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533000MB1565222A-/2020-0122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9-08-22 |
文号 | 浏览量 |
为严格全市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积极推进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机关建设,8月12-19日,保山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等单位分3个检查组,对全市37个单位(含:市直、县(市、区)直单位、园区、乡镇)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通过工作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等方式,主要对各参改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六个不得”和《保山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严格日常管理、严格标识化管理、严格车辆使用登记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购买使用公车等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和车改纪律比较到位,都建立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相关台账,公务用车能按要求规范使用,车辆运行经费总体得到较好控制。检查也发现个别单位仍存在“一车一档”材料不齐,维修审批、车辆加油及派车登记表填写不够规范的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对相关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各单位必须严格监管,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管控制度,有效保障公务出行,做到红线坚决不碰,底线坚决坚守,切实将公务用车使用和规范管理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