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2-1-09_A/2016-0219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6-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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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山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管理部门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公布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四部分组成,内容涵盖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305号,邮编:678000,电话:0875-2122790)。

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按照保政办发[2015]4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全面铺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成立了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进一步理顺了工作关系。同时,还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到位,使工作人员熟悉业务,更好的完成工作。

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及时、准确的公开政府信息,使公开政府信息电子化率达到100%。根据工商部门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我局公示工商部门的政策法规,行政执法,年度工作部署,12315维权网络分布情况及消费维权情况,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各类市场专项整治情况;本辖区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吊销情况,行政复议机构的办公地点和联系方式,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投诉举报电话等。我局按照要求编制了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及时更新和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我局主动、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如果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在职责范围内,会第一时间对其澄清,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处理问题。

三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我局不是牵头单位。2015年,在重点领域方面,我局积极推行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主动上报了部门权力清单;积极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要求及时准确的公开了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招投标信息等;根据工商部门职能,主动公开了市场主体行政审批信息。 四是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设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窗口,公开受理我局的办公时间、地点、电话等信息,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答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按时解答群众提出的或上级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转办的投诉案件,并对投诉、举报及时受理、查处、整改,详细的进行记录,使工作程序规范、档案文书规范管理,更好的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是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今年,我局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进行了及时更新和完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规定,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不断的完善信息公开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努力做到专业化、法制化。

二、典型经验做法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我局在信息公开方面总结了几点经验做法:

一是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结合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全面主动公示全市市场主体基本信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今年以来,全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认真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职责公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注册登记信息92169条;公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78条;公示动产抵押信息82条;公示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933条;公示移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67条;公示标注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状态11655条;公示恢复个体工商户正常记载状态366条;公示企业年报抽查结果信息453条;公示个体户年报抽查结果信息205条。全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市场主体开展了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的公示工作。

二是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保山市工商局微信公众平台、手机短信平台,多途径宣传工商工作。

三是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热点。今年是我局贯彻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各项改革政策的重要一年,我局通过保山日报、保山市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途径,做好了政策解读。

三、存在问题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按照要求做好了框架搭建和信息初步完善工作,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一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公开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一是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力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落到实处;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保证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规范微信公众平台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微信公众平台的管理机构、人员构成、管理职责;对微信公众平台的内容和范围进行明确界定;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强化网站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三是继续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别是对照《条例》规定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对政府信息工作进行调整和完善,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增加受理渠道,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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