,000.00万元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用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2021开展“四项监测”业务工作主要从项目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4,721.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5%。主要用于药品事务81,459.15元,事业运行634,010.29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49,252.25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719.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0,719.3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439.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40,342.0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8,097.4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613.88元,完成预算的15.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613.88元,完成预算的18.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国家厉行节约的政策。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424.60元,增长110.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一致,未发生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061.08元,增长197.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36.48元,下降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车辆北斗定位系统到期、车辆多次维修,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二是2021年由于疫情等因素影响,我中心无公务接待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13.88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13.8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613.88元,主要是2021年公务用车车辆的北斗定位系统到期、车辆多次维修,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未产生接待。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是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资产总额189,688.21元,其中,流动资产62.55元,固定资产183,699.3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926.32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088.6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185.9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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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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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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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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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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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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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89,688.21
| 62.55
| 183,699.3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5,926.32
|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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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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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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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590.2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590.2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590.2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52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