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2-1-/2021-0304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1-03-04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部门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辖区内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安全监督的技术检验工作;二是负责承担客户委托的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洁净室(区)环境等检验检测工作;三是负责指导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相关业务技术工作,培训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四是负责开展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及质量方面的科研工作;五是负责综合上报或反馈食品药品质量情报信息;六是负责完成主管部门安排的食品药品年度检验任务和临时性指令性任务;七是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剂的质量技术复核和检验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按《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对〈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48号)文件规定,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加挂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牌子),主管单位: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分类:公益一类,机构规格:正科级,人员编制:事业编制31名。内设科室:办公室、业务室、质保办、药品室、生测室、食品室等六个职能科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2020年我中心共承担药品检验任务400批次,其中省级抽检150批次,市级抽验250批次,截至12月31日止,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批次
完成情况
任务来源
| 省级抽检任务
| 市级抽检任务
| ||||||
省内生产
| 省外生产
| 省内生产
| 省外生产
| |||||
基本
药物
| 其他
药物
| 基本
药物
| 其他
药物
| 基本
药物
| 其他
药物
| 基本
药物
| 其他
药物
| |
40
| 80
| 10
| 20
| 30
| 50
| 70
| 100
| |
完成数
| 40
| 80
| 10
| 20
| 30
| 50
| 70
| 102
|
检验不合格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完成合计
| 150
| 252
| ||||||
完成率
| 100%
| 100.8%
|
2.完成大米重金属污染专项监督抽检任务15批次,检验不合格0批次。
3.完成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农产品种植户委托的茶叶、柠檬、饵丝、大米等产品质量检验48批次,检验不合格1批次(生活饮用水)。
4.完成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中药材种植加工企业委托的药品和黄精、玉竹、厚朴、大黄、木香等中药材质量检验211批次,检验不合格13批次(前胡7批次,独活1批次,碳酸氢钠滴耳液1批次,续断1批次,大黄1批次,半夏1批次,桔梗1批次)。不合格批次中,除碳酸氢钠滴耳液为医院制剂外,其余批次均为中药材种植加工企业委托的中药材质量检验。
5.根据《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及有关检测标准要求,完成怒江、德宏及辖区内医疗机构、食品生产企业等单位委托的洁净室(区)洁净度检测33户次。
6.根据食品药品生产企业需求,为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提供检验员技术能力培训26人次。
7.接受大理大学、保山学院、保山中医专等高校实习生44名,已完成教育教学、论文指导和考核评价28名。
8.2020年顺利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扩项评审,本次评审通过食品检测领域271个项目/参数的扩项认定,14个项目/参数的场所变更,所有参数涉及检验检测标准1279项。
9.积极响应云南省科技厅关于“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派出9名业务骨干为5县(市、区)5家食品生产企业和4家中药材种植企业提供了技术指导、现场培训、质量标准提高、产品质量检验等服务。签订三方协议9份,服务乡镇9个,服务带动农户352户,培训技术骨干18人,举办培训19场次,培训相关人员990人次,帮助9家受授对象增收约500万元。累计投入专项工作经费18万余元。无偿为受授单位提供检验检测报告47份,为企业减免技术服务费和产品质量检验费14.1万余元。撰写简讯简报13份,制作PPT讲义21份。
10.为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促进挂钩扶贫点腾冲市五合乡象山社区农业产业发展,免费为象山社区提供6批次茶叶、1批次桔梗、1批次丹参、1批次玄参的产品质量检验,累计为挂钩点减免产品质量检验费3万余元。
11.我中心开展动物实验已有30余年历史,现已熟练掌握注射液中热原、无菌、溶血与凝聚、过敏试验等项目的检验检测技术。多年来,一直为云南腾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心脉通注射液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服务,为地方药品产业发展把好质量关,为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保驾护航。2020年通过动物实验为云南腾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心脉隆注射液提供质量检验36批次。目前,我中心是全省唯一一家开展动物实验的地州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79.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5.8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8.3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47.74万元,二是上年结转结余减少9.3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75.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5.8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5.86万元(本级财力368.3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7.5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2.8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支出增加92.8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75.8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7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7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经费增加53.59万元,公用经费减少4.85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药品检验补助经费增加7.50万元,二是仪器检定费增加5万元,三是食品药品检验业务补助资金(收费成本补偿)减少13.5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52万元:①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药品事务12.50万元,主要用于药品抽验补助经费7.50万元及仪器检定费5万元;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事业运行245.52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费用等支出225.17万元;保证单位机构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事务等公用支出20.35万元;③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7.50万元,为非税收入返还安排成本补偿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94万元,退休职工公用经费支出0.72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74.6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8.76万元、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0.83万元(在职0.59万元,退休0.2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4.85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355.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4.52万元(基本工资116.65万元,津贴补贴60.55万元,绩效工资41.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9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4.85万元,残疾人保障金3万元,失业保险缴费1.53万元,工伤保险缴费0.22万元,在职职工大病保险缴费0.59万元,职工体检费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07万元(办公费0.50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0.40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1.87万元,差旅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劳务费2.80万元,工会经费7.65万元,福利费0.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退休职工公用经费0.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7元(退休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0.24万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0.03万元)。
项目支出2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办公费0.50万元,差旅费1万元,培训费0.50万元,维修(护)费3.60万元,专用材料费7.90万元,劳务费6.5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万元,较上年减少1.60万元,下降34.7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2021年无人员安排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0万元,较上年减少0.10万元,下降1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3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人次及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万元,较上年减少1.50万元,下降37.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较上年减少1.50万元,下降37.5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车辆运行维修(护)费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共申报项目3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2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3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7.5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
药品检验补助经费
总体目标:为加强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有机结合,最终净化药品市场,使假劣药品无处藏身,最大限度保证公众用药安全。
年度目标:为切实做好2021年药品抽验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全年全市预计完成药品检验125批次。
项目绩效指标:
①产出指标情况。数量指标:全年完成药品抽验任务125批次。质量指标:全年任务完成率达到100%。时效指标: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成本指标:2021年药品抽验成本按600元/批次测算。
②效益指标情况。经济效益指标:能有效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社会效益指标:药品安全总体水平逐步提高。生态效益指标上:严格遵守生产工艺流程,节约生产成本,提倡绿色生产;分类处理废弃物,减少污染,提高空气质量;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可持续影响指标:为科学监管和政府药品安全工作宏观决策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撑。
③满意度指标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委托方及全市社会各界满意度≧90%。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主要我单位不是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