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123483-9-09_D/2016-0219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6-02-19 |
文号 | 浏览量 |
引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7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保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www.syj.baosh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向社会主动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保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行政小区,邮编:678000,联系电话:2200700,电子邮箱:bsfdabgs@163.com)。
一、概述
2015年,在市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并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年度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局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监督执行《保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及时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定了办公室(法规办)、各业务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把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程序。同时,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坚决纠正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行为,逐步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保证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
为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渠道,我局大力加强网站建设,在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开辟通知通告、监管动态等专栏,重新调整市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位置,改进公开信息文件链接,方便公众检索,使网站真正成为市局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积极通过办公楼政务公开栏、电子展示屏、工作简报等方式公开各类政务信息,规范政务公开内容,保证重大事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接受社会各界查阅和监督。同时,我局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中国药品电子监管平台”,建立全市药械企业档案、日常监管、认证执法、生产经营信息及信用分级系统,并开辟了公众查询窗口,可检索企业的相关资质信息。
(三)做好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规范发布有关信息。一是加强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执法检查、案件查处信息公开,我局严格按规定及时将案件信息录入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同步公布已经采取的处理措施和进展,并定期将案件查处结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三是完善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度。采取差别化检查模式,有效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四是做好重点整治工作信息公开。我局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药品广告及药品经营企业“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处方药专项整治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管专项检查、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等专项整治行动。及时通过局网站、新闻媒体公开工作动态、工作信息,在《中国医药报》、国家总局网站等发表工作信息、新闻简报7篇,在其他各类媒体发布50多篇,大力宣传药械市场整治目的意义、整治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条,历年累计达30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要类别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2日,我局公在门户网站发布政府公开信息141条,其中涉及食品药品质量抽检抽验结果、风险监测、风险警示信息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18条,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许可证发放信息16条,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查处方面的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11条,专项整治行动信息4条,行政法规制修订信息3条。微信公众平台于11月20日正式开通以来,共发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3条,食品安全科普信息2条,微网站内公布信息60余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所有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都及时通过局网站向公众主动公开,并辅以人工电话或传真受理、纸质查阅、局长信箱等多种方式及时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另外以局政务公开触摸屏和滚动屏、公告栏,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等形式,方便群众获取和了解相关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自《条例》施行起,我局就制作、发布、施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制度和文书。但截至目前,还未接到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严格规定了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型,在日常发文中,政府内部工作信息不予公开,主要有如下几类:对下级请示的批复、向上级提出的请示和报告、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协查函件、内部明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历年累计收费金额为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迄今为止,我局未被申请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也未发生针对我局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或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政府职能转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和要求越来越高,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各环节流程,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2015 年度 | 历年 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53 | 300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53 | 300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3 | 3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3 | 3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2 | 2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1 | 1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 件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