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2-1-04_A/2017-0411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4-05 |
文号 | 浏览量 |
2017年保山市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
根据保财预[2016]208号文件精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度重视,专门开会研究部署,现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编制部门预算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市工商局为保山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市级工作部门,承担着保山市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规范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工作职责。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政办发[2015]92号)文件精神,市工商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科、监察室、法规科、计划财务和信息化建设管理科、企业注册科(审批服务科)、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市场规范管理科、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经济检查支队)12个正科级机构和机关党委;在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水长工业园区、保山工贸园区组建了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分局、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水长工业园区分局、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贸园区分局作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正科级派出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负责企业股权出质登记;承担依法组织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市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按照分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有关商品流通、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全市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负责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负责市打击传销和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6)依法实施合同监督管理;指导动产抵押物登记;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7)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的组织申报和本地知名商标的评审认定和管理;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9)负责依法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推动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企业严重违法名单制度;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动产抵押物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0)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保山市工商局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实行部门预算是财政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三大改革(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制度、部门预算)的重中之重,是推进依法理财的重要措施。实行部门预算有利于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框架相适应的财政运行机制,实现依法理财,规范理财,提高工作质量和各项资金使用效益。推行部门预算是建立科学规范的预算管理制度,保证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的基础。实行部门预算就是将财政资金按部门和项目进行分配,通过零基预算办法,把原来按功能划分的资金细化到部门和项目,把各部门的各种收支纳入预算管理,预算一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
保山市工商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实现保山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要求,认真履行工商部门工作职责,提高市场监督管理能力,努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不断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济秩序,大力支持和培育市场主体,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经济违法行为,为保山经济健康、有序、科学、和谐、跨越发展保驾护航。按照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障重点原则。1、切实做好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的基础工作,认真清查占用的资产和资源,摸清人员、财产情况和各种预算有关的数据资料。
2、充分预计2017年所必须开展的重点工作,认真估算所需资金,并严格按照预算支出的有关规定及工作的轻重缓急程度排序优先申报。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原则及做法,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预算数为:总收入953.30万元,总支出953.3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基本支出710.10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596.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1.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项目支出243.20万元(含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经费30.00万元,市场监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80.00万元,综合业务用房建设补助经费76.20万元,“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试点工作经费2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经费27.00万元,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经费10.00万元),全部由财政拨款。
(三)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45.50万元,与上年年初数60.26万元相比,下降14.76万元,降幅24.49%。其中: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18.30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数19.68万元相比,下降1.38万元,降幅7.0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27.20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数40.58万元相比,下降13.38万元,降幅32.97%,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五、名词解释
收支平衡:是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个财政年度)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之间的等量对比关系。
六、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见附表)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