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2-1/20230921-00005 发布机构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09-21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是承当全市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性再评价,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性监测以及药物滥用监测等工作的专业技术机构。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性监测工作是对上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药物滥用的安全监管,是确保人体用药用械及使用化妆品安全的重要举措和法定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22年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药械化安全性监测,药物滥用监测的人员宣传、培训、工作督导,以及确保监测中心开展死亡、严重及群体不良反应事件的及时核查工作。全年计划完成不低于1,600份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并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及时完成报告的审核、评价,全年完成不低于400份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提高报表质量。开展哨点医院的督报和考核工作,全年完成不低于110份的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表。稳固现有司法强制隔离戒毒、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等报告的基础上,全年收集报表不少于300份,辖区内无零报告单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业务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859,812.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9,812.4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4,068.12元,下降3.8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4,068.12元,下降3.81%;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项目经费减少51,428.98元,其中:市场监管部门制服和标志经费收入减少14,590.25元,2021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经费减少34,324.00元,药械化安全性监测、药物滥用监测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经费减少2,514.73元。二是基本支出增加17,360.86元,其中:随着在职人员正常工资晋升和各类社保缴费增加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710.17元;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增加导致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2,650.69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859,812.41元。其中:基本支出780,529.99元,占总支出的90.78%;项目支出79,282.42元,占总支出的9.2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4,068.12元,下降3.8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360.86元,增长2.27%;项目支出减少51,428.98元,下降39.35%;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市场监管部门制服和标志经费减少14,590.25元,2021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经费减少34,324.00元,药械化安全性监测、药物滥用监测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经费减少2,514.73元,导致项目支出减少51,428.98元;二是随着在职人员正常工资晋升和各类社保缴费增加及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17,360.8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0,529.9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4,311.77元,占基本支出的95.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218.22元,占基本支出的4.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9,282.4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药械化安全性监测、药物滥用监测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经费支出78,944.42元,其中:办公经费支出6,840.00元、印刷费支出6,600.00元、邮电费支出228.00元,差旅费25,165.50元、培训费15,60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806.92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6,700.00元。主要用于药械化安全性监测,药物滥用监测的人员宣传、培训、工作督导,以及确保监测中心开展死亡、严重及群体不良反应事件的及时核查工作。全年完成了1952份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并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及时完成报告的审核、评价,全年完成了676份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提高了报表质量。开展哨点医院的督报和考核工作,全年完成了203份的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表。稳固现有司法强制隔离戒毒、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等报告的基础上,全年收集报表不少于300份,辖区内无零报告单位。

2.2021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支出338.00元,均为办公经费支出。主要是2021年结转结余资金,主要用于购买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评价用纸张等办公用品。全年完成了52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33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表、48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9,812.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4,068.12元,下降3.81%,主要原因一是项目经费减少51,428.98元,其中:市场监管部门制服和标志经费收入减少14,590.25元,2021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经费减少34,324.00元,药械化安全性监测、药物滥用监测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经费减少2,514.73元;二是随着在职人员正常工资晋升和各类社保缴费增加及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17,360.8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1,929.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6%。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721,929.21元,其中:药品事务78,944.42元、事业运行642,646.79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38.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765.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7,765.76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765.7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0,117.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0,117.44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41,491.5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8,625.9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200.00元,支出决算为15,424.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424.8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200.00元,支出决算为15,424.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424.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国家厉行节约的政策及2022年度由于疫情原因影响,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0,810.96元,增长234.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810.96元,增长234.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车辆北斗定位系统到期、车辆多次维修,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到各县(市、区)开展不良反应/事件的核查及药械化安全性监测培训和督导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资产总额390,381.21元,其中,流动资产124.21元,固定资产372,47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7,778.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961.4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9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164.8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24.8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164.8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