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5356612-1-/2019-0922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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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招商合作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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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招商合作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招商合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招商合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招商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162号)精神,保山市招商局现改为保山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处级,加挂保山市招商引资指挥部综合协调办公室牌子。其主要职责为:

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投资促进、开放合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定或参与起草全市招商引资、区域合作、改善投资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

二是按照国家、省、市经济发展规划及产业、园区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全市招商引资发展规划,细化责任分工并组织实施;拟定年度全市招商引资指导性意见;组织完善招商引资质量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三是已规划为引领,协调督导市值有关部门、各县(市、区)、重点园区和企业开展产业招商,协调推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四是负责协调和推进国内区域招商引资工作;指导联络保山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招商引资及经济合作工作。

五是负责牵头开展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工作。

六是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重点园区及重点企业策划推进市重点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建立、管理、完善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重要招商引资信息、市级重点产业招商项目及投资促进政策的信息发布。

七是指导协调各园区围绕发展规划开展精准招商工作,配合市直相关部门推进部分重点园区的“园中园”建设和承接产业示范区建设。

八是加强同驻保异地商会的联系和沟通,依托商会开展以商招商工作。

九是承担保山市招商引资指挥部日常工作。

十是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保山市招商合作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扣“两个健康”主题,以建设政治坚定、特色鲜明、机制健全、服务高效、作风优良的招商队伍为目标,坚定“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发挥五个作用。不断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创新服务的方式、手段和载体。不断增强招商局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执行力,为实现我市招商引资跨越发展做出了较好的贡献。

1.全面完成了全年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和各项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均得到了落实,进一步加强了财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效果,为下一步招商引资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2018年招商引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成效明显。2018年保山市共实施招商引资项目485个,较去年同期增加4个,引进市外实际到位资金100,799,000,000.00元,同比增长25.91%,完成市任务99,060,000,000.00元的101.76%。其中:引进省外到位资金83,438,000,000.00元,同比增长23.57%,完成省任务79,600,000,000.00元的104.82%和市任务82,000,000,000.00元的1101.75%;引进省内市外资金17,361,000,000.00元,同比增长38.52%,完成市任务17,060,000,000.00元的101.76%;全市实际利用外资23,667,000.00美元,同比增长1.2倍,完成省考任务12,000,000.00美元的197.22%和市任务15,000,000.00美元的157.78%。

3.主要有以下五大特点

一是三张牌招商引资取得重要进展,实际到位资金超过30,000,000,000.00元。全市三张牌招商引资实施项目185个,协议投资171,411,0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37,510,000,000.00元,占全市市外到位资金的37.21%,其中省外到位资金32,786,000,000.00元。三张牌实施项目中,绿色食品牌项目60个,实际到位资金7,681,000,000.00元,绿色能源牌项目26个,实际到位资金5,285,000,000.00元,健康生活目的地项目99个,实际到位资金24,536,000,000.00元。

二是续建项目到位资金增幅超过60%,新开工项目到位资金下降明显。续建项目333个,实际市外到位资金70,609,000,000.00元,同比增长63.03%,新开工建设项目141个,实际市外到位资金26,106,000,000.00元,同比下降27.81%。

三是一、二、三产业到位资金都保持增长势头,到位资金主要集中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仓储业等四大行业。第一产业实施项目63个,到位资金7,197,000,000.00元,同比增长29.58%;第二产业实施项目173个,引进到位资金20,093,000,000.00元,同比增长8.96%;第三产业实施项目249个,引进到位资金73,510,000,000.00元,同比增长31.12%。引进到位资金中在三大产业占比为7.16:19.94:72.80。到位资金主要行业分布在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仓储业等四大行业,到位资金都在10,000,000,000.00元以上,实施项目295个,实际到位资金76,427,000,000.00元,同比增长48.28%,占市外到位资金的75.82%,其中省外到位资金66,842,000,000.00元,同比增长48.2%。

四是重点产业招商有序推进,成效明显。全市重点产业招商实施项目362个,协议总投资319,812,0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70,395,000,000.00元,同比增长13.61%,占全市到位资金的69.84%,主要是旅游文化产业到位资金25,742,000,000.00元,同比下降8.94%,现代物流业到位资金20,499,000,000.00元,同比增长9.72%,新材料产业到位资金7,159,000,000.00元,同比增长1.4倍,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到位资金7,507,000,000.00元,同比增长50.62%,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到位资金3,816,000,000.00元,同比增长19.62%,食品与消费品制造业到位资金2,606,000,000.00元,同比增长51.95%,先进装备制造业到位资金2,189,000,000.00元,同比增长76.67%,信息产业到位资金877,000,000.00元,同比下降6.7%,重点产业招商有序推进对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五是三大经济圈到位资金增幅超20%,泛珠三角地区到位资金增长超过50%。长三角、泛珠三角、环渤海三大经济圈实施项目329个,实际到位资金75,039,000,000.00元,同比增长29.34%,占市外到资金的74.44%和省外到位资金的89.93%。其中泛珠三角到位资金46,499,000,000.00元,同比增长52.98%,占市外到资金的46.13%和省外到位资金的55.73%。环渤海到位资金18,824,000,000.00元,同比增长42.43%,占市外到资金的18.67%和省外到位资金的22.53%。长三角到位资金9,716,000,000.00元,同比下降32.55%,占市外到资金的9.64%和省外到位资金的11.64%。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招商合作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招商合作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6,075,084.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75,084.1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收入合计6,149,811.20元对比减少 74,727.01元,减少1.22%,主要原因是开展节约招商,招商接待经费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6,075,084.19元。其中:基本支出3,166,551.99元,占总支出的52.12%;项目支2,908,532.20元,占总支出的47.8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合计6,149,811.20元对比减少74,727.01元,减少1.22%,主要原因是开展节约招商,招商接待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招商合作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66,551.99元。与上年2,322,558.17元对比增加843,993.82元,增长36.34%,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包括基本工资增加64458元、津贴补贴增加173843元、绩效工资增加519574元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55%,人均149,250.78元;办公费增加43978.72元、印刷费增加0元、水电费增加421元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45%,人均17,409.8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招商合作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08,532.20元。与上年3,827,253.03元对比减少918720.83元,减少24%,主要原因是开展节约招商,招商接待经费支出减少,其中:差旅费减少86185.4元、因公出国(境)费用减少3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91023.1元、印刷费减少510261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75,084.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6,149,811.20元对比减少 74,727.01元,减少1.2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工资减少,经费支出减少(调减指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69,889.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98%。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职职工工资福利2530570.71元及单位日常办公费用330787.08元、水费71.5元、临时工劳务费5000元、提取工会缴费37353.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193.41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5,194.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2%。主要用于支付市招商合作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99,000.00元,支出决算为367,802.41元,完成预算的6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193.41元,完成预算的12.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8,609.00元,完成预算的73.6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缩减经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08,850.55元,下降22.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9,205.00元,下降59.3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1,009.55元,下降82.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364.00元,增长3.5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出国费减少29,205.00元、车辆维修费减少25,617.86元、燃料费减少50,000.00元、保险费减少3,106.89元、过路费减少12,284.8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000.00元,占5.4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193.41元,占5.22%;公务接待费支出328,609.00元,占89.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00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参加省招商合作局组团赴香港开展绿色食品招商活动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193.41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193.4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8,609.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328,60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5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到保考察企业及个人在考察过程中发生的餐费及住宿费用。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招商合作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没有差异。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招商合作局部门资产总额2,055,289.99元,其中,流动资产716,438.99元,固定资产1,338,85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7,027.9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2,819.90元,固定资产增加25,792.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055289.99

716438.99

1338851

0

350000

0

988851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79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79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项目前期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保山市招商合作局收到市财政拨入项目前期经费1,000,000.00元,统筹用于招商引资推介洽谈、项目包装、外宣制作、节会展会招商等与招商引资有关的经费开支,确保招商引资工作能正常有序开展。按照“大招商、招大商,选优择强,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投资促进局的悉心指导下,通过优质化招商、“三张牌”招商、以商招商,2018年全市引进市外实际到位资金突破千亿元大关,圆满完成省、市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绩效工作评价小组,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目标、范围、自评内容,并对绩效评价工作提出工作要求,根据设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收集整理、汇总相关资料,逐个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判断,按照绩效评价方法、标准对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做出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8年2月收到市财政拨入项目前期经费1,000,000.00元,用于招商引资各项工作的开展。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招商合作局项目前期经费支出1,000,000.00元,结余0元。主要用于外宣品的包装制作、参加节会及展会招商宣传推介、“走出去、请进来”招商接待、项目洽谈推介等工作。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由保山市招商合作局为项目实施主体,对资金进行预算与细化。资金使用依照省、市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以及《保山市招商合作局财务管理制度》、《保山市招商合作局商务接待管理办法》、《保山市招商合作局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效益”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规定实行财权集中和事前审批制度,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2018年,保山市招商引资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招商合作局的悉心指导下,保山市按照“大招商、招大商,选优择强,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通过优质化招商、“三张牌”招商、以商招商,全力做好招商推介洽谈、项目包装、外宣制作、节会展会招商等工作。2018年共接待客商3500余批次600余家企业,参加了南博会、绿投会、渝洽会、港澳粤招商活动以及省、市领导带队外出招商等多次大型节会、展会等招商活动,包装印制了招商项目册及市情宣传册10,000份,圆满的完成了年初的各项招商任务。全市引进市外实际到位资金突破千亿元大关,达100,799,000,000.00元,增25.91%,其中:引进省外实际到位资金83,438,000,000.00元,增23.6%;实际利用外资23,667,000.00美元,增127.71%,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97.22%。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隆基股份、碧桂园集团、上海红星美凯龙房地产集团、中粮控股集团的引进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巨大,这些大企业大集团的驻入,不仅增加了税收,同时推动了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保山市招商合作局在招商过程中注重加强对企业及项目的走访、跟踪、问效、协调沟通等,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实际困难与问题,真正做到了“爱商、亲商、为商、抚商”,为企业营造了较好的投资环境。2018年企业对我局工作0投诉,服务满意度在全省排名第一。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完成各项预设绩效目标,下一步将继续完善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合理科学规划资金配置,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过程。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结合我市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合理对资金进行预算与计划,科学制定措施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资金进行严格审批和有效跟进,使得资金管理到位,使用合理,推动了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保持平稳健康的发展。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按时按质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需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内容;优化绩效评估路径;优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建议进一步加大对项目前期经费的资金扶持力度并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及时下达项目资金,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

1.项目名称:滇沪合作交流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自2011年保山被上海纳为重点经济合作区域以来,上海一直是我市重点招商地区,近年来,沪保双方围绕保山、上海两地经贸交流重点,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开展互访交流和经贸活动愈加频繁,经贸活动全面深化。2018年保山市财政拨付我局滇沪合作交流经费500,000.00元,统筹用于赴上海开展大型招商引资活动、节会展会招商、赴上海招商引资与上海客商莅保考察接待等工作支出,确保我市与上海的滇沪合作经济交流工作正常有序开。2018年上海在保投资企业14个,累计到位资金2,346,00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绩效工作评价小组,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目标、范围、自评内容,并对绩效评价工作提出工作要求,根据设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收集整理、汇总相关资料,逐个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判断,按照绩效评价方法、标准对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做出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8年2月收到市财政拨入滇沪合作交流经费500,000.00元,用于沪滇合作交流各项工作的开展。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招商合作局滇沪合作交流经费支出500,000.00元,结余0元。主要用于赴上海参加各类节会及展会支出、赴上海招商引资各项开支、上海客商莅保考察等工作费用支出等。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由保山市招商合作局为项目实施主体,对资金进行预算与细化。资金使用依照省、市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以及《保山市招商合作局财务管理制度》、《保山市招商合作局商务接待管理办法》、《保山市招商合作局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效益”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规定实行财权集中和事前审批制度,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2018年共接待上海客商30余批次,300余人次,赴上海拜访客商5批次,70余家企业;参加了赴上海招商推介会以及省、市领导带队赴上海招商等多次大型节会、展会等招商活动。2018年共实施上海企业投资项目14个,到位资金2,346,000,000.00元。引进了引进了上海医药集团、上海尔星生物科技、上海申伸强建设有限公司等大企业大集团入驻保山,为我市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作出了积极贡献。支出滇沪合作交流经费500,000.00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这些入驻的上海企业,主要涉及农业、旅游业、金融业、高新技术等产业等,不仅为我市增加了税收,带动了就业,促使我市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同时推动了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促进保山经济社会的较好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保山市招商合作局在招商过程中注重加强对企业及项目的走访、跟踪、问效、协调沟通等,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实际困难与问题,真正做到了“爱商、亲商、为商、抚商”,为企业营造了较好的投资环境。2018年企业对我局工作0投诉,服务满意度在全省排名第一。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完成各项预设绩效目标,下一步将继续完善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合理科学规划资金配置,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过程。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结合我市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合理对资金进行预算与计划,科学制定措施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资金进行严格审批和有效跟进,使得资金管理到位,使用合理,推动了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保持平稳健康的发展。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按时按质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需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内容;优化绩效评估路径;优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建议进一步加大对滇沪合作交流经费工作经费的资金扶持力度并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人员保障,及时下达项目资金,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

1.项目名称:办公用房租金及物业管理费补助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招商合作局根据市政府对《关于市招商局入住永昌传媒中心办公的意见》的批示,我局自2018年2月搬至隆阳区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幢14层办公,市财政下达我局办公用房租金及物业管理费补助共计160,000.00元用于支付相关房租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物业有关服务费等,为招商工作提供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以确保招商日常办公工作正常运转。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绩效工作评价小组,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目标、范围、自评内容,并对绩效评价工作提出工作要求,根据设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收集整理、汇总相关资料,逐个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判断,按照绩效评价方法、标准对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做出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8年2月收160,000.00元,到市财政拨入办公用房租金及物业管理费补助以保证招商日常办公工作正常运转。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招商合作局办公用房租金及物业管理费补助支出159,644.41元,结余355.59元。主要用于支付相关房租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物业有关服务费等。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由保山市招商合作局为项目实施主体,对资金进行预算与细化。资金使用依照省、市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以及《保山市招商合作局财务管理制度》、《保山市招商合作局商务接待管理办法》、《保山市招商合作局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效益”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规定实行财权集中和事前审批制度,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我局共计支付办公用房租金及物业管理费补助共计159,644.41元,其中用于支付给市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房租费128,000.00元,用于支付给保山市昌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相关物业服务费用共计约31,644.41元。为单位职工和外来客商提供了较为安全、舒适、和谐的办公环境,确保了招商日常办公工作正常运转,此外还较好的改善招商接待洽谈条件,进一步提升优质服务水平,激发了招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促使招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完成各项预设绩效目标,下一步将继续完善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合理科学规划资金配置,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过程。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我局合理对资金进行预算与计划,科学制定措施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资金进行严格审批和有效跟进,使得资金管理到位,使用合理,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为单位职工和外来客商提供了较为安全、舒适、和谐的办公环境,促使招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按时按质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需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内容;优化绩效评估路径;优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此外,由于市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要求我局支付的房租费用较高,建议市财政进一步加大对办公用房租金及物业管理费补助资金扶持力度并帮助协调房租费用有关事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

1.项目名称:市情宣传片制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保山市招商合作局收到市财政拨入市情宣传片制作经费400,000.00元,用于招商市情宣传片制作。经过多家对比筛选后,最终我局与深圳中商智库规划设计院签订协议并制作了《遇见保山市 遇见未来》双语版市情宣传片以及保山三张牌宣传片《遇见健康生活目的地》、《遇见绿色能源创业福地》、《遇见绿色食品的健康家园》共计四个市情宣传片,经过多次修改完善,该4个宣传片于2018年10月最终定稿并投入使用。这些宣传片较好的宣传推介了保山,进一步提升保山知名度,为保山的发展谋求更多合作与关注,2018年引进市外实际到位资金突破千亿元大关,圆满的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绩效工作评价小组,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目标、范围、自评内容,并对绩效评价工作提出工作要求,根据设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收集整理、汇总相关资料,逐个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判断,按照绩效评价方法、标准对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做出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8年2月收到市财政拨入市情宣传片制作经费400,000.00元,用于招商市情宣传片制作费用开支。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招商合作局项目前期经费支出400,000.00元,结余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由保山市招商合作局为项目实施主体,对资金进行预算与细化。资金使用依照省、市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以及《保山市招商合作局财务管理制度》、《保山市招商合作局内控管理制度》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效益”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规定实行财权集中和事前审批制度,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与深圳中商智库规划设计院签订协议并制作了《遇见保山市 遇见未来》双语版市情宣传片以及保山三张牌宣传片《遇见健康生活目的地》、《遇见绿色能源创业福地》、《遇见绿色食品的健康家园》共计四个市情宣传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制作的4个市情宣传片画面清晰、质量较高,且宣传片紧密结合保山市情实际,充分展示保山形象和投资环境,更好的推介宣传保山,吸引更多企业入驻保山。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制作的宣传片受到了观看客商的一致好评。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完成各项预设绩效目标,下一步将继续完善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合理科学规划资金配置,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过程。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结合我市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合理对资金进行预算与计划,科学制定措施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资金进行严格审批和有效跟进,使得资金管理到位,使用合理,推动了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保持平稳健康的发展。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按时按质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需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内容;优化绩效评估路径;优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市情宣传片制作经费的资金扶持力度并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及时下达项目资金,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

1.项目名称:招商引资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保山市招商合作局收到省招商合作局分别拨入招商引资专项资金100,000.00元和250,000.00元,合计350,000.00元,统筹用于招商引资各项工作的开展。按照“大招商、招大商,选优择强,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投资促进局的悉心指导下,通过优质化招商、“三张牌”招商、以商招商,2018年全市引进市外实际到位资金突破千亿元大关,圆满完成省、市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绩效工作评价小组,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目标、范围、自评内容,并对绩效评价工作提出工作要求,根据设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收集整理、汇总相关资料,逐个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判断,按照绩效评价方法、标准对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做出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8年3月及7月收到省招商合作局拨入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合计35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招商合作局招商引资专项资金支出349,688.00元,结余312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由保山市招商合作局为项目实施主体,对资金进行预算与细化。资金使用依照省、市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以及《保山市招商合作局财务管理制度》、《保山市招商合作局商务接待管理办法》、《保山市招商合作局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效益”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规定实行财权集中和事前审批制度,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2018年,保山市招商引资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招商合作局的悉心指导下,保山市按照“大招商、招大商,选优择强,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通过优质化招商、“三张牌”招商、以商招商,全力做好招商推介洽谈、项目包装、外宣制作、节会展会招商等工作。2018年共接待客商3500余批次600余家企业参加了南博会、绿投会、渝洽会港澳粤招商活动以及省、市领导带队外出招商等多次大型节会、展会等招商活动,包装印制了招商项目册及市情宣传册10,000份,圆满的完成了年初的各项招商任务。全市引进市外实际到位资金突破千亿元大关,达100,799,000,000.00元,增25.91%,其中:引进省外实际到位资金83,438,000,000.00元,增23.6%;实际利用外资23,667,000.00美元,增127.71%,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97.22%。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隆基股份、碧桂园集团、上海红星美凯龙房地产集团、中粮控股集团的引进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巨大,这些大企业大集团的驻入,不仅增加了税收,同时推动了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保山市招商合作局(现保山市投资促进局)在招商过程中注重加强对企业及项目的走访、跟踪、问效、协调沟通等,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实际困难与问题,真正做到了“爱商、亲商、为商、抚商”,为企业营造了较好的投资环境。2018年企业对我局工作0投诉,服务满意度在全省排名第一。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完成各项预设绩效目标,下一步将继续完善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合理科学规划资金配置,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过程。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结合我市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合理对资金进行预算与计划,科学制定措施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资金进行严格审批和有效跟进,使得资金管理到位,使用合理,推动了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保持平稳健康的发展。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按时按质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需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内容;优化绩效评估路径;优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

1.项目名称: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保山市招商合作局收到市财政拨入我局招商引资工作经费500,000.00元,统筹用于招商引资各项工作的开展。按照“大招商、招大商,选优择强,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投资促进局的悉心指导下,通过优质化招商、“三张牌”招商、以商招商,2018年全市引进市外实际到位资金突破千亿元大关,圆满完成省、市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绩效工作评价小组,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目标、范围、自评内容,并对绩效评价工作提出工作要求,根据设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收集整理、汇总相关资料,逐个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判断,按照绩效评价方法、标准对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做出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8年收到市财政拨入招商引资工作经费5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招商合作局招商引资专项资金支出499,199.79元,结余800.21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由保山市招商合作局为项目实施主体,对资金进行预算与细化。资金使用依照省、市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以及《保山市招商合作局财务管理制度》、《保山市招商合作局商务接待管理办法》、《保山市招商合作局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效益”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规定实行财权集中和事前审批制度,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2018年,保山市招商引资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招商合作局的悉心指导下,保山市按照“大招商、招大商,选优择强,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通过优质化招商、“三张牌”招商、以商招商,全力做好招商推介洽谈、项目包装、外宣制作、节会展会招商等工作。2018年共接待客商3500余批次600余家企业参加了南博会、绿投会、渝洽会港澳粤招商活动以及省、市领导带队外出招商等多次大型节会、展会等招商活动,包装印制了招商项目册及市情宣传册10,000份,圆满的完成了年初的各项招商任务。全市引进市外实际到位资金突破千亿元大关,达100,799,000,000.00元,增25.91%,其中:引进省外实际到位资金83,438,000,000.00元,增23.6%;实际利用外资23,667,000.00美元,增127.71%,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97.22%。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隆基股份、碧桂园集团、上海红星美凯龙房地产集团、中粮控股集团的引进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巨大,这些大企业大集团的驻入,不仅增加了税收,同时推动了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保山市招商合作局(现保山市投资促进局)在招商过程中注重加强对企业及项目的走访、跟踪、问效、协调沟通等,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实际困难与问题,真正做到了“爱商、亲商、为商、抚商”,为企业营造了较好的投资环境。2018年企业对我局工作0投诉,服务满意度在全省排名第一。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完成各项预设绩效目标,下一步将继续完善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合理科学规划资金配置,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过程。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结合我市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合理对资金进行预算与计划,科学制定措施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资金进行严格审批和有效跟进,使得资金管理到位,使用合理,推动了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保持平稳健康的发展。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按时按质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需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内容;优化绩效评估路径;优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保山市招商合作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招商合作局为保山市人民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身份仍维持原公务员管理方式不变,属正处级单位,加挂保山市招商引资指挥部综合协调办公室牌子,其主要职责是:

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投资促进、开放合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定或参与起草全市招商引资、区域合作、改善投资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

②按照国家、省、市经济发展规划及产业、园区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全市招商引资发展规划,细化责任分工并组织实施;拟定年度全市招商引资指导性意见;组织完善招商引资质量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③以规划为引领,协调督导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重点园区和企业开展产业招商,协调推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④负责协调和推进国内区域招商引资工作;指导联络保山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招商引资及经济合作工作。

⑤负责牵头开展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工作。

⑥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重点园区及重点企业策划推进市重点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建立、管理、完善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重要招商引资信息、市级重点产业招商项目及投资促进政策的信息发布。

⑦指导协调各园区围绕发展规划开展精准招商工作,配合市直相关部门推进部分重点园区的“园中园”建设和承接产业示范区建设。

⑧加强同驻保异地商会的联系和沟通,依托商会开展以商招商工作。

⑨承担保山市招商引资指挥部日常工作。

⑩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①按照保山跨越发展的要求,突出重点产业招商,以重大项目为抓手,转变招商方式、创新招商机制,推进招大引强,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的科学发展,全力做好招商推介洽谈、项目包装、外宣制作、节会展会招商等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努力下,圆满完成省、市下达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②突出招商重点,在招大引强及聚力产业发展上有新突破,促进保山经济社会的较好发展。

③招商过程中注重加强对企业及项目的走访、跟踪、问效、协调沟通等,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实际困难与问题,真正做到了“爱商、亲商、为商、抚商”,为企业营造较好的投资环境。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市招商合作局2018年年初预算安排4,080,761.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80,761.00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657,428.00元,日常公用支出2,423,333.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162.00元);项目经费0元。

2018年支出6,075,084.19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166,551.99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835,764.91元,日常公用支出330,787.08元);项目经费2,908,532.2元,其中:滇沪合作交流经费500,000.00元,市情宣传片制作经费400,000.00元,办公用房租金及物业管理费159,644.41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000.00元,下达2017年招商引资工作经费249,688.00元,招商引资工作经费499,199.79元,招商引资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00,000.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在《保山市招商合作局财务管理制度》中对预算管理进行了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目前也根据新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要求不断的进行修改和完善,并依照实施。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全面衡量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检验资金使用效果,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①职责履行良好

2018年保山市招商引资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招商合作局的指导下,围绕保山跨越发展的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力做好招商推介洽谈、项目包装、外宣制作、节会展会招商等工作。2018年共接待客商350余批次600余家企业,参加了绿投会、渝洽会、港澳粤招商活动以及省、市领导带队外出招商等多次大型节会、展会等招商活动,制作了《遇见保山市 遇见未来》双语版市情宣传片以及保山三张牌宣传片《遇见健康生活目的地》、《遇见绿色能源创业福地》、《遇见绿色食品的健康家园》共计四个市情宣传片;包装了约80个招商项目并印制项目册10,000份,圆满的完成了年初的各项招商任务。全市引进市外实际到位资金突破千亿元大关,达100,799,000,000.00元,增25.91%,其中:引进省外实际到位资金83,438,000,000.00元,增23.6%;实际利用外资23,667,000.00美元,增127.71%,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97.22%,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②履职效益明显

2018年我市实际到位资金资金突破千亿元大关,达100,799,000,000.00元,带动就业约70,000余人。这些大企业大集团的驻入,不仅增加了税收,带动了就业,促使我市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维护了社会的和平稳定,同时推动了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促进保山经济社会的较好发展。同时保山市招商合作局在招商过程中注重加强对企业及项目的走访、跟踪、问效、协调沟通等,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实际困难与问题,真正做到了“爱商、亲商、为商、抚商”,为企业营造了较好的投资环境。2018年招商企业对我局工作0投诉,服务满意度在全省排名第一。

③预算配置科学

预算编制科学方面:严格参照相关文件和要求,结合安监工作实际科学编制预算。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

基本支出足额保障方面:厉行勤俭节约原则,能够统筹保障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经费、招商引资有关经费支出,为保障部门正常工作开展打下基础。

确保重点支出安排方面:根据年初计划,扎实推进招商引资各项重点工作,确保重点项目支出资金到位。在招商推介洽谈接待、项目包装、外宣制作、节会展会招商以及沪滇交流等重点工作上,资金得到了优先保障。

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方面:推行厉行节约工作常态化和制度化, 按照接待费管理规定、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以及出国(境)管理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④预算执行有效

严格预算执行方面:严格执行批复的各项支出预算,不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严控结转结余方面:加强预算执行前期准备工作,制定详细支出计划,减少结转结余资金量。结转结余数不超过上年结余结转数。

项目组织良好方面:根据年初对招商引资各项工作的计划和安排,明确资金的申报和使用范围,财务对资金进行规范管理,并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三公经费”节支增效方面: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和报销制度,严禁无预算支出、超预算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一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制度。二是坚持务实节俭,不搞超标准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事前报告审批制度。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做到了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

⑤预算管理规范

管理制度健全方面:我局在《保山市招商合作局财务管理制度》中对预算管理进行了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目前也根据新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要求不断的进行修改和完善,同时还制定了《保山市招商合作局商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并依照实施。

信息公开及时完整方面:按照预算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能够及时完整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办法等。

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方面: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办法和制度,安排专人负责,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时进行登记、管理、清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实现合理配置和充分有效利用。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绩效工作评价小组,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目标、范围、自评内容,并对绩效评价工作提出工作要求。根据设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收集整理、汇总相关资料,逐个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判断,按照绩效评价方法、标准对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做出自评。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能够按规定程序申请设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与安监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项目预算明确目标,资金到位及时。

(2)过程情况分析

能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的结转结余,项目组织良好,制定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对项目资金购买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验收和规范管理等。但在财务监控有效性方面,暂未健全完善监控机制。

(3)产出情况分析

2018年省招商合作局下拨的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市级拨付我局项目前期费、滇沪交流合作经费、市情宣传片制作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及物业管理费补助在招商引资工作各方面都达到了绩效目标。

(4)效果情况分析

我市招商引资成效显著,圆满的完成了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2018年荣获云南省招商引资工作优秀等次。一些大企业大集团的驻入,不仅增加了税收,带动了就业,促使我市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同时推动了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保山经济社会的较好发展。在服务企业方面,着力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实际困难与问题,为企业营造了较好的投资环境。2018年企业对我局工作0投诉,服务满意度在全省排名第一。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项目资金的预算安排上还不够科学合理,今后要进一步优化配置预算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能够更好地了解项目资金使用取得的效果,找到在资金配置、使用进度等问题的原因,并对其加以分析和制定措施。对今后做好项目预算,优化预算配置,提高资金效率等具有很好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7.主要经验及做法

明确绩效评价工作目标、范围、自评内容,并对绩效评价工作提出工作要求。根据设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收集整理、汇总相关资料,逐个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判断,按照绩效评价方法、标准对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做出自评。

8.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000647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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