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2-1-/2023-0118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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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立足市场监管职能,主动谋划、积极作为,重点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精益求精,多措并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务公开办的工作要求,紧扣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聚焦加强涉及市场主体、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等重点工作,发布《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工作措施的通知》《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扶持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工作方案的通知》《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等。对本年度制定的政策文件采取图解形式进行解读,发布了图文解读《保山市扶持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工作方案》,深入浅出宣传。

二是聚焦社会民生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围绕“价格监管执法”“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工作加强政务公开,高质量完成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与市场主体倍增”专场新闻发布会1场,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专题访问1场,“阳光政务”访谈1场,市人民政府公开办组织的“政府开放日”活动1场。通过我局网页与“保山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和抖音号及时公布涉及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监管抽查结果与价格监管警示,助力保山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

(二)规范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在全面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明确受理与办理责任单位,畅通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流程、严守办理时限,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回复意见质量,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形式规范、内容准确,引用法律条款适当,尽可能地降低行政复议和诉讼风险。本年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上年结转信息公开申请0件;依法依规、按期办结1件。

(三)健全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

我局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制度,落实《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协调发布制度》《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目录管理和报告备案工作制度》《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等文件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进行规范性审核与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我局文件开展公开属性和有效性评估调整工作,对主动公开的文件及时公开。2022年共公开文件92份。

(四)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持续推进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全年在局网站发布信息252条,围绕党的二十大、疫情防控、营商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工作,积极在国家、省、市各大媒体和网站平台刊发新闻稿件。在“保山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增设“党的二十大精神”“辨假识劣小知识”“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与“铁拳行动”等栏目;在我局网页增设了“反不正当竞争”栏目,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产品质量”栏目。优化网上咨询平台回应管理,安排专人答复,开通智能问答功能,有效提升了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为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便利。定期开展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安全防护检查,巩固网络安全防控能力,有效保障我局发布信息平台安全、平稳运行。

(五)强化落实监督保障。

我局积极组织参与包括政务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诉讼等工作培训,逐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认真落实保山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前进,取得了新成绩新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体现在公开内容与群众期盼需进一步贴合,公开质量需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多停留在主要内容上,没有实现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解读。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围绕不同时期不同阶段重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精心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新媒体的双向互动优势,直击民生热点、痛点,“有的放矢”的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政策与解读文本同步公开,丰富解读方式,提高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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