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5356612-1-04_A/2018-0305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投资促进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8-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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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招商合作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投资促进、开放合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定或参与起草全市招商引资、区域合作、改善投资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
2.按照国家、省、市经济发展规划及产业、园区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全市招商引资发展规划,细化责任分工并组织实施;拟定年度全市招商引资指导性意见;组织完善招商引资质量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3.以规划为引领,协调督导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重点园区和企业开展产业招商,协调推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4.负责协调和推进国内区域招商引资工作;指导联络保山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招商引资及经济合作工作。
5.负责牵头开展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工作。
6.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重点园区及重点企业策划推进市重点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建立、管理、完善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重要招商引资信息、市级重点产业招商项目及投资促进政策的信息发布。
7.指导协调各园区围绕发展规划开展精准招商工作,配合市直相关部门推进部分重点园区的“园中园”建设和承接产业示范区建设。
8.加强同驻保异地商会的联系和沟通,依托商会开展以商招商工作。
9.承担保山市招商引资指挥部日常工作。
10.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招商合作局(保山市招商引资指挥部综合协调办公室)内设5个机构(正科级)。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机构编制、人事、档案、机要(保密)、政务信息、行政管理、行政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建章立制并督促落实,搞好综合协调服务;编制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负责机关行政经费和专项经费运行、监督与管理,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上级党委安排的纪检、组织、宣传、工青妇相关工作;加强与驻保异地商会的联系和沟通;负责机关挂钩帮扶工作;负责保山市招商合作局网站的信息更新、市内各种考核项目的信息上报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经济合作工作中有关政府自身建设工作事项执行情况的调研、检查和督促落实工作。
2.项目综合科
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相关政策的调研、起草、完善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汇总编报、下达和考核全市年度招商引资、经济合作指导性计划;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相关信息的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负责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开发、收集、筛选、分类、汇总、建库储备及包装发布工作;负责对省招商合作局内刊信息的报送、对外宣传和发布全市统一的宣传资料和信息,开展网上招商信息服务;承办保山境内的大型招商活动;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负责收集整理并编制外来企业名录和外来投资企业公开评议管理服务部门工作,协调市直部门和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作。
3.招商合作一科(沪滇合作科)
负责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国内长三角、环渤海等重点区域的招商引资、经济合作对接、推介布展和联络工作;组织、承办保山市与以上区域的各级人民政府的合作与联系工作;负责协调隆阳区和昌宁县的招商工作。
4.招商合作二科
负责国内泛珠三角及西南经济区等重点区域的招商引资、经济合作对接、推介布展和联络工作;组织、承办保山市与以上区域的各级人民政府的合作与联络工作;负责协调腾冲市和龙陵县的招商工作。
5.招商合作三科
负责“昆交会”筹备、组织和项目推介工作;负责滇企入保的前期联系和对接,组织项目谈判、签约和服务工作;负责与驻滇商会的对接、推介和联络工作;负责协调施甸县的招商引资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保山市招商合作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扣“两个健康”主题,以建设政治坚定、特色鲜明、机制健全、服务高效、作风优良的招商队伍为目标,坚定“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发挥五个作用。不断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创新服务的方式、手段和载体。不断增强招商局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执行力,为实现我市招商引资跨越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1、加强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市招商部门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精神。要将十九大报告学深、学精、学透,学以致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坚定“四个自信”,加强“信仰之修”,熔铸“信念之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工作措施。
2、求真务实,全力抓好精准扶贫工作。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扶贫工作的各项要求,加强产业扶贫和相关扶贫政策的落实,让挂钩村的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的扶贫政策带来的温暖和实惠。
3.聚焦经济体系的建设,着力发掘招商项目。要按照十九大关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振兴实体经济的部署,立足保山跨越发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需要,按照“发挥五大优势,补齐五大短板,全力实施六大工程,做大做强六大产业,同步推进农业规模化、工业集聚化、城市生态化、旅游品牌化”的工作思路及“十三五”规划的要求,着眼各地产业发展的需要,整合全市招商资源,突出发掘城市生态化、旅游品牌化、聚焦工业化、乡村振兴及传统村落保护与生态农业体系建设等产业发展的需要,多渠道、全方位开发产业项目和实体经济项目,积极利用省级平台开发包装我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利用省招商大数据系统推出保山重点招商项目和投资环境,全方位、多维度推送招商大项目和好项目,力争重大项目招商有成效,省级重点项目推进实施见实效。
4.强化“政策”的落实到位,全力推进项目实施。认真落实和兑现将园中园打造成全省招商引资示范区的意见及农特产品加工、新材料、轻纺、信息、旅游文化、现代物流六大产业系列方案等优惠政策措施,促进已签约项目的顺利实施。利用好省政府关于省级重点招商项目推进办法、省招商委关于关键领域招商、奖补办法等新政策措施,注重利用省级支持州市中介招商、以商招商的促进措施。研究符合本地实际的可操作性的具体落地政策措施,完善各类土地用地成本底价、“三通一平”、厂房建设、环保要求等政策,在规定的范围内落实好“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政策,撬动已签约项目的顺利实施。创新后续服务机制,提高服务项目、推动项目、落实项目的工作效能,提高实施率、开工率和资金到位率,推进招商产业的高效发展。
5.精准化对接,着力实施招大引强工作。一是加大“走出去、请进来”的工作力度,持续保持对主要投资源的小分队招商、以商招商、驻点招商的工作力度,深入对接重点产业领域的大企业、大集团,全力开展招大引强工作。二是积极开展方式方法灵活多样的招商活动,主攻行业内科技领先企业和强势企业,稳扎稳打推进重大项目招商。三是深入研究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的投资动向和领域,实施精准对接和精准推介,瞄准外资企业集中地、高新技术企业汇聚地等区域,实施招大引强工作,力求取得务实成效。
6.强力加强外资工作,提高利用外资水平。把引进外资作为重大工作来策划和安排,推进落实外资工作各招商主体责任人第一责任制度,高度重视开发引进外资项目,制定外出招商方案,全力做好外资工作,做好在手外资项目落地的协调配合工作,抓紧落实和推进再谈外资项目、签约外资项目公司注册、商务备案、外汇开户等各项服务工作,力争对接项目顺利签约,签约项目顺利落地实施,推动实际利用外资工作有新气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080,761.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080,761.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080,,61.00元,其中:本年收入4,080,761.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80,761.00元(本级财力4,080,761.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080,761.00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4,080,761.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20,761.00元,项目支出2,060,000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本级财力支出2010301行政运行1,744,599.00元,主要用于我局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机关正常运转开支;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保险养老支出276,162.00元,主要用于我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1308招商引资2,060,0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工作支出,滇沪交流合作工作支出,市情宣传片制作费,办公用房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本级财力安排基本支出1,744,599.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80,906.00元(包含30101基本工资589,176.00元,30102津贴补贴742,632.00元,30103奖金49,098.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3,333.00元(包含30201办公费30,150.00元,30205水费3,000.00元,30206电费12,0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6,000.00元,30226劳务费3,500.00元,30228工会经费96,625.00元,30229福利费848.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68,210.00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360.00元。
本级财力安排项目支出2,060,000.00元,其中:办公用房租金及物业管理费补助支出160,000.00元(包含30209物业管理费10,000.00元,30214租赁费150,000.00元);市情宣传片制作经费400,000元;滇沪合作交流经费500,000元(包含30201办公费100,000.00元,30211差旅费150,000.00元,30214租赁费3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12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00,000.00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000.00元(包含30201办公费200,000.00元,30202印刷费100,000.00元,30211差旅费200,000.00元,30214租赁费2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300,000.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70,0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市外办“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579,000元,比上年预算减46,000元,同比下降7.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因公出国相关项目不确定性较大,我部门预算一般不做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426,000元,比上年预算增26,000元,同比增长6.5%。变动原因是随着我市经济跨越发展成效显著,来保考察投资企业不断增加,接待压力不断加大。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153,000元,比上年预算减72,000元,同比下降3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000元,减72,000元,同比下降32%,变动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管理条例,控制经费支出。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238,001.00元,减少12%,主要源于单位人员调出和机关运行成本降低。
(二)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2,060,0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工作支出,滇沪交流合作工作支出,市情宣传片制作费,办公用房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比上年增加387,000元,主要源于增加了市情宣传片制作经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5.三公”经费预算: 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363,333元,比上年预算增38,933元,同比增12.0%,占基本支出的17.98%,增长变化的原因为:一是定额标准提高;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标准提高;三是公务用车租车费和公务交通补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