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533000MB1565222A-/2020-0923005 发布机构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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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5101000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  

    

第一部分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保山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正处级。加挂保山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牌子。主要职责: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负责市级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的审批。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市级党政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市级领导住房、周转住房的项目审核、集中建设和配售管理。负责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承担保山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参与市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抓管理、保安全、强服务、促节约”的思路,围绕政治机关、行政机关、服务机关、模范机关的建设,深化改革、细化管理、优化服务、强化建设,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1.牢固树立和践行“四个意识”的政治机关。一是抓实学习教育。全年组织开展了8次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党总支、各支部开展集中学习51场次,500余人次参加讨论发言,撰写理论文章6篇;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9次,举办专题讲座3次、组织观看视频7次、现场观摩4次。二是机关党建工作聚力增强。成立了党总支、机关支部、公车一支部、公车二支部,选举了总支委员和各支部委员,基层组织战斗力明显增强。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后任命科级干部7人、新提拔正科级干部2人,公开选调干部2人,公开遴选公务员1人。是抓廉政建设树良好形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局党组主体责任和集体责任,突出抓好学习教育、制度约束、权力监督、风险防控等关键环节。开展未按规定交纳下乡伙食清退等活动,大力弘扬务实、节约、清廉好风尚。  

2.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行政机关。一是公务用车管理深入推进。制定了《保山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审批购置公务用车8辆、处置26辆,新增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3个。完成了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ETC的安装工作,实现了公务用车高速公路快捷通行。全面巩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二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再创佳绩。成功创建了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隆阳区第七小学、腾冲市人民医院等4家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龙陵县一中、施甸县职业中学等2家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示范单位在县(市、区)覆盖率达80%,位列全省第一;完成了4家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能耗领跑者的创建申报和初审工作。三是强化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定《保山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对市本级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176个各类社会组织占用行政办公用房的情况进行核查,对6家占用行政办公用房的社会组织进行了清理腾退。对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2个单位的办公用房调剂进行了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对市人大等9个单位办公用房修缮进行了审批。完成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工作,提升全市办公用房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3.为党政机关规范高效运行提供有力保障的服务机关。一是机构改革工作顺利推进。2019325日挂牌成立了市机关事务局,与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办公用房、服务保障、来信来访、机关食堂等工作上进行了分工,切实理顺了权责关系。对涉及机构改革的14家单位公务用车编制进行了调整,为新成立的单位调剂公务用车4辆、审批新购2辆,有效保障了新成立单位的公务出行。研究制定市直涉改部门办公用房调配保障方案,对涉及改革的26个单位和市政府大院内7个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调整和整合,负责牵头协调各县(市、区)清理撤销驻昆明办事机构相关工作。二是大力推进优质高效后勤服务工作。制定安保人员工作制度,对安全保卫、巡逻巡查、人员来访等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精细化管理,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2802600人次,未发生安全事故;定期对消防设施和电梯进行安检,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全年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以反恐、防火防盗、防事故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20余次,及时抓好整改落实。调整食堂餐饮服务模式,明确市委和市政府食堂由永昌投资公司承办,市委办、市政府办分别对市委和市政府食堂用餐人员进行审核,市机关事务局负责对食品安全卫生检查、督导,通过合理分工,确保了食堂规范、合理运行。认真做好市委、市政府、市委周转房的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日常维修、水电供应等工作。三是营造规范优质节约的公务用车服务环境。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等6项规章制度,规范车辆日常管理、驾驶员行为规范、车辆维修审核、交通事故应急处理等工作。  

4.让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一是脱贫攻坚成效明显。局党组坚持每月组织干部职工入村走访调研至少1次,多次与下六甲村“三委”共商扶贫措施,制定了“保返贫、促脱贫、抓产业、促就业、抓党建共建”五个方面工作目标,全力确保返贫率不高于规定,未脱贫的1739人如期脱贫。筹措4万元资金给下六甲村修建入校道路边坡挡墙,有效地缓解了村民及村完小师生安全出行问题。利用电商网络销售平台进行核桃销售,为下六甲村核桃产业打开一条稳定、价优的市场销售渠道。对13名在读的贫困大学生及2名学习成绩优异的贫困小学生进行慰问和资助。截至12月底,共组织结对帮扶入户12批次,到户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和脱贫教育150余次,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45件,排查矛盾纠纷5件;组织党建结对共建活动3次,共撰写民情日记80余篇。二是持续优化内部管理机制建设。制作发文审批单、材料报送审批单、收文审批单。规范财务管理,制定了财务管理、不相容职务分离、采购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差旅费、会务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实行支出事前审批及“四人签字”制度,切实做到财务账务清楚,支出规范合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机关内部管理秩序,打造从严从紧、有章有序的工作环境。三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招聘1名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全局重要事项、决策、合同制定、劳务纠纷等活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4人)。其他人员16人,主要是临时聘用人员14人,劳务派遣2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73辆,在编实有车辆6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9272623.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72623.6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9272623.64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20194月机构改革后新成立部门无上年数。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9272623.64元。其中:基本支出7878700.39元,占总支出的84.97%;项目支出1393923.25元,占总支出的15.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9272623.64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20194月机构改革后新成立部门无上年数。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78700.3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878700.39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20194月机构改革后新成立部门无上年数。包括基本工资1200875.00元、津贴补贴2498886.00元、奖金105645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9352.6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5856.2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1046.9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935.96元、医疗费63990.20元,共计支出5555392.98元占基本支出的70.58%;办公费71793.50元、手续费56.00元、邮电费9592.00、物业管理费48600.00元、差旅费233532.92元、维修(护)费120001.01元、会议费1600.00元、培训费10900.00元、公务接待费2363.00元、劳务费388983.71元、委托业务费4400.00元、工会经费79598.5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0336.73元、其他交通费用266350.00元、生活补助4360.00元、奖励金7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90140.00元,共计2323307.41元占基本支出的29.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93923.2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93923.25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20194月机构改革后新成立部门无上年数。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具体项目开支:  

1.保山市公务用车中心差额补助854123.25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中心办公费9320.60元、手续费94.40元、邮电费8271.18元、差旅费426601.58元、公务接待费600.00元、劳务费100033.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9201.99元。  

2.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办费90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7140.00元、维修维护费34230.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38630.00元。  

3.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购置费4498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公务用车2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费4498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72623.64,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9272623.64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20194月机构改革后新成立部门无上年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573007.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4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859137.16元、办公费98254.10元、手续费150.40元、邮电费17863.18元、物业管理费48600.00元、差旅费660134.50元、维修维护费154231.01元、会议费1600.00元、培训费10900.00元、公务接待费2963.00元、劳务费489017.21元、委托业务费4400.00元、工会经费79598.5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9538.72元、其他交通费用26635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2877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4498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9352.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9,352.6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6903.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5856.2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1046.9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3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住房补贴336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97123.25元,支出决算为1752301.72元,完成预算的195.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49338.72元,完成预算的195.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63.00元,完成预算的98.7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20194月机构改革后新成立部门,未独立编制2019年预算,上年预算主要是从政府办预算数中划拨一小部分,因此出现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大于预算数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752301.72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749338.72元,增长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963.00元,增长10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20194月机构改革后新成立部门无上年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49338.72元,占99.83%;公务接待费支出2963.00元,占0.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49338.7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49800.00元,购置车辆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99538.7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3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601960.00元、维修费312403.00元、过路过桥费123037.00元、车辆购置税及落户费40305.32元保险费221833.40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6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96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1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机关事务工作监督检查、协调对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18247.4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18247.41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20194月机构改革后新成立部门无上年数。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1793.50元、手续费56.00元、邮电费9592.00元、物业管理费48600.00元、差旅费233532.92元、维修维护费120001.01元、会议费1600.00元、培训费10900.00元、公务接待费2363.00元、劳务费388983.71元、委托业务费4400.00元、工会经费79598.5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0336.73元、其他交通费用266350.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9014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总额25419060.21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25419060.2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8570.0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0元,固定资产增加578570.00,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1589977.00元;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531077.0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760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5419060.21        

        

25419060.21        

403825.57        

23656505.42        

0        

1358729.22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857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857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857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办补助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确保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正常有序运转,拨付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办费,保山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正处级。加挂保山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牌子。主要职责: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承担市级党政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市级领导住房、周转住房的项目审核、集中建设和配售管理。组织实施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承担保山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参与市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在项目实施中,严格《合同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等规定,办理了政府采购单,签订了合同,严格按照项目完成情况支付款项,不存在拖欠、截留的情况。纳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服务项目全部履行招标手续。招标资料整理规范保存完整,按程序履行采购预算增减手续,全面完成年度内政府采购各项任务。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完善固定资产增加手续。制定了经费管理办法,制定了比较完善的经费支出内控制度,明确经费支出审批流程和权限,职责明确并能有效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项目完成的目标、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办经费预算90000.00元,支出90000.00元,全额用于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办支出,预算执行率为100%。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办经费90000.00元,于20196月份拨付到账。经费由机关事务局财务资产管理科序时支付。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经费由机关事务局财务资产管理科序时支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做好项目资金管理,机关事务局财务资产管理科规范资金支出,确保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于20194月成立,设6个职能科室、1个党总支加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牌子,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事业编制16 名。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1 名:局长1 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 名:副局长2 名;科级领导职数10 名:正科级领导职数7 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 名。截止201912月实有正式职工57人,其中:行政人员13名,机关工人44名。临时聘用人员16名,其中:劳务派遣2名。按照“抓管理、保安全、强服务、促节约”的思路,围绕政治机关、行政机关、服务机关、模范机关的建设,深化改革、细化管理、优化服务、强化建设,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成功创建了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隆阳区第七小学、腾冲市人民医院等4家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2019年全年租车收入3294700.00元。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市级各机关单位提供用车保障服务,助力保山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全力服务市级各部门,认真开展两个大院的运行维护2019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为96个单位提供用车服务,深入挂钩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满意率为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下一步工作中助力保山经济跨越发展是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长期坚持的工作目标,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9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于20196月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该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需重点注意资金支付进度、资金支出是否合法合规等方面。通过对项目资金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和问题,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宝贵的经验。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保山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购车经费及差额补助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为确保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正常有序运转,及时对公务用车进行维修维护,排除车辆行驶安全隐患,搞好市政府后勤保障,努力做细做实市政府领导及机关“三服务”工作,做到节能减排,做好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各委办局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工作,提供优质的用车服务,助力保山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购车经费及差额补助经费预算数894123.25元,全年实际支出数为854123.25元,预算执行率为95.53%。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等规定,办理了政府采购单,签订了合同,严格按照项目完成情况支付款项,不存在拖欠、截留的情况。纳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服务项目全部履行招标手续。招标资料整理规范保存完整,按程序履行采购预算增减手续,全面完成年度内政府采购各项任务。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完善固定资产增加手续。制定了经费管理办法,制定了比较完善的经费支出内控制度,明确经费支出审批流程和权限,职责明确并能有效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项目完成的目标、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购车经费及差额补助经费预算数894123.25元,全年实际支出数为854123.25元,预算执行率为95.53%。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项目经费894123.256月份从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划拨到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账户。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经费由机关事务局财务资产管理科序时支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做好项目资金管理,机关事务局财务资产管理科规范资金支出,确保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2019年全年出车次数1565次,安全行驶64.10万公里。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交通事故通报,时刻绷紧“安全弦”,确保四大机关及市级机关部门公务用车安全,共组织安全大检查10余次。注重业务知识学习,提高驾驶技能。利用手机短信及微信群“一家人车队”等多种方式,发布汽车驾驶、维修知识,提高职工驾驶技能和处理车辆故障的能力。加强公务用车规范管理和审批工作,全年审批购置公务用车8辆、处置26辆,新增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3个。为全市公务出行以及跨部门综合执法执勤、应急处突提供了优质高效的用车保障。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2019年全年租车收入3294700.00元。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市级各机关单位提供用车保障服务,做细做实市政府领导及机关“三服务”工作,做到了节能减排,有力保障市级各机关单位公务用车,圆满完成了省、市重大活动用车任务,助力保山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19年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为96个单位提供用车服务,用车单位满意率为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下一步工作中助力保山经济跨越发展是中心长期坚持的工作目标,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于20196月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该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需重点注意资金支付进度、资金支出是否合法合规等方面。通过对项目资金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和问题,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宝贵的经验。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项目名称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购置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为确保保山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正常有序运转,为党政机关规范高效运行提供有力保障的服务,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购置公务用车2辆,预算数499800.00元,实际支出449800.00元,预算执行率是90.00%。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在项目实施中,严格《合同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等规定,办理了政府采购单,签订了合同,严格按照项目完成情况支付款项,不存在拖欠、截留的情况。纳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服务项目全部履行招标手续。招标资料整理规范保存完整,按程序履行采购预算增减手续,全面完成年度内政府采购各项任务。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完善固定资产增加手续。制定了经费管理办法,制定了比较完善的经费支出内控制度,明确经费支出审批流程和权限,职责明确并能有效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项目完成的目标、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车辆购置经费为年初财政局统一预算2000000.00元,各单位根据公务用车领导小组批复后按购车金额向财政局按实际支出拨请。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按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购置申请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按预算数及时拨付。预算数499800.00元,实际支出449800.00元,预算执行率是9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公务用车由机关事务局财务资产管理科按照采购程序采购,项目经费在车辆验收后按照招标合同要求时限拨付给中标企业。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做好项目资金管理,机关事务局财务资产管理科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规范资金支出,确保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辆公务用车购买后出车次37次,安全行驶1.48万公里。用车单位满意度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辆公务用车购买后公务用车租赁收入1.35万元,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充实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为市级各机关单位提供用车保障服务。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19年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为96个单位提供用车服务,用车单位满意率为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下一步工作中助力保山经济跨越发展是中心长期坚持的工作目标,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于20196月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该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需重点注意资金支付进度、资金支出是否合法合规等方面。通过对项目资金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和问题,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宝贵的经验。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保山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正处级。加挂保山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牌子。主要职责: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承担市级党政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市级领导住房、周转住房的项目审核、集中建设和配售管理。组织实施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承担保山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参与市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于20194月成立。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对2019度经费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20194月新成立部门,我单位财务于20196月从市政府办剥离,年初预算数部分为从政府办划拨。  

2019年年初预算收入:5196620.25 元,其中基本收入4302497.00元,项目收入894123.25元。  

2019机关事务局总支出9272623.64元。基本支出7878700.3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55392.98元;商品服务支出2228107.4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60.00元;资本性支出90140.00元。项目支出1393923.25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905493.25元,资本性支出488430.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权责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建立《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明确预算审批与分解下达流程,预算的执行、控制与调整,决算与绩效评价。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2019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包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和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体系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投入部分:分为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其中目标设定指标包含目标依据充分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三项内容。预算配置指标包含分配依据、分配结果、重点支出保障率等三项内容。  

过程部分:分为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三部分。其中预算执行指标包含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出进度率、非税收入预算完成率等四项内容。预算管理指标包含“三公经费”控制率、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等三项内容。资产管理指标包含资产管理规范性和固定资产利用率两项内容。  

产出部分:主要为职责履行情况,包含产出数量、产出质量和产出进度三项内容。  

效果部分:主要为履职效益情况,包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三项内容。  

项目绩效自评体系  

2019年度,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一共3个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其中产出指标包含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包含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主要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因每个项目具体内容不同,具体详见项目绩效自评表。  

3)自评组织过程  

按照相关要求,我单位及时更新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信息公开制度、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公布经费收支情况,确保资金及时下拨支付,提高资金的使用率。在三公经费的使用上,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八项规定精神要求,进一步压减支出。  

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严格落实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科学合理安排资金,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对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预算,指标申报及时,正确使用资金且使用率高,基本运转和保障机关事务发展。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资金专款专用效益高。我单位4月份新成立部门,预算资金主要从政府办拨付。  

预算预算编制时,成立预算编制组共同研讨编制,将单位全部收入和全部支出统一编列预算,能切实保障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兼顾单位发展的基本需要。  

项目执行概况及评价: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等规定,办理了政府采购单,签订了合同,严格按照项目完成情况支付款项,不存在拖欠、截留的情况。纳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服务项目全部履行招标手续。招标资料整理规范.保存完整,按程序履行采购预算增减手续,全面完成年度内政府采购各项任务。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完善固定资产增加手续。制定了经费管理办法,制定了比较完善的经费支出内控制度,明确经费支出审批流程和权限,职责明确并能有效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项目完成的目标、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目标设定(共7分)  

目标依据充分性(3分):2019年实际开展项目14项,所有项目均紧紧围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方案中确定的职能职责开展,得3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2019年所开展的项目,均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绩效目标,不存在以偏概全的情况,绩效目标的制定具体、详细、合理,得2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2分):2019年所开展的项目绩效自评中,所确定的绩效指标主要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根据项目性质不同,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得2分。  

预算配置(共8分)  

分配依据(3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依据以前年度项目支出情况以及本部门职能职责编制,做到有依有据,得3分。  

分配结果(3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紧紧围绕本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开展,做到分配合理,得3分。  

重点支出保障率(2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对重点项目进行重点保障,做到资金预算主次分明,得2分。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共15分)  

预算完成率(5分):因为我单位为新成立部门无年初预算,2019年部门涉及项目3个,总额为1483923.25元,全年执行数为1393923.25元,执行率93.93%,得4分。  

支出进度率(5分):因为公车购置费在10月才由财政预算拨付,2019年前三季度主要项目是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差额补助及开办费,前三季度支出872600.00元,进度率为87.5%,大于75%,得5分。  

非税收入预算完成率(5分):我单位财务于20196月从政府办剥离,2019年非税收入无年初预算,实际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完成3294700.00元,得3分。  

预算管理(共12分)  

“三公经费”控制率(4分):2019年实际支出1752301.72元,得4分。  

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4分):2019年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完整的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预决算信息,得4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2019年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开展工作,资金的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的使用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得4分。  

资产管理(共3分)  

资产管理规范性(2分):在资产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做到购置有预算,实物有专人管理,处置按流程,得2分。  

固定资产利用率(1分):固定资产在用比率为100%,得1分。  

3)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数量方面(10分):2019年度对可以量化的绩效指标产出数量进行考评,各项目产出数量完成率为100%,得10分。  

产出质量方面(10分):2019年度对支出绩效的评价严格考量产出质量,各项目产出质量完成率为100%,得10分。  

产出进度方面(10分):2019年度各项目的产出进度均符合年初预算,得10分。  

4)效果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方面(10分):2019年度对各项目的经济效益提升率进行量化考核,且绩效目标已达标。其中有5个项目的经济效益提升率不可量化,得9分。  

社会效益方面(10分):2019年度对各项目的社会效益提升率进行量化考核,且绩效目标已达标。其中有4个项目的社会效益提升率不可量化,得8分。  

可持续影响(5分):为实现单位绩效目标,已建立了长效机制,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工作效率,得5分。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7主要经验及做法  

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主要是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下一步将专门针对机关物业管理、零星修缮、公车服务中心运行等整体支出的特点,强化预算绩效申报工作,强化项目方案预报和实施。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5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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