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5356612-1-/2021-0401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投资促进局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1-04-01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要求,编制保山市投资促进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公布于保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 月31日。如对报告存有疑问,请与保山市投资促进局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传媒大厦二号楼A座14楼,邮政编码:678000,联系电话及传真:0875-2226078)。
一、总体情况
(一)切实履行公开职责
以政府网站为第一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为补充,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投资促进局在政务公开网共公开信息57篇(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40篇(条),招商项目公开3篇(条),机构概况1篇(条),通知公告1篇(条),财政信息8篇(条),政协提案办理1篇(条),公开报告1篇(条),公开指南1篇(条),公开制度1篇(条)。在本单位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宣传信息54篇(条)。为全市营造风清气正的投资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1.聚焦“六稳”、“六保”工作做好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加强舆论引导,在政府信息公开网设置“政策文件”专题栏目,在微信公众号设置“投资指南”栏目,及时公开省、市、县(市、区)招商引资政策及招商引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产业政策等,实时发布稳外资、稳投资政策举措和效果,为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2. 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研究制定并出台了《保山市市外来保投资企业投诉受理规定》,并于6月印发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同时在保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开发布。保山市市外来保投资企业投诉工作由保山市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投资促进局)负责统筹,向市级有关部门或县(市、区)人民政府交办、转办投诉事项,汇总、分析投诉受理情况,并进行跟踪问效。截至目前,未接到外来投资企业投诉事项。
3. 聚焦疫情防控做好公共卫生信息公开。积极推进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信息,全方位解读国家、省、市支持疫情防控保供、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等重要决策部署。共转发和跟帖正能量信息600余条。
4. 聚焦“三大攻坚战”加强信息主动公开。聚焦脱贫攻坚,实时公开我局挂钩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工作重点和亮点信息,加强信息公开。2020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微信公众号上主动公开信息16条次。
5. 聚焦民生改善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加大信息公开范围。围绕工作重点、难点、亮点,认真总结分析,共撰稿投稿41篇信息,其中在人民网、经济日报、新华社、中国财经新闻网、党建网等国家级媒体刊登10余条次,在云南日报、云南网、云南电视台等省级媒体刊登16条次,在保山日报、保山新闻网、两办信息等市级媒体和刊物刊登20余条次。二是强化招商项目信息公开。经过认真研判当前经济发展形势,遴选对接的目标企业和产业项目,有针对性包装绿色食品牌项目、绿色能源牌项目、健康生活目的地牌项目等共计83个,并在微信公众号和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发布。
(二)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
1. 实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全清单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三定”方案、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等,全面梳理本级本部门的主动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全清单,根据清单内容设置公开栏目,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 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管理制度。为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一步推动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安全化,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作用,营造良好的投资氛围,制定并下发了《保山市投资促进局信息报送及保密审批制度》《保山市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保山市投资促进局政务公开目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需要公开的信息制定出规范的报送程序和保密审核流程,做到要求严格、程序规范,从源头上保障信息公开准确性、时效性和安全性。
3.全面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严格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明确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以及归档等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落实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2020年我单位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4. 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围绕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重点环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优化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结合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实际,明确了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单位走廊显著位置设置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栏,对党务、政务相关信息做到及时公开,并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及回应工作。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
1.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切实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功能和作用,不断优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健全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栏目维护、信息发布、安全防护机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加强日常监测及信息发布前的检测。
2.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加快推进清理整合政务新媒体,对不符合运营规范、难以继续运营的尽快清理整合,并及时在“云南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系统”进行备案,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分级备案制度,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统一信息来源、统一发布口径,实现信息同源、分发同时、资源同享、服务同根。我局现管理运行的政务新媒体有一个,为“保山招商”微信公众号。
3.提升投资促进信息简报质量。开创《保山投资促进》信息简报,重点介绍全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情况,着力构建全市“一盘棋”大招商格局,高位高效推动在谈项目和已签约项目尽快落地实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2020年共发布3期。
(四)着力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1名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由信息科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按照“谁牵头,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10785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 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无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切实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在工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宽,特别是招商项目信息的更新,财政信息的公开方面有待加强;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信息公开的时效还需进一步提高。
针对这些问题,下步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提高招商队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大招商工作动态、招商项目和相关政策的公开宣传。
三是进一步优化公开载体。继续完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平台,着力形成以市投资促进局门户网站为主体,提升微信信息发布质量和水平,主动与电视台、报刊等传统媒体合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多管齐下、互为补充的信息发布管理模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