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3-0-/2020-122402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12-24 |
文号 | 保搬发〔2020〕101号 | 浏览量 |
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
根据年初工作计划,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委托重庆市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对隆阳区 2006年到 2020年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人口、后期扶持项目、后期扶持资金进行了检查。2020年 9月 15日-10月 20日,重庆市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派出检查组开展了有关检查工作,现将检查存在问题反馈如下。
一、隆阳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基本情况
(一)水库移民基本情况
隆阳区涉及水库移民的各型水利水电工程共有 16个,分别为小湾水电站、瀑布沟水电站、段家坝水库、白浪水库、北庙水库、 明子山水库、蟠龙河水库、小海坝水库、大海坝水库、鱼洞水库、 孤石滩水库、河西水库、八 O 八水库、三块石水库、元兴水库、岔河水库。后扶扶持人口分布共涉及 18个乡(镇)164个村 485 个村民小组,2006年共一次性核定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总人 数为 8723人,全部为直补人口。
(二)机构及人员情况
隆阳区人民政府于 2005年 3月 11日成立隆阳区移民局,内设 6个股室(综合股、财务股、后期扶持股、规划股、安置股、 工程股),核定编制 20人,2019年 3 月 30日机构改革为财政全 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现有工作人员 28名。乡镇均未设立专 职移民工作机构。
二、检查组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及动态管理、资金管理、项目实施及验收管理等情况;历年上级部门稽查、监测评估及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工作。
(一)听取汇报
2020年 9 月 15 日,检查组听取了隆阳区后期扶持工作实施情况的汇报,了解有关工作情况。
(二)查阅资料
2020年 9 月 15 日至 10 月 20 日,检查组查阅了省市资金文 件及资金台账,查阅了隆阳区人口核定及动态管理、资金会计核 算、项目审批及实施、档案管理等资料。
三、隆阳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情况
(一)后扶人口管理情况
1.动态管理情况
按照《云南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管理办法》及有关人口动态管理规定,隆阳区采取村组、乡(镇) 逐级上报的方式,建立了隆阳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 减登记台账资料,有效防止漏报情况的出现。隆阳区对被国家机 关事业单位或国有控股企业录(聘)用、现役军人(含武警)提 干、转为非农人口、死亡的、服刑的(缓刑除外)等后期扶持人口年度核定时予以核减;采取每年集中核减一次的方式进行。 截至 2020年 6 月底,隆阳区经核定的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为 9969 人,累计核减移民人口 941人;核减的直补资金用于项目扶持。 隆阳区的建档立卡贫困移民人口 519户 1243人。
2.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隆阳区直补资金发放按照上一年度核减后的登记在册人口按季度拨付乡(镇)农村信用社,直接兑付到移民个人账户。截至2020 年 6 月底,累计下达隆阳区 2006 年-2020 年补助资金 9498.105万元,其中:直补资金为 8960.325 万元;项目扶持资 金 537.78万元。8960.325万元直补资金中,已兑付移民 7927.59 万元(2020年第一、二季度直补资金 748.92万元已在 10月份兑 现),用于项目扶持等 132.754万元,截止检查日结余 151.061万 元。补助资金中的项目扶持资金 537.78万元于其他项目资金合并 使用,没有单独核算。
(二)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
1.“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
隆阳区“十三五”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 80个项目,总投资12885.14 万元,其中直补到人 4158.6 万元,项目扶持 8726.54 万元(含自筹 42.3万元)。“十三五”期间,隆阳区所实施的项目 基本上来自于“十三五”规划,严格遵循“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计划走、计划跟着规划走”工作原则,规划的引领作用日 益凸显。截至 2020年 6月底,已实施规划项目比例达 81.25%, 加上正在实施的项目,规划项目执行率达 83.75%,规划资金执 行率达 96.6%。后期扶持直补资金规划 4158.6万元,实际完成 3528.72万元。
2.“十三五”项目规划实施情况
隆阳区“十三五”初共规划 73 个项目,2018年修编变更规划项目为 80个,规划使用后期扶持资金 8684.24万元。“十三五”期间,实际实施项目 67个,总投资 9351.214万元,其中:移民 增收项目 22个,总投资 3398.664万元;劳动力技能培训项目 1 个,培训人数 200人,总投资 30万元;美丽家园建设项目 44个,总投资 5922.55万元。截至 2020年 6月底:已完工 65个,占规 划项目的 81.25%;实际完成投资 8392.214万元,占规划投资的 96.6%;正在实施的项目有 2个,总投资 959万元。已实施的 67 个项目中,有 7 个项目为规划外项目,规划执行率为 90%。
(三)后期扶持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1.项目审批情况
隆阳区的后期扶持项目基本按照“移民自愿、广泛参与、民主决策”的原则逐级申报,原则上所申报的项目为规划内项目。 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基本按照省、市、区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2.项目实施情况
2009年至 2020年隆阳区共实施后期扶持项目 138个,实施的项目以改善移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为主。隆阳区后期 扶持项目的实施基本履行了项目法人制度、招投标制度、监理制 度、合同制度和项目竣工验收制度,管理基本规范。
3.项目验收及后续管理情况
隆阳区实施的 138个项目中,6 个项目在开展前期工作,10个项目在建,已完工 122个项目。已完工的 122个项目中,有 64 个项目完成工程竣工验收,45个项目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移交乡镇(村组)使用管护的项目 64个。
(四)避险解困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隆阳区实施的 138个项目含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第二批避险解 困试点项目,项目规划移民搬迁安置人口为 989户 3335人,规划 投入移民资金 13340万元。规划的移民搬迁安置方式为进城安置、集镇安置和中心村安置等三种,移民安置房屋建设方式有统规自 建、自主购置等两种方式,由试点项目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移民群 众实施。采取政府引导、提供服务、加强监管、群众自主选择、 自主委托施工方、自主购置的方式进行。乡镇负责对建筑风格、 质量、工期进行把关和监管,补助资金按合同、进度兑付。完成 建购房安置 837套,安置移民 837户 3052人。隆阳区安排、使用 避险解困试点项目资金 12273.75 万元,其中:项目勘测设计费 212.00万元;监督评估费 23.80万元;教育培训费 93.90万元; 安排实施管理费 274.25万元;拨付各乡镇项目资金 11669.80万 元。
截至目前,潞江镇已发放补助 556.08万元,待发放 89.52万 元;芒宽乡已发放 2166.51万元,待发放 379.79万元;瓦房乡已 发放 909.08万元,待发放 160.43万元;瓦窑镇已发放 180.21万 元,待发放31.79万元;板桥镇已发放2003.85万元,待发放350.55 万元;汉庄镇已发放 45.90万元,待发放 8.10万元;瓦马乡已发 放 28.31万元,待发放 5万元;杨柳乡已发放 3102.77万元,待发放 547.23万元。
(五)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拨付及使用、结余情况
2006年至 2020年 8 月,保山市财政局累计下达隆阳区后期扶持资金 37143.86 万元(中央资金 21667.315 万元,省级资金 14727.62 万元),其中:补助资金 9498.105 万元(直补资金 8996.625万元,生产安置资金 501.48万元),项目资金 26726.25 万元,工作经费 58.50万元,应急、维稳、法律援助等经费 861 万元。
隆阳区搬迁安置办累计收到县财政拨入后期扶持资金 34294.01万元,其中:补助资金 9396.53万元(直补资金 8895.05 万元,生产安置资金 501.48万元),项目资金 23977.98万元,工 资经费 58.50万元,应急、维稳、法律援助等经费 861万元。隆 阳区移民搬迁安置办累计使用后期扶持资金 26660.04 万元,其中:直补资金 7927.59万元,生产安置资金 501.48万元,项目资 金 17311.47万元,工作经费 58.50万元,应急、维稳、法律援助 等经费 861万元;项目资金结转结余 7633.97万元,其中:直补 资金 967.46万元(尚未兑付的 2020年直补资金 748.92万元,实 际结余 218.54万元),项目资金结转结余 6666.51万元。
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隆阳区财政局滞留后期扶持资金 2849.85万元。
2.资金管理及核算情况
2019年以前,隆阳区直补资金直接由财政拨付各乡镇。2019年后,隆阳区进一步规范了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管理,财政局收到资金后,纳入区级国库统一管理,以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方式, 由隆阳区搬迁安置办根据工作需要,向隆阳区财政局提交用款申请,经批准后由区财政局拨至区搬迁安置办。后扶直补资金由区搬迁安置办委托农村信用联社根据提供的移民花名册将资金兑现至移民个人账户。隆阳区的移民后扶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了县级报账制,由隆阳区搬迁安置办负责管理及核算。搬迁安置办现有会计 1名、出纳 1名。
四、历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2015年,原省移民局派出稽查组对原隆阳区移民局进行了稽查,2019年省搬迁安置办委托中国电建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隆阳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开展监测评估。 稽查和监测评估提出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如下:
(一)人口核定方面
1.部分移民档案卡信息填写不全的问题已整改。
2.部分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表户主签章不符的问题,因签章不符已无法整改,原移民局进行了情况说明,在今后的工作中杜绝此类问题。
(二)项目规划计划方面
1.规划项目整体实施进度滞后的问题,经档案检查,因审计和验收工作较滞后,乡镇报账不及时等原因,问题未得到完全整 改。
2.超规划实施项目的问题在“十三五”期间基本得到了整改。
3.部分项目存在未批先建
整改措施:已说明情况,引起高度重视。
4.实施方案概述编制不规范
整改措施:今后对 50万元以下的项目实施方案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查。
5.部分项目缺少征求移民意见资料及公示资料
整改情况:缺乏资料是由于资料未归档,已补齐。
(三)项目实施管理方面
1.项目自行招标管理部规范
整改措施:与招标公示进行联系,规范招标工作。
2.部分项目承包人选择不规范
整改措施:加强监管、规范程序。
3.部分合同签订不规范,执行不严
整改措施:补齐资料归档,补签合同。
4.部分项目实施的内容与规划不符
整改措施:完善相关资料,补充项目变更手续。
5.超批复概算总金额签订施工合同合同,投资控制不严
整改情况:进行情况说明。
6.大部分项目未进行竣工决算、验收
整改情况:进行情况说明。
7.项目移交不规范
整改措施:对移交手续不完善的完善手续,补充资料;对未
移交的进行移交。
8.委托乡镇建设的项目监管力度不到位
整改措施:完善监管痕迹资料。
9.档案管理问题
整改措施: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完善档案管理。
(四)工程款支付方面
1.工程价款结算比例偏高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2.部分项目占用其他项目资金
整改情况:进行情况说明。
3.部分项目付款依据不足
整改措施:加强审核工作,保证付款依据充分。
4.付款流程不合理
整改情况:进行情况说明。
5.调账依据不足
整改情况:调整恢复原账。
五、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及评价
隆阳区通过几年来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移民收入水平得到一定提高,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了政策落实、群众满意、社会 稳定的良好局面,主要表现在:一是移民机构基本健全。隆阳区 政府组建了区移民管理机构,编配了一定的工作人员,基本保证了后期扶持政策顺利实施。二是管理相对规范。隆阳区人口核定 及时认真、政策兑现工作相对到位;规划编制内容基本详实,资金额度配置基本合理;项目管理基本能够执行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竣工验收制等制度,财务基础工作、项目资金管理相对规范。三是移民满意,社会稳定。直补资金直接提高了移民的生 活水平,项目实施有效地改善了移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不稳定因素 的源头性问题得到一定缓解,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得到加强。
六、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规划计划管理方面
1.规划计划管理相对较弱。规划指导作用发挥不明显,计划执行不到位,项目实施变更随意性较大。
2.部分项目前期工作不够规范。一是部分 50万以下项目无方案审查及技术意见支撑,批复文件未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概 算等。二是部分 50万以上项目分项实施方案部分由施工单位、乡镇或村组编制,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关规定。三是部 分 50万以下项目存在乡镇多头申报情况。如:辛街乡下庄横巷村 村庄道路建设项目(总投资 69万元,移民专项资金 45万元,自 筹资金 24万元);辛街乡下庄横巷村村庄道路建设项目(二期) 在争取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同时,向交通部门争取了项目的实施。
3.部分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等发生较大变化, 未履行变更程序。如:瓦房乡大陷坝村村庄道路建设项目,实施 方案中设计道路长度为 3.5Km,施工图设计中道路长度为 3.92Km, 实施为 2.63km(竣工图长度),减少工程量约 30%,未进行变更报 批。不符合《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 扶持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移发〔2017〕171号)中第二 十六条“ 后期扶持规划、项目年度计划以及申报项目的可行性研 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一经批准,不得擅 自调整或变更。确需调整或变更的,应按原渠道报原审批机关批 准。”之规定。
(二)项目实施管理方面
1.项目实施进度较滞后。一是 2019年下达的项目计划仍有部分项目未完成前期工作。二是截止 2020年 8月,规划项目未建 6 个,在建项目 10个,其中 2015、2016年未完工项目 5个。三是 目前完工的部分项目还未开展项目审计、验收工作。
2.部分项目招投标程序不规范。如:芒宽乡烫习村洼子寨、新房子、芒苍组村容村貌整治项目,招投标资料与施工单位竣工 资料中招投标过程资料前后矛盾,前者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后 者为直接发包;小湾电站库区瓦渡乡垭口村委会至阿田寨道路硬 化项目,瓦渡乡人民政府委托刘航希建筑工程公司编制了项目工 程量清单及拦标价,该公司之后参加了项目投标并中标等。
3.部分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一是档案资料不完整。主要体现在个别项目无项目合同、无项目公示资料、无竣工资料、无验收报告、无移交资料等。二是档案管理不规范,资料零散,装订 不规范,未严格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档发〔2012〕4号)建立档案。
(三)移民资金管理方面
1.后期扶持资金结存量较大。
截至 2020年 8 月 31 日,隆阳区后扶资金结转结余 7633.97 万元,其中:直补资金 967.46万元(2020年 748.92万元尚未发 放,实际结余 218.54万元),项目资金结转结余 6666.51万元。资金结存量较大,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益。上述行为违反《财政部关于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 金管理的通知》(财企〔2006〕202号)第十四条“地方各级财政部 门和移民主管部门必须按年度后期扶持资金使用计划和规定用途 及时拨付资金,不得延期拨付、严禁截留、挪用”的规定。隆阳 区移民局应当及时按项目计划实施项目,对已完工程尽快办理财务竣工决算,并将结余资金继续用于后扶项目,尽快发挥资金效 益。
2.已完工项目未及时开展决算审计。在检查中发现,隆阳区 部分已经完工的项目中,尚有项目未开展竣工决算审计。不符合 《云南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项目 完工后,应当及时开展决算审计工作,组织进行竣工验收,完善 交付使用手续”的规定。
3.截至 2020年 8月 31日,区财政滞留后期扶持资金 2849.85 万元。违反了《财政部关于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 理的通知》(财企〔2006〕202号)第十四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 和移民主管部门必须按年度后期扶持资金使用计划和规定用途及 时拨付资金,不得延期拨付,严禁截留挪用”的规定。
4.维稳经费使用不够规范,存在维稳经费列支办公费等。违 反了《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移民开发局关于下达 2017年全省大中 型水电移民应急维稳工作经费的通知》(保财农〔2017〕200号)中维稳经费“专项用于预防和处理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 涉及移民稳定的相关问题”的规定。
5.部分项目合同金额及结算不规范。如:2018年 1月 31日 4 号凭证支付潞江镇张贡户帕道路硬化项目工程款 26万元。合同大 小写金额不相符,合同大写为捌拾肆万叁仟叁佰叁拾壹整,小写 为¥884330元。2018年 10月 31日 7号凭证支付板桥镇左所村沈家坪组移民新村建设项目工程款 503005.53元。合同价为 441888 元,结算价为 503005.53元,超 61117.53 元,超 13.83%,未做 合同变更或签订补充协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 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以及《建 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有关工程进度结 算与支付的有关规定。
6.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制度尚需完善。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对委 托乡镇及有关单位或村委会组织实施的项目,在资金拨付、项目 实施、合同签订、监督管理等方面,未结合实际建立可操作的资 金管理制度规定。不符合《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移民管理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应建 立健全财务制度……”的规定。
七、检查意见及建议
(一)加快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进度。
1.严格执行年度计划,在本年度内的项目力争在批准的实施时限内完成。
2.在保障项目资金的前提下,迅速推进项目进度,提高移民资金使用效益,让移民及项目区群众尽早受益。
(二)进一步加强移民资金项目的计划管理。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移民资金项目年度计划,严禁未批先建;对确需调整的,严格及时履行变更手续。
(三)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管理。
1.规范合同签订,杜绝将建设项目承包给个人;规范合同订 立条款内容,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2.加强签证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督作用。
3.进一步规范项目审计和验收工作,确保工程量真实性和工程质量可靠性;完工项目及时开展项目审计、验收、移交工作, 做到项目完工一个,审计一个、验收一个、移交一个。
(四)进一步完善移民档案管理制度。尽快对文书、工程项 目、资金档案进行分类收集整理,按有关规定建档立卷,集中保 存,规范管理。研究确定各类项目资料归档的内容条目,明确各 级各方档案资料的内容和责任,确保档案归档建档及时、内容完 整真实;同时在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时,对移民档案进行同步验 收。
(五)加强与区级财政的沟通和协调。实行后扶资金专账专户管理,加强年度各级资金对账工作,进一步保障资金的安全完整。
(六)严格执行项目总体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加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监督管理,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对项目结余资金应重新报批使用,及时组织决算审计,核定项目实际 投资,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高效。
(七)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支付、报账和调整手续, 完善入账依据,确保合同、票据和资金流向一致,降低资金使用风险,避免行政经费挤占后扶资金。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提高财务工作水平。
(八)把握政策界线。结合当地实际,建章立制,制定适用 性和操作性较强的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办法,明确项目主体,完善管理体制,强化监督职责,加强项目实施及后扶资金监管。
(九)进一步完善台账管理工作。目前,隆阳区搬迁办人口 台账、资金台账、项目台账表格较多、内容复杂,部分表格内容重复,造成工作人员重复工作,增加工作量。建议合并、简化部分台账表格、内容,既减轻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又方便相关台账信息使用人使用。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0年 12月 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