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33000MB15059162-/2022-0318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医疗保障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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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编制说明20220318105144553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76400100000

保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2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市本级城镇职工、离休干部、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经办服务工作;承担全市医疗保险异地费用结算经办服务工作;承担基金运行监测评估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隶属于保山市医疗保障局,为公益一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11个副科级机构,包括综合科、信息科、审核科、稽核科、结算科、基金财务科、参保经办科、医药考评科、城乡居民保险科、护理保险科、基金运行监测评估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好参保扩面,增加基金收入。抓好2022年度医保参保扩面工作,协助税务部门做好2022年度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基金征缴工作,不断增加基金收入。

2.强化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及时拨付到位。严格落实医保基金有关政策,强化基金监管,督促县(市、区)及时上解医保基金,按时足额拨付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资金,继续做好医保基金预算、决算工作,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3.强化指标管理,做好基金清算工作。做好2021年度基金清算工作,根据2021年度指标使用情况,提出2022年度指标分配意见。

4.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做好智慧医保上线准备。配合完成公共服务类、经办管理类、智能监管类、宏观决策类、“区块链+医保”创新类共15个业务子系统在我市统筹区的应用上线、应用、验收工作;统筹开展全市医保核心业务网络建设,按照全国统一《医疗保障核心业务区网络安全接入规范》要求,根据全省业务建设进度,适时制定两定机构网络及系统切割方案,确保网络顺利从人社金保专网切割到医保专网;继续优化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环境,不断增加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人数,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多更好的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场景。

5.继续抓好协议管理,发挥审核稽核的监督约束作用。做好2021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协议考核,签订2022年度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发挥审核监督作用,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政策的执行和落实,强化日常稽核,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积极参与市局飞行检查和打击欺诈骗保等专项行动。

6.干劲不松力度不减,巩固落实健康扶贫医保政策。继续严格执行医保扶贫有关政策,保住医保扶贫胜利果实,避免因返贫的情况发生。

7.聚焦主责主业,驰而不息提升医保经办能力。严格落实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平台医保经办事项办理,驰而不息改进窗口工作作风,建立中心领导值周带班制度、窗口工作周报制度,推动窗口服务、经办服务再优化。

8.抓好其他有关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切实抓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继续加强党员干部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振党员干部跨越发展的精神、凝聚跨越发展的共识、增强跨越发展的本领。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按照市局部署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三是强化医保业务档案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规范归档目录,明确归档权限职责和责任分工,确保业务档案即时立档归卷。四是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协助挂联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314,608.1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291,761.55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22,846.61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314,608.16元,较上年增18,194,908.16元,增长441.6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291,761.55元,较上年增18,172,061.55元,增长441.10%;政府性基金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上级补助收入22,846.61元,较上年增22,846.61元,增长10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增减变化原因为本年度增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级配套经费8,924,900.0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市级补助经费7,300,000.00元,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2,000,000.00元等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291,761.55元,其中:本年收入22,291,761.55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291,761.55元(本级财力22,291,761.55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与上年对比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291,761.55元,较上年增18,172,061.55元,增长441.10%。其中:本年收入18,172,061.55元,较上年增18,172,061.55元,增长441.10%;上年结转收入0.00元,较上年减210,500.00元,下降100.0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291,761.55元,较上年增18,172,061.55元,增长441.1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增减变化原因为本年度增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级配套经费8,924,900.0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市级补助经费7,300,000.00元,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2,000,000.00元等项目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314,608.1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291,761.55元,其中:基本支出3,750,7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000.00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我单位人员增加一人,人员经费预算增加;项目支出18,541,061.5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151,061.55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级配套经费8,924,900.0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市级补助经费7,300,000.00元,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2,000,000.00元等项目资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主要用于:2012699其他档案事务支出116,161.55元,用于档案管理及档案信息化建设相关支出;2080108信息化建设200,000.00元,用于全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医疗保障数据灾备;208010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3,089,700.00元,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正常运转开支及窗口业务部门经办能力提升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3,700.00元,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3,600.00元,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93,700.00元,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101201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000,000.00元,用于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8,924,900.00元,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出;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7,300,000.00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主要用于:30101基本工资1,025,1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0102津贴补贴1,475,8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0103奖金85,5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3,7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支出;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7,9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3,7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的医疗保险支出;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5,700.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工伤、失业保险;30114医疗费29,000.00元,主要用于职工体检费支出;30201办公费63,746.61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用品及报刊杂志等支出;30204手续费3,600.00元,主要用于跨行手续费支出;30207邮电费42,400.00元,主要用于电信话费及网络费;30211差旅费69,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出差支出;30216培训费32,4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相关培训的支出;30217公务接待费6,000.00元,主要用于接待的相关支出;30228工会经费97,6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工会经费;30229福利费8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福利支出;30239其他交通费用259,600.00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用车补贴等。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8,924,9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功能科目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7,300,000.00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保持一致。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10次,共计接待约100人次。

较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较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项目名称 

保山市医疗保险网络运维经费。

2、立项依据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51号)、《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保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加挂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牌子的批复》(保编办(202084号)。

3、项目实施单位 

保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4、项目基本概况 

2017年,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完成整合,2019年根据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医疗救助、生育保险划入医疗保障部门经办。随着医保经办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政策的不断完善,医保信息系统的重要性日显突出,对全市医保信息系统数据联网提出了更新的要求,业务量的剧增对医疗保障和经办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22年,我中心重点关注解决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来出现的系列问题,以整合完善制度、理顺管理体制、健全运行机制、创新管理方式和提升管理效能为重点,通过加强社会保险制度科学化、管理标准化、服务均等化、手段信息化、队伍专业化建设,使社会保险经办更加便捷、管理更加科学、服务更加优质、监督更加有力、基金更加安全,全面推进我市医保经办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5、项目实施内容 

为持续做好参保人员及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提供更加优质、高效、规范的服务,需对经办人员及定点医院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增加办公经费的投入。

6、资金安排情况 

2022年安排项目经费200,000.00元,全额由本级财力安排。

7、项目实施计划 

开展日常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支付办公场所邮电费、办公费、各项调研及工作差旅费等;组织医保经办机构、两定机构等人员相关工作会议及培训;积极配合省级信息系统建设,做好智慧医保运行维护工作。

8、项目实施成效 

1)确保数据高速畅通运行。加强医保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医保信息生态完善,提升医保治理现代化水平,通过编码标准、数据规范等方面的统一,做到数据按照统一标准和规则在互联互通的信息高速路上畅通运行。

2)确保医保基金平稳安全。加快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步伐,落实医保定点服务管理协议,对医疗服务和医疗费用实行全程监控,保障医保制度安全健康运行。

3)促进医疗服务规范化。医保信息系统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有助于促进医疗行为规范化。

4)异地就医更加便捷。不断扩大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更多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5)持续推进“互联网+医保”。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重塑医疗服务的流程和模式,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险服务水平,加速推动医疗健康服务业发展,增强参保人员的获得感。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33,9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000.00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我单位人员增加一人,导致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办公费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保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资产总额593,690.33元,其中,流动资产185,770.40元,固定资产401,470.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449.63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8,808.8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6,657.9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76400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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