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2-1-/2019-0201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9-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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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41400000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政办发[2015]92号)文件,市工商局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负责企业股权出质登记;承担依法组织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市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按照分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有关商品流通、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全市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负责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负责市打击传销和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6)依法实施合同监督管理;指导动产抵押物登记;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7)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的组织申报和本地知名商标的评审认定和管理;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9)负责依法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推动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企业严重违法名单制度;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动产抵押物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0)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政办发[2015]92号)文件精神,市工商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科、监察室、法规科、计划财务和信息化建设管理科、企业注册科(审批服务科)、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市场规范管理科、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经济检查支队)12个正科级机构和机关党委;在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水长工业园区、保山工贸园区组建了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分局、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水长工业园区分局、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贸园区分局作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正科级派出机构。

2017年9月根据市编办“对《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设立旅游市场监管执法分局的请示》的批复”(保编办[2017]112号)文件精神,同意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内增设旅游市场监管执法分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实施“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多证合一”改革是贯彻中央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

2、全面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我市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自2017年10月3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上线运行。目前,系统已开通涵盖全市各级企业登记机关、所有企业类型、各类登记业务的全流程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功能。

3、积极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通过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营商环境日益改善,投资创业活力持续激发。

4、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与联合惩戒。认真开展无照无证清理工作。扎实抓好年报信息公示工作。

5、积极实施商标品牌和广告战略。积极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继续实施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

6、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扎实推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行动,认真开展直销市场专项检查。始终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深入推进“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加大反走私工作力度。

7、积极推动网络市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各类重点市场监管。

8、持续推进12315体系建设。切实发挥消协组织作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 54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6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6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2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6人。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98156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98156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9815600.00元,其中:本年收入 9815600.00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9815600.00元(本级财力 9815600.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815600.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815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465600.00元,项目支出135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10200.00元(含行政运行6282000.00元,事业运行578200.00市场监督管理专项200000.00元,市场监管执法800000.00元,信息化建设300000.00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50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6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66200.00元),卫生健康支出639200.00元(行政单位医疗3351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444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59700.00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8465600.00元(含工资福利支出71074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3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9900.00元);项目支出1350000元(含商品和服务支出1250000元,资本性支出10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345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3500元,同比下降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17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3500.00元,同比下降2.02%。主要是原因一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接待次数,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有效地控制了公务接待支出,确保每年的“三公经费”预算在上年的基础上进行压缩。二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报销制度,对不完整、不规范、超标准的“三公经费”一律不得报销。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175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0元,同比增长0%,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000.00元,增0元,同比增长0%,无变动。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84656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754010.00元,同比增长9.78%,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783894.00元,同比增12.4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7516.00元,同比增36.16%,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37400.00元,同比减2.74%。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35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950000.00元,同比下降41.30%,主要是本年无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平台建设经费950000.00元。其中: 市场监督管理专项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商事制度改革先照后证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及商标战略推进工作等方面;市场监管执法项目支出800000.00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信息系统维护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等方面,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和打私工作等方面。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3299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37400.00元,同比减2.74%,占基本支出的15.71%,主要是人员调出,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2019年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采购预算总额2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申报项目5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135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5个,其中:重点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135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5个。2019年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1-1

0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1-2

0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1-3

04.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7

08.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市本级) 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11

12.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附件:

点击下载2019年预算公开表(全套共13张)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41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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