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00MB15059162/20231206-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3-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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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医疗保障局深入践行典型引路法,以推广楚雄州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典型做法为契机,深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两病”患者家里充分调研城乡居民门诊待遇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访民情、查堵点、破难题,及时调整医保待遇政策,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把握关键环节,开展实地调研。深入到施甸县仁和中心卫生院、仁和镇菠萝村卫生室、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镇安镇官岑村卫生室调研城乡居民两病门诊待遇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并走访“两病”患者。通过与卫生院了解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情况、门诊购药保障情况、集采药品中两病药品的采购及配送情况,仔细分析当前两病门诊保障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际提出完善两病门诊保障待遇的建议及期望,为进一步调整完善“两病”门诊保障待遇政策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支撑,使医保政策调整、优化更具科学性,符合参保群众的实际需要。
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精准测算。根据历年医保信息平台及相关报表数据,统筹分析全市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待遇保障总体情况、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可承受能力;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充分考虑医疗保障政策存在的短板、参保群众对医疗保障的需求,综合研判医保政策调整的影响,逐步完善城乡居民门诊保障待遇政策,提高待遇保障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红利。
转化调研成果,提升医保待遇。2024年1月1日起,保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300元提高至400元,取消普通门诊每月累计支付限额70元的规定。报销范围扩大致县域内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在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按照医院级别进行分别调整。县域内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为50%;县域内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为25%,真正解决了人民群众“看病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