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00MB15059162-/2020-0121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0-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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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市本级城镇职工、离休干部、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经办服务工作;承担全市医疗保险异地费用结算经办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是保山市医疗保障局下属的公益一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10个副科级机构,包括综合科、信息科、审核科、稽核科、结算科、基金财务科、参保经办科、医药考评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科、护理保险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继续强化“两定”机构管理。一是组织医保政策、服务协议解读和审核业务培训,指导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开展好医保审核工作,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保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加大将医保系统外延到非定点医疗机构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组织实施2019年度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考核工作。三是根据基金运行情况,结合定点医药机构日常审核稽核和年终考核情况,按照协议谈判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进行2019年度基金清算和2020年度指标分配。四是积极协助服务协议谈判工作领导小组做好2020年度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签订工作。
2.加快推进DRGs付费方式改革。学习借鉴楚雄、玉溪、大理祥云等地先进经验,确定和完善支付方案,加快DRGs付费工作进度,确保DRGs付费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3.进一步完善规范医保新增业务的经办服务工作。认真开展职工生育保险、职工慢性病待遇支付扩大至零售药店和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等新增业务的经办服务,继续研究和妥善解决遇到的新问题,确保医保经办业务平稳运行。同时,开展长期护理保险的前期调研和准备工作。
4.做好大病保险相关工作。根据大病保险合同相关规定,开展2015年—2019年大病保险费用清算、决算工作,根据招标结果进一步修改细化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合同及鉴定工作。
5.进一步加强经办能力建设。一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学习教育,切实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继续加强党员干部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振党员干部跨越发展的精神、凝聚跨越发展的共识、增强跨越发展的本领。二是进一步完善医保电子档案系统,规范归档目录,明确归档权限职责和责任分工,确保业务档案即时立档归卷。三是进一步优化医保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四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要求,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窗口服务要求,坚决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好,统筹推进医疗保险服务和窗口作风建设。五是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组织挂钩干部深入挂钩扶贫对象家中走访2次,帮助挂钩扶贫对象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27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156,244.1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91,6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164,644.15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156,244.15元,其中:本年收入3,991,600.00元,上年结转164,644.15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91,600.00元(本级财力3,991,600.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156,244.1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156,244.15元,其中,基本支出3,690,403.49元,项目支出465,840.66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20801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250,000.00元;
20801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3,147,703.49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3,500.00元;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97,800.00元;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91,400.00元
2101599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05,840.66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690,403.49元,项目支出465,840.66元)。
基本支出3,690,403.49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3,158,300.00元,其中:基本工资979,100.00元,津贴补贴1,452,300.00元,奖金81,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353,500.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2,3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1,400.00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2,800.00元,医疗费5,300.00元;
2.商品服务支出531,103.49元,其中:办公费10,000.00元,印刷费3,000.00元,手续费3,800.00元,水费200.00元,电费3,500.00元,邮电费3,000.00元,物业管理费200.00元,差旅费14,000.00元,会议费2,000.00元,培训费2,00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劳务费39,703.49元,委托业务费1,400.00元,工会经费116,300.00元,福利费800.00元,其他交通费259,6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1,60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0.00元,其中:医疗费补助20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00.00元。
项目支出465,840.66元,包括:
1.商品服务支出450,840.66元,其中:办公费58,840.66元,印刷费2,000.00元,邮电费56,000.00元,差旅费105,000.00元,维修(护)费26,000元,会议费5,000.00元,培训费198,000.00元;
2.资本性支出15,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5,0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11,000.00元,同比下降52.38%。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11,000.00元,同比下降52.38%。主要是本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尽量减少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陪餐人员,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3,690,403.49元,比上年预算减12,961.51元,同比下降0.35%,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末结余较少,结转到2020年预算安排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465,840.66元,比上年预算增235,840.66元,同比增长102.54%,主要是按照《中共保山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51号)要求,将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职责划转保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增加长期护理保险。市级经办机构业务量剧增,需加强对县级经办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同时也需要加强经办人员外出学习培训提高工作能力,还需加强检查、督查,确保基金安全等。其中:2019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项目105,840.66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及培训费等方面;2019年社保基金预算管理项目10,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等方面;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信息系统维护耗材、召开会议、业务培训、出差县区考核、检查、指导工作差旅费、信息系统网络费支出等方面;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技能提升项目100,000.00元,主要用于经办服务技能提升培训方面;保山市医疗保障灾备中心建设项目50,000.00元,主要用于数据灾备及数据库灾备维护费、数据网络连接费等方面。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531,103.49元,比上年预算减44,661.51元,同比减7.76%,占基本支出的14.39%,主要是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等减少。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2020年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采购预算总额1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0年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共申报项目4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35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3个,其中:重点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35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3个。2020年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注:名词解释结合情况,可自行增加1-2个。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表 1-1
02.部门收入总表 1-2
03.部门支出总表 1-3
04.经济分类科目支出表 1-4
05.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1-5
0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6
07.基本支出预算表 1-7
0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8
09.“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1-9
10.本级绩效目标表 1-10
1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1-11
12.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14.政府购买服务表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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