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00MB15059162/20230925-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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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0000576400101000
保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医疗保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医疗保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医疗保险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市本级医疗保险(含职工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等经办服务工作。承担全市医保异地就医费用结算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分析评估工作。参与全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应用、运维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扎实推动疫情防控常态化。夯实疫情救治资金预拨机制,落实“两个确保”,保障疫情救治医保资金及时到位;
2.认真落实乡村振兴医保政策。根据《保山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身份标识和资助参保政策落实,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新增一人、标识一人、参保一人。认真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防线,发挥防返贫机制综合保障作用,坚决守住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持续增强农村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稳步实施医保全民参保计划。
4.不断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
5.足额报销医保相关费用。
6.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完成市本级9家协议家定点医疗机构、33家协议定点门诊和207家协议定点药店2021年度考核工作,与9家定点医疗机构、34家定点门诊和239家定点零售药店签订2022年度服务协议,采用智能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审核方式,审核违规扣款共计80余万元。
7.“智慧医保”建设稳步推进。积极应对新系统上线后人民群众的关心关切,及时解决新系统上线后部分业务办理不畅给参保人带来的困扰。
8.不断提高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和水平。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规范政务服务行为,39项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100%纳入“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按照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要求,编制公示了市本级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南;26项办理事项上线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平台,畅通“好差评”渠道,参保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窗口二维码、“一部手机办事通”、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医保百事通事项对业务办理进行评价;市级医保经办窗口推进综合柜员制改革,2022年12月正式试行,实现“一窗口”办结。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网络信息科、审核科、稽核科、结算科、基金财务科、参保经办科、定点考评科、异地就医科、监测评估科(统计规划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保山市医疗保险中心。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5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4,833,270.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32,821.91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48.64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05,664.40元,增长6.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28,373.28元,增长7.29%;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22,708.88元,下降98.06%。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调出1人,退休2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二是项目支出中保山市档案管理及档案信息化建设补助经费项目减少24,777.69元;三是其他收入减少22,708.88元,主要为本年度仅收入税务局返还手续费448.64元,较上年减少非同级财政拨款22,708.8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4,841,351.69元。其中:基本支出4,326,212.87元,占总支出的89.36%;项目支出515,138.82元,占总支出的10.6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9,581.80元,增长4.5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82.07元,下降0.04%;项目支出增加211,463.87元,增长69.63%;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调出1人,退休2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二是项目支出中保山市档案管理及档案信息化建设补助经费项目减少24,777.69元;三是项目支出增加211,463.87元,其中:保山市档案管理及档案信息化建设补助经费项目减少24,777.69元,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增加249,077.78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医疗保险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26,212.8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54,357.10元,占基本支出的91.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1,855.77元,占基本支出的8.60%。人均支出14,875.4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医疗保险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5,138.8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022年支付366,983.28元,该项目完成后进一步提升了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医保基金更加平稳安全,医疗服务进一步规范化,参保人员的获得感增强。
2.保山市档案管理及档案信息化建设补助经费2022年支付38,970.76元,完成档案数字化处理1000盒容量,档案标准化建设服务对象260万人;定点医药机构档案查询准确率≥98%,个人权益查询准确率≥98%;减少纸质档案存量30%。
3.网络运维经费2022年支付81,155.00元,医保信息系统运行稳定率≥95%,实际完成率95%;城镇职工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70%,实际完成率86.76%;城乡居民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70%,实际完成率74.31%。
4.业务开展工作经费2022年支付8,529.78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5.上半年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2022年支付19,500.00元,用于支付单位公益性人员工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32,821.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2%。与上年相比增加234,111.72元,增长5.0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调出1人,退休2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二是项目支出中保山市档案管理及档案信息化建设补助经费项目减少24,777.69元;三是项目支出增加211,463.87元,其中:保山市档案管理及档案信息化建设补助经费项目减少24,777.69元,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增加249,077.78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970.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主要用于档案事务支出38,970.76元,其中:其他档案事务支出38,970.76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35,365.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7%。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639,880.88元,其中:信息化建设81,155.00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3,558,725.88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75,985.09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7,003.0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8,982.05元;就业补助支出19,500.00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9,5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49,992.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3,008.90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91,556.4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1,452.44元;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66,983.28元,其中: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66,983.2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49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8,493.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8,493.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0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0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0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0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0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更多的工作交流换成了网络培训等形式,减少了公务接待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1.00元,增长2.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1.00元,增长2.7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接待次数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医保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1,855.77元,比上年减少20,762.38元,下降5.29%,主要原因为办公费减少22,742.89元、手续费减少3,107.60元、水费增加5,392.70元、电费减少1,831.50元、邮电费增加9,091.35元、差旅费增加10,007.00元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日常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劳务费以及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医疗保险中心资产总额1,152,440.18元,其中,流动资产15,596.90元,固定资产1,121,643.2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5,2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1,924.9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8,248.60元,流动资产减少170,173.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1,74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3,345.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1,74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764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