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533000MB1565222A/20230922-00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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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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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保山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正处级。主要职责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拟订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市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有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提出市级机关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建议。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负责市级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的审批。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市级党政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市级领导住房、周转住房的项目审核、集中建设和配售管理。承担市级领导生活区管理、生活服务保障等工作。承担市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负责拟订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实物保障用车和交通补贴发放事项。承担保山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拟订有关国内公务接待监督管理制度,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市级党政机关和各县(市、区)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监督检查。负责市级机关运行成本调查统计、机关运行成本管理。参与市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高质量服务。一是实行后勤服务精细化管理。对市委市政府机关等4个办公场所每日巡查不低于2次,及时发现整改服务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永投公司厘清机关食堂管理、运营、监督等职责,提升机关食堂管理服务水平。二是全面提升会务服务保障水平。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永昌会堂厘清职责,协调配合做好重要会议服务保障工作。年内,共保障各类会议300余场次,服务参会人员1.3万余人次。三是认真抓好疫情防控。实行“人防+技防”,以市政府机关为试点,推行工作卡进出制度,严把进出人员关等,全力抓实防控工作。

2.坚持规范化管理。一是抓实公务用车调度。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教育管理。年内,共为市级机关提供车辆服务1949次,安全行驶60.8万公里,未发生安全事故。二是组织市级单位和定点租赁企业共368名驾驶员开展了公务用车安全文明驾驶暨公务用车业务培训,全力提高公务出行服务水平。

3.做实为民服务。抓实党建带共建,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定点帮扶、法治建设等工作,抓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班子和党员为群众办实事100余件。通过调研和一线办公,切实解决了机关事务系统体制建设、办公用房管理、公车管理、食堂运行、下六甲村核桃提质增效等问题。审核增加市本级特种专业技术编制1个,审批处置市本级公务用车11辆,审批全市购置公务用车95辆。投资11.4万元按时按质完成了市委机关、市政府机关等3个办公场所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4.强化监督管理。开展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综合督查1次,随机抽查了市直(含园区)和各县(市、区)22单位,查出21个问题,已反馈要求限期整改。在重点节假日期间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检查,全年共发出节假日管理通知及通报6次,全市未发生公务用车无任务出行被省级主管部门通报的情况。按照“清廉保山”行动安排,开展了以“小”见严纠“四风”公务用车专项检查,全面检查了市、县、乡三级41个单位452辆公务用车的管理使用情况,查出59个问题,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23条。

5.注重示范引领,节约成效更突出。一是统计好公共机构能耗。推广使用公共机构节能网络直报系统,完善了全市公共机构名录库信息,全市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耗逐年下降。二是创建好节约型示范单位。完成市人民医院5个单位国家级施甸县职业高级中学2个单位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申报了保山职业学院等4个单位参与下一步创建计划;按照2022年底不低于70%的目标组织开展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三是抓实标准化、信息化融合推进工作,坚持试点先行,成功申报并推进了施甸县两化融合试点建设项目。

6.注重集中统一,办公用房管理更规范。一是办公用房统一权属工作稳步推进,完成了市级3个办公区域的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盘活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对市本级259处(套)经营性办公用房进行了统一监管,制定盘活闲置资产方案,第一阶段成功处置了31套公有住房,成交价763.5万元,溢价141万元。二是完善配套制度,制定了《保山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及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加强和规范了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及经费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资产管理科房地产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公务用车管理科、服务保障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名。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3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67辆,在编实有车辆54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5,381,231.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81,231.31元,占总收入的98.7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3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31,844.18元,增长16.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93,221.87元,增长15.11%;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减变化;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减变化;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减变化;其他收入增加138,622.31元,增长225.85%。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我单位新增市委大楼、会议室、市委食堂管理、市委市政府会务服务等工作职责,财政拨款收入项目经费增加。二是2022年统一调资及补发20217-12月绩效,财政拨款收入人员经费增加。三是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拨入节能降耗资金200,000.00元,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5,191,200.78元。其中:基本支出10,330,344.31元,占总支出的68.00%;项目支出4,860,856.47元,占总支出的32.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02,976.11元,增长14.3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14,476.08元,增长12.09%;项目支出增加788,500.03元,增长19.36%;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我单位新增市委大楼、会议室、市委食堂管理、市委市政府会务服务等工作职责,财政拨款收入项目经费增加。二是2022年统一调资及补发20217-12月绩效,财政拨款收入人员经费增加。三是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拨入节能降耗资金200,000.00元,其他收入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30,344.3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425,325.31元,占基本支出的81.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05,019.00元,占基本支出的18.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60,856.4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公车维修保养、周转房管理等项目经费609,973.50元。确保市委周转房、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正常有序运转,及时对公务用车进行维修维护,排除车辆行驶安全隐患,好市政府后勤保障,努力做细做实市政府领导及机关“三服务”工作,做到节能减排做好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各委办局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工作,提供优质的用车服务,助力保山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2.公车服务中心公车维修保养等项目经费1,909,670.97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维护、司勤人员差旅费、临聘人员劳务费等中心运转开支。2022全年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为市级机关提供车辆服务1780余次,出车日均率达50%以上,安全行驶里程达50余万公里,高效完成市级党政机关全年公务出行车辆保障任务。

3.房租及物业补助项目经费310,000.00元。为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周转房提供设备维护、安保、绿化、保洁等各项物业管理工作。

4.临聘人员项目经费1,785,000.00元。机关事务管理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后勤管理、保障、服务工作,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运转维护工作,为保障正常运转机关事务管理局有临时聘用人员31人,其中:驾驶员18人、机关文职1人,后勤保障4人、物业服务8人。主要负责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车辆驾驶、市委、市政府、周转房后勤保障等工作。

5.网络运维项目经费20,000.00元。市本级特种技术专业技术公务用车纳入“省公车平台”运维费,实现了“全省一张网,统一监管”的要求,使用车信息更加清晰完整、维保管理更加公开透明、服务基层更加便捷高效,真正意义上地实现了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线上预约、科学调度、高效有序、实时监管、在线统计等。

6.2022年经济工作会项目经费4,400.002022年经济工作会于202215日在永昌大会堂召开,实际参会120人,机关事务管理局秉持勤俭节约办会原则,提高服务质量,节俭办会,做好会议预、决算,减少会议开支;会议圆满结束,为我市经济向高质量方向迈进指明了方向和遵循,助推了市域经济的发展。

7.全市“大抓项目年”推进会暨作风革命效能建设动员部署等3个会议项目经费9,900.00元。全市“大抓项目年”推进会暨作风革命效能建设动员部署等3个会议分别于3月、4月在永昌大会堂召开,参会率达到预期效果,圆满完成会务工作,为我市开展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建设,纵深推进大抓项目工作,全面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打好经济社会发展翻身仗提供方向和遵循,为我市加强落实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各项部署,着力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保障。

8.省委、省政府保山现场办公会补助项目经费90,306.00元。省委、省政府保山现场办公会于2021512日在永昌大会堂,实际参会人员149,为确保省委省政府保山现场办公会顺利召开,我局积极协调对接相关单位开展会议服务准备工作,会议于预定日程顺利召开,圆满完成了各项会议议程。省委省政府保山现场办公会召开,为保山的发展把脉会诊、厘定思路、解难纾困,指明了保山要努力成为世界一流“三张牌”示范区的目标,为今后保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指明了方向和清晰定位。

9.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等3个会议项目经费68,606.00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前做好谋划准备,积极与主办单位协调对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拟定会务安排,为市委书记专题会议、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2021年党风廉政工作会提供优质会议保障。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等3个会议顺利召开,圆满完成会务工作。会议圆满结束,为我市紧抓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市经济向高质量方向迈进指明了方向和遵循。

10.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等会议经费53,000.00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秉持勤俭节约办会原则,提高服务质量,节俭办会,做好会议预、决算,减少会议开支;会议圆满结束,全面提振我市干事创业精气神,为全力打好产业培育主动战、项目建设攻坚战、市场主体纾困战、生态环境保卫战、内外开放联动战、民生改善持久战、风险防范阻击战,推动保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遵循。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81,231.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3%。与上年相比增加1,993,221.87元,增长15.11%,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我单位新增市委大楼、会议室、市委食堂管理、市委市政府会务服务等工作职责,财政拨款收入项目经费增加。二是2022年统一调资及补发20217-12月绩效,财政拨款收入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753,579.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60%。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3,753,579.51,其中:行政运行8,917,123.0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836,456.47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3,195.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803,195.04,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1,8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1,395.0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14,796.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14,796.76,其中:行政单位医疗417,352.7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97,444.0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6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660.00,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66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65,869.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59,865.3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9.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004.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4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00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65,869.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59,865.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0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0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做好我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2,505.47元,增长4.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8,658.47元,增长4.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847.00元,增长178.3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有54辆公务用车,其中15年以上有23辆,并且2022年燃油费较上年上涨2.5元/升,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及燃油费增加,因此车辆运行维护成本增加58,658.47二是疫情有所好转,上级监督检查、各州市到我单位调研次数增加,公务接待费较20212,157.00元增加3,847.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4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综合服务平台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主要用于机关事务管理事宜对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5,049.53元,比上年增加395,159.62元,增长26.35%主要原因2022年我单位新增市委大楼、会议室、市委食堂管理、市委市政府会务服务等工作职责,相关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物业管理费213,500.00元、办公费119,960.39元、邮电费1,400.00元、差旅费39,092.00元、维修(护)费499,727.00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总额65,586,761.11元,其中,流动资产352,374.69元,固定资产58,533,080.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701,305.89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09,001.3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09,001.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4,98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7,055.7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6,655.7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3,283.97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0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5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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