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533000MB1565222A-/2020-012201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0-01-22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市机关事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75-2207565(工作号码)。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来,市机关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山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等文件要求,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着力建设政治机关、行政机关、服务型机关、模范机关。
(一)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9年度市机关事务局在保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1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9年市机关事务局在保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1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规范性文件0条、其他文件20条(含资金信息0条)。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市机关事务局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工作群、电子公文流转等公开形式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市机关事务局2019年度没有受理政府公开申请情况、没有申请处理情况、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强化组织领导。市机关事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心组织部署,实行专人负责制,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市机关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专人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全力推进市机关事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加强制度保障。制定了《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结合工作实际查找制度缺陷和管理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健全完善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协调等相关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日常性的工作来抓,充分利用好网络平台,积极发布各类信息,增强公众对市机关事务局工作的了解,更好地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3.加大公开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有关规定,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及时准确,内外并重,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载体,推进重要决策、重要部署执行、行政执法信息、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重点民生领域、财政等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做好公务用车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主动落实预决算公开工作,做到了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公开市机关事务局信息,方便了群众获取信息,切实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4.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解读材料,通过转发权威解读稿件,及时做好科学解读,释疑解惑。
(四)平台建设
市机关事务局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公开政务信息依托“保山市人民政府”(www.alkalih2o.com)这一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做到及时更新,严格审核,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实效性、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
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
| 本年增/减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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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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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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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从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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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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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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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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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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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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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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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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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市机关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及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改进措施
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市机关事务局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优化领导机构和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三是积极探索创新。积极借鉴全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立足市机关事务局实际,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在公开机制、公开目录、公开标准、公开平台建设和公开效果提升上大胆探索创新,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四是提升业务水平。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于2019年3月25日挂牌成立,本年度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3月25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