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5356612-1-02_D/2016-1124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投资促进局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6-11-24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2015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统计时限是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布方式为网上主动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保山市招商合作局办公室(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201号,电话:0875-2207288)。
一、概述
2015年,我局紧紧围绕全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根据《条例》切实推进全市招商引资等各项职能工作的信息公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探索公开内容和形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2015年全年,我局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5条(次)以外,其余信息公开形式均未发生。
二、组织推进情况
为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制定了《保山市招商合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局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二是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专人办理日常工作,在此基础上,各科室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并认真管理相关档案资料。三是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开会研究,部署、落实工作到位。实行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整体规划、软硬件环境建设和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四是每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上报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数据统计表,及时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五是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通过各种渠道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宣传讲解。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5条(次),主要内容包括我市的优势项目、对外招商进展、领导率队外出招商、招商引资任务完成进展、制发规范性文件、财务预决算及收支、劳动工资及职工福利、人事任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务工作等情况。主要形式包括媒体公开、本局政府网站公开、会议公开、宣传栏公开等;其公开数量为保山市招商合作局政府网站215条(次)、微信公开88条(次)、国研网、云南网、云南招商合作等国家、省级平台公开20条(次)、保山日报、保山新闻网等市级平台公开22条(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一是进一步对网站进行了栏目设置调整,设有政府信息公开、网上调查、领导信箱、网上办事等专栏,政府信息索引规范、查找方便,明确专人负责网站管理和维护,定期不定期及时上传公开信息;二是认真配合政府网站普查工作,本单位网站无空白栏目,信息更新及时、全面;三是设置了近10平方米的专栏,对干部人事任免、上级相关通知要求、财务收支及预决算等情况及时公开;四是设立图书专柜专人管理,提供干部职工随时查阅;五是设置96128专线电话,专人管理接听,保证100%接通率;六是保证了重大事项决定能够召开听证会、专家咨询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等。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本报告时限内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本报告时限内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七、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报告时限内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和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联系不够紧密和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两个问题。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实际,从以下三个方面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提高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的知晓度与参与率,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法律职责及权利义务,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责任,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提高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创新公开渠道,结合信息化、政府网站、电子政务平台的发展趋势,总结现有经验,探索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新方式。
保山市招商合作局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