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00MB15059162/20240528-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5-28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终止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一、隆阳区王泽光福惠诊所、保山市隆阳区承光药业有限公司、云南东骏药业有限公司东骏大药房景盛花园连锁店、云南省怀德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廖沈连锁店申请终止医保服务协议,不再签订2024年服务协议开展医保结算。
二、保山佑佳大药房有限公司申请于2024年5月终止医保服务协议,不再开展购药医保结算。
三、隆阳区程丽诊所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约定,根据医保服务协议约定2024年4月终止其医保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