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123483-9-02_H/2018-0223004 发布机构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8-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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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2018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市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报告的收集、核实、评价、上报和信息反馈工作。  

2.负责对各县(市、区)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各县(市、区)不良反应监测机构依法开展监测工作;  

   3.指导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不良反应/事件技术工作,督促检查其不良反应/事件制度的实施情况。  

   4.组织全市严重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药物滥用不良反应/事件的调查、确认和处理工作; 协助落实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控制的紧急措施。  

   5.承办全市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网络的建设、运转和维护工作;负责全市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6.承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委托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成立于200510月,当时挂靠在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内。201410月根据《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保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市机编编办〔201417号)文件,保山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正式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中独立重组,为保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编制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主管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性监测与再评价及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的专业技术机构。现事业编制5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内设2个科室:综合科、业务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开展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性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在提高报告数量的同时,保证监测报告质量,重点提高新的和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医疗器械严重不良事件报告数量;加强药械重点品种监测评价工作,开展监测报告质量评审工作,提高风险信号的发现、处置和评价能力;  

2.深入推进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性监测哨点医院建设。按照《关于推进云南省药品安全性监测哨点医院“四项监测”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保山市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性监测哨点医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力提高我市医疗机构的监测能力和水平;  

3.以问题为导向,继续开展督导调研工作。做好基层上报单位的业务督导工作,积极探索在医疗机构药物滥用监测工作新模式。  

4.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四项监测”工作认知水平。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公众药械安全认知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下设1个单位,分别是保山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7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84,67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4,67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84,670元,其中:本年收入584,670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4,670元(本级财力584,67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84,67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84,670元,其中,基本支出484,670元,项目支出1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0,07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事业运行414,600,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工资及机构运行等公用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药品事务支出100,000,主要用于药品、药物滥用、化妆品、医疗器械四项监测综合监管方面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484,67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0,614(基本工资181,128元,津贴补贴102,036元,绩效工资67,38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0,070);商品和服务支出63,996(办公费500元,邮电费1,500元,差旅费1,100元,公务接待费8,000元,工会经费12,264元,福利费13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0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  

项目支出1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2,000元(办公费5,000元,印刷费7,000元,差旅费20,000元,培训费3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元),资本性支出18,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8,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8,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主要因为2018保山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正式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中独立重组,独立编制预算,无上年财务预算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8,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主要因为2018保山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正式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中独立重组,独立编制预算,无上年财务预算支出情况。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4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减) 0 元,同比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元,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主要因为2018保山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正式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中独立重组,独立编制预算,无上年财务预算支出情况。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部门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4,670元,较上年增484,670元,同比增0%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420,614元,较上年增420,614元,同比增0%占基本支出的86.78%,增减变化的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的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63,996元,较上年增63,996元,同比增0%占基本支出的13.21%,人均12,779.20/年,与上年对比人均增12,779.20/,增减变化的原因是调整市本级公用经费及车辆经费定额标准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0元,较上年增60元,同比增0%占基本支出的0.01%,增减变化的原因是新增领取独生子女补助人员1人。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部门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000元,具体为药品、药物滥用、化妆品、医疗器械四项监测综合监管方面的支出较上年增100,000元,同比增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保山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正式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中独立重组,独立编制预算,无上年财务预算支出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5.三公”经费预算: 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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