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533000MB1565222A-/2022-0321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2-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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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5100000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保山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正处级。加挂保山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牌子。主要职责: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负责市级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的审批。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市级党政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市级领导住房、周转住房的项目审核、集中建设和配售管理。负责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承担保山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参与市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资产管理科、房地产管理科、公务用车和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公务用车调度科、服务保障科。所属单位0个。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内外联系、综合协调。承担局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市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2.财务资产管理科。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市本级党政机关和各县(市、区)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监督检查的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有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后勤服务购买项目及标准。研究提出市级机关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级机关资产的配置审核、清查登记、处置调配等有关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局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经费管理、内控制度建设、机关工作人员工资业务等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审计监督、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3.房地产管理科。负责拟订市级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做好党政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办公区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和房产处置等有关工作。负责市级领导住房、周转住房项目申报、集中建设和配售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按照规定负责县(市、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审核工作。
4.公务用车和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承担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一组织实施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5.公务用车调度科。负责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市纪委监委及市直机关的车辆综合保障工作。参与市级有关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保障工作,以及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各项数据统计、公务用车管理、司勤人员管理等日常工作。
6.服务保障科。承担市级干部生活区管理、生活服务保障、重要政务活动管辖区域的服务保障和其他区域的协调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办公区的绿化、水电等服务保障。负责市委机关食堂和市政府机关食堂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局机关来信来访、综治维稳工作。负责市委大院、市政府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公务用车管理深入推进。贯彻落实《保山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对保障公务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做好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一张网工作,将改革后事业单位保留车辆全部纳入全省一张网管理。开展全市公务用车检查,重点检查违规使用、违规配置公务用车等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限时整改,全面巩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开展公务用车统计工作,根据国管局和省公车办要求组织市直单位和五县(市、区)据实开展保留公务用车统计报告工作,摸清全市车辆底数和运行维护成本情况。
2.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稳步开展。发挥“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及消费统计直报系统”能耗监管平台的智能化监管功效,对各单位填报数据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合理。按照《云南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及管理规范》,以市委机关、市政府机关、周转房及2个机关食堂为试点,切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垃圾分类工作中示范表率作用。按照节约型机关建设要求,在全市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分年度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指示精神,制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工作的通知》,切实抓好新形势下的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3.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保山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开展办公用房年度监督检查,规范和加强了全市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分门别类梳理出市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的基本情况,制定了《保山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登记工作方案》,分类型、分阶段有序开展办公用房“四统一”工作。做好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年度信息统计工作,全面掌握了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提升了全市办公用房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4.机关后勤服务稳步提升。大力推进优质高效后勤服务工作。制定安保人员工作制度,对安全保卫、巡逻巡查、人员来访等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精细化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全年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以反恐、防火防盗、防事故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提升食堂餐饮服务模式,对食品安全卫生检查、督导,通过合理分工,确保了食堂规范、合理运行。认真做好市委、市政府、市委周转房的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日常维修、水电供应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5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车辆编制73辆,实有车辆6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9504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810400.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14000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950400.00元,较上年增1215600.00元,增长9.5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810400.00元,较上年增1075600.00元,增长8.45%;政府性基金0元,较上年增0元,增长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较上年增0元,增长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较上年增0元,增长0%;事业收入0元,较上年增0元,增长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较上年增0元,增长0%;上级补助收入140000.00元,较上年增140000.00元,增长1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较上年增0元,增长0%;其他收入0元,较上年增0元,增长0%。
增减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较上年增1075600.0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较上年增加公务员4人;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增140000.00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未预算上级补助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810400.00元,其中:本年收入13810400.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810400.00元(本级财力11710400.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210000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810400.00元,较上年增1075600.00元,增长8.45%。其中:本年收入13810400.00元,较上年增1075600.00元,增长8.45%;上年结转收入0元,较上年增0元,增长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810400.00元,较上年增0元,增长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较上年增0元,增长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较上年增0元,增长0%。
增减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较上年增1075600.0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较上年增加公务员4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增140000.00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未预算上级补助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9504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810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9854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606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较上年增加公务员4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4825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50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周转房管理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支出列“201(类)-03(款)”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24225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下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其中:
(1)“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7617500.00元,主要用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201(类)—03(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8050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市委市政府办公楼物业管理费。
2.“208(类)-05(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622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下人员养老保险缴纳其中:
(1)“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18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
(2)“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7604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10(类)-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257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下人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其中:
(1)“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34254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2003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01”基本工资21534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支出。
(2)“30102”津贴补贴30727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津贴补贴支出。
(3)“30103”奖金1795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奖金支出。
(4)“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604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5)“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36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6)“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03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74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支出。
(8)“30114”医疗费800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体检等医疗支出。
(9)“30201”办公费336600.00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运转支出。
(10)“30205”水费45000.00元,主要用于市委、市政府大院水费支出。
(11)“30206”电费52900.00元,主要用于市委、市政府大院电费支出。
(12)“30207”邮电费34000.00元,主要用于网络服务、电视、电话等服务费支出。
(13)“30209”物业管理费1105000.00元,主要用于市委、市政府大院保洁、绿化、安保等物业管理支出。
(14)“30211”差旅费880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及司勤人员差旅费支出。
(15)“30213”维修(护)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市委、市政府大院零星维修维护等支出。
(16)“30215”会议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会议支出。
(17)“30216”培训费60000.00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党建培训及业务技能培训支出。
(18)“30217”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日常接待经费支出。
(19)“30226”劳务费1396000.00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等支出。
(20)“30227”委托业务费640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平台维护费支出。
(21)“30228”工会经费212900.00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上缴及工会活动支出。
(22)“30229”福利费1500.00元,主要用于职工福利支出。
(23)“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6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燃油、保险、过路费等支出。
(24)“30239”其他交通费用502800.00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25)“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1800.00元,主要用于周转房管理及退休职工慰问支出。
(26)“30307”医疗费补助支出600.00元,主要用退休职工单位部分大病医疗支出。
(27)“31002”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77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274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70000.00元,较上年减少40000.00元,下降2.8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比较,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00人次。与上年比较,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60000.00元,较上年减少40000.00元,下降2.8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60000.00元,较上年减少40000.00元,下降2.86%。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0辆。
较上年减少的原因: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做好车辆节能减排工作,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4825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5个。
(一)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310000.00元
1.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市委机关(含市级领导干部周转房)、市政府机关的安保工作和办公楼的设备维护、绿化保洁等物业服务工作,保障服务各机关大院的安全正常运转。
2.产出指标:电梯、空调、消防、安保、会议系统等设施设备检查检修每年不低于24次,绿化更换50%以上,物管人员在岗率99%以上,零星修缮验收合格率99%以上,零星修缮(维修)及时率98%以上,绿化、保洁等服务满足委托单位的程度99%以上。
3.效益指标:安全事故发生次数2次以下,物管人员签订合同并培训的人数占比90%以上。
4.满意度指标:服务受益人员满意度98%。
(二)临聘人员经费1785000.00元
1.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临聘人员、市委周转房临聘人员工资及市委、市政府保安服务费。
2.产出指标:相关工作人员在岗率99%以上,服务满足委托单位的程度98%以上。
3.效益指标:安全事故发生次数2次以下,签订合同并培训的人数占比90%以上。
4.满意度指标:服务受益人员满意度98%。
(三)非税收入安排的公车服务中心公车维修保养等项目经费2100000.00元
1.项目年度绩效目标:确保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正常有序运转,及时对公务用车日常维修维护、司勤人员技能培训党性教育等,保障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正常运转。公务用车日常调配为全市各单位提供公务用车保障服务。
2.产出指标:安全行驶里程数60万公里以上,车辆出车天数3900辆次以上,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培训、业务技能培训、党性教育15场次以上,事故率低于1%。
3.效益指标:公务用车租赁费300万元以上,百公里耗油12升以下,参加抢险救灾不低于10人次。
4.满意度指标:用车单位满意率99%以上。
(四)公车维修保养、周转房管理等项目经费610000.00元
1.项目年度绩效目标:确保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正常有序运转,及时对公务用车进行维修维护,排除车辆行驶安全隐患,搞好市委周转房后勤保障,努力做细做实市政府领导及机关“三服务”工作,做到节能减排,做好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各委办局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工作,提供优质的用车服务,助力保山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2.产出指标:安全行驶里程数60万公里以上,车辆出车天数3900辆次以上。
3.效益指标:公务用车租赁费300万元以上,百公里耗油12升以下。
4.满意度指标:服务率95%以上。
(五)网络运维经费20000.00元
1.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市本级执法执勤用车并入“云南省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平台搭建项目。
2.产出指标:市本级执法执勤用车并网率90%以上。
3.效益指标:安全事故发生次数2次以下,平台系统操作培训1次。
4.满意度指标:服务受益人员满意度98%。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0.5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36万元,增加31.77%,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我单位职能职责增加市委物业管理、维修维护32.36万元及市委周转房食堂管理1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总额49596506.86元,其中:流动资产156517.39元,固定资产49439989.4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448191.2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443385.7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00000.00元,无偿划拨到市政府办;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5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