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123483-9-/2019-0201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9-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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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辖区内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方面的检验任务;二是负责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的技术监督和业务指导;三是负责开展药品检验、药品质量等有关方面的科研工作;四是综合上报或反馈药品质量情报信息;五是负责完成上级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下达的年度抽样检验计划及日常监督检验;六是接受辖区内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生产及经营和使用单位的送检任务;七是完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考核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对<保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和保山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编制的请示>的批复》(保编办〔2017〕82号)文件精神,现事业编制32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所长1名、副所长2名。下设办公室、业务室、质保办、药品检测室、生测室、食品室等六个职能科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要求,不断总结经验,坚持创新、务实、高效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省、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全面完成食品药品检验工作。
2.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
3.2018年8月顺利通过CNAS认可监督评审及分布(保山学院厚生楼)CANS认可扩项评审,取得食品药品检验领域的检验报告国际(联盟国家)互认资格。本次评审通过的检验检测能力领域包括药品、洁净室(区)环境、食品3大检测领域,获得认可的实验室检测能力参数药品57项、洁净室(区)环境9项、食品97项,所有参数涉及检验检测标准182项。
4.充分发挥动物实验优势,服务企业,服务药监,服务公众。
5.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力度,积极引进新思想、新方法、新理念。继续在深化改革上求突破,以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导向,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绩效考核制度,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提高全所干部职工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6.创造条件,争取在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等领域扩项工作,全面扩展业务范围。
7.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省局、市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1个单位,分别是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32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3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1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2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659,976.3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37,3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114,000元,上年结转108,676.38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659,976.38元,其中:本年收入3,551,300元,上年结转108,676.38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51,300元(本级财力3,437,3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114,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659,976.3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659,976.38元,其中,基本支出3,091,300元,项目支出568,676.38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84,476.38元,其中: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药品事务460,000元,主要用于药品综合监管方面的支出:①药品抽验方面支出420,000元。②检验器具仪器检定方面支出40,000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事业运行2,415,800元,主要用于:①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方面支出2,000,900元;②工伤生育保险缴费2,000元;③生育保险缴费24,000元;④失业保险缴费14,000元;⑤保证单位机构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事务等公用支出260,900元;⑥非税收入返还安排成本补偿支出114,000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08,676.38元,主要是2018年财政应返还额度结余,用于第三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抽验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7,100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7,2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9,9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8,400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58,5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0,000元及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8,5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09,900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3,091,3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76,400元(基本工资982,800元,津贴补贴604,300元,绩效工资413,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4,9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9,9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000元,医疗费6,1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5,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4,100元(办公费5,000元,手续费500元,水费5,000元,电费35,000元,邮电费16,500元,差旅费30,000元,维修(护)费10,000元,培训费10,000元,公务接待费19,000元,劳务费28,000元,工会经费70,000元,福利费9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000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7,2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800元(退休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2,40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400元,职工体检费18,000元)。
项目支出568,676.38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95,276.38元(办公费15,000元,印刷费5,000元,邮电费3,000元,维修(护)费18,000元,差旅费30,000元,培训费10,000元,专用材料费359,276.38元,劳务费3,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000元);资本性支出73,400元(办公设备购置14,500元,专用设备购置49,4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5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6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000元,同比增长30.43%。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15,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000元,同比增长150%。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友邻检验检测单位互相交流学习,预计增加接待费支出。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45,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000元,同比增长12.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0元,增加5,000元,同比增长12.50%,主要是2008年6月省局配置1辆公务用车,车辆趋于老化,为保证全年到各县(区)食品药品抽检、外州市洁净度检测工作的顺利完成及车辆安全运行,维护修理费用也随之逐年增加。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3,091,3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86,178元,同比增长18.66%,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因政策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伤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468,208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15,59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加2,38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568,676.38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309,208.62元,同比下降69.72%,主要是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减少。其中: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支出减少576,265元,主要是 2015年6月开工建设的“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项目已于2018年11月竣工决算,主要用于开展食品检验检测业务;2017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及绩效目标项目支出减少497,322元,主要用于专业性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或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和科技创新示范项目的开展;2017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经费减少115,380元,主要用于科技人员到我市“三区”(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培养本土科技人才和农村科技创业人才;2017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中央补助资金减少19,018元,主要用于药品、医疗器械、药物滥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专项工作;2017年第五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减少209,900元,主要用于开展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专项整治;2018年第三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增加108,676.38元,主要用于加大食用农产品和保健食品等重点种类,大型批发市场和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农兽药、微生物、食品添加剂等重点抽检验测力度等。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减)0%,占基本支出的0%。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2019年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及所辖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总额73,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3,4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共申报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46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46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2019年 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1-1
0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1-2
0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1-3
04.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7
08.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市本级) 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11
12.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