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2-1-/2022-0125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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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1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2021〕—62)要求,现将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内容涵盖了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市场监管局联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正阳北路305号,邮编:678000,电话:0875-212114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要求,着力做好主动公开,依法及时开展依申请公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升级优化公开平台,切实强化监督保障,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工作公开透明,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结合职能职责、权责清单、“三定”规定及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本部门的主动公开事项,建立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按目录及时公开有关内容。

(二)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市市场监管局聚焦疫情防控,坚持做好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发布冷链食品监管、疫苗质量监管等民众重点关注的信息;聚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复审,结合爱国卫生“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实时发布餐饮服务监管、农贸市场整治等信息,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标准,实现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及时更新公开办事指南,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透明度;聚焦民生改善,加强疫苗监管、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价格和反不正当竞争、质量信息等公开,实现“应公开、尽公开”。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2条。

(三)全面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要求,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和办理标准,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接续办理2020年未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2021年新接收申请0件。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复议0件,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

(四)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及时将“保山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进行备案,并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集中力量做优做强公众号,统一信息来源、统一发布口径,实现信息同源、分发同时、资源同享、服务同根。全年“保山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共推送文章、信息254篇。

(五)强化监督保障。大力推进省级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全方位提升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办公室的部署要求,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干部公开意识,提升公开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402条,内容涵盖抽查机构概况、法规公文、部门信息、行政监督与管理、财政信息等应公开尽公开的所有政府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151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1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14

行政强制

0

0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181.2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12月29日,市市场监管局收到邮寄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份,结转2021年办理,2021年1月6日按照申请人的要求进行答复,对申请人公开其申请公开的内容。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被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申请人的诉讼,并维持原判。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市市场监管局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有需要改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没有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公开宣传,通过政府简讯、广播、电视等其他公开方式公开政府信息还不够完善;信息来源渠道还较狭窄,发挥信息资源共享力度不足,公开信息量不够充分。

2022年,市市场监管局将立足新发展阶段,深刻把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重点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开展多种形式的公开、宣传和解读,便利企业和群众获取信息、了解政策和网上办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度市市场监管局协办的政协提案11件,均按时办结。

(二)局长信箱留言信件办理情况。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办理部门信箱信件22件、转办信箱2件,均已按时办结。

(三)“保山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情况。“保山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共有关注2471人,2021年推送微信文章254篇,新增关注1384人。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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