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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保山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正处级。主要职责: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拟订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市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有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提出市级机关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建议。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负责市级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的审批。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市级党政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市级领导住房、周转住房的项目审核、集中建设和配售管理。承担市级领导生活区管理、生活服务保障等工作。承担市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负责拟订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实物保障用车和交通补贴发放事项。承担保山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拟订有关国内公务接待监督管理制度,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市级党政机关和各县(市、区)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监督检查。负责市级机关运行成本调查统计、机关运行成本管理。参与市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资产管理科、房地产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公务用车管理科、服务保障科。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高质量服务。一是实行后勤服务精细化管理。对市委市政府机关等4个办公场所每日巡查不低于2次,及时发现整改服务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永投公司厘清机关食堂管理、运营、监督等职责,提升机关食堂管理服务水平。二是全面提升会务服务保障水平。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永昌会堂厘清职责,协调配合做好重要会议服务保障工作。三是认真抓好疫情防控。实行“人防+技防”,以市政府机关为试点,推行工作卡进出制度,严把进出人员关等,全力抓实防控工作。
2.坚持规范化管理。一是抓实公务用车调度。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教育管理。二是组织市级单位和定点租赁企业共368名驾驶员开展了公务用车安全文明驾驶暨公务用车业务培训,全力提高公务出行服务水平。
3.做实为民服务。抓实党建带共建,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定点帮扶、法治建设等工作,抓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了机关事务系统体制建设、办公用房管理、公车管理、食堂运行、下六甲村核桃提质增效等问题。
4.强化监督管理。开展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综合督查,在重点节假日期间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检查,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公务用车专项检查。
5.注重示范引领,节约成效更突出。一是统计好公共机构能耗。推广使用公共机构节能网络直报系统,完善了全市公共机构名录库信息,全市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耗逐年下降。二是创建好节约型示范单位。三是抓实标准化、信息化融合推进工作,坚持试点先行,成功申报并推进了施甸县两化融合试点建设项目。
6.注重集中统一,办公用房管理更规范。一是办公用房统一权属工作稳步推进,完成市级办公区域的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盘活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对市本级259处(套)经营性办公用房进行了统一监管,制定盘活闲置资产方案。二是完善配套制度,制定了《保山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及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加强和规范了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及经费管理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32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4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67辆,实有车辆55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099,5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949,5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150,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4,658,300元,同比增长32.26%。主要原因分析:1.2024年新增市委机关办公大楼安全隐患维护项目3,690,000元;2.2024年我部门工作职能职责调整新增加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大院后勤管理,物业管理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949,500元,其中:本年收入18,949,5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949,5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4,888,300元,同比增长34.76%。主要原因分析:1.2024年新增市委机关办公大楼安全隐患维护项目3,690,000元;2.2024年我部门工作职能职责调整新增加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大院后勤管理,物业管理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099,5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949,500元,其中:基本支出9,080,5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6,100元,下降5.48%,主要原因分析:1.退休干部职工2人,同时绩效工资较上年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临聘人员减少3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减少。项目支出9,869,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14,400元,增长121.55%,主要原因分析1.2024年新增市委机关办公大楼安全隐患维护项目3,690,000元;2.2024年我部门工作职能职责调整新增加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大院后勤管理,物业管理费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10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7,760,200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03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869,000元,主要用于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周转房物业后勤管理服务及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运转维护费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6,000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职工春节慰问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0,600元,主要用于正式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29,700元,主要用于正式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95,100元,主要用于正式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900元,主要用于正式职工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公开预算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14,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44,5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45,000元,较上年增加259,000元,增长17.4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3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比较,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735,000元,较上年增加259,000元,增长17.5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35,000元,较上年增加259,000元,增长17.5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5辆。
增减变化原因:因为我单位有公务用车55辆,其中15年以上车辆20辆,公务用车老化严重,车辆运行维护费较高。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公务用车平台维修维护等经费项目支出1,04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车辆运行维修维护等方面;
2.公务用车平台运行维护等经费项目支出1,750,000元,主要非税收入清算用于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运转、车辆运行维修维护、差旅费支出等方面;
3.市委机关、市政府机关、市委周转房维护管理经费项目支出3,289,000元,主要用于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大院及周转房维修维护、办公设备购置、物业管理、保安等方面;
4.市委机关办公大楼安全隐患维护经费项目支出3,690,000元,主要用于排除市委机关大楼瓷砖脱落、幕墙玻璃破裂、屋顶漏水、消防设施不达标等安全隐患等方面;
5.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补助经费项目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数据互联互通和管理系统运行维护及数据测量等方面。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66,000元,较上年减少136,100元,下降15.09%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机关运行经费减少;2024年培训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总额37,528,111.91元,其中,流动资产642,941.22元,固定资产32,767,754.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117,416.26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597,710.5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58,778.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744.73平方米,账面原值139,704.42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76,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376,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50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5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