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3-0-/2022-0113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1-13 |
文号 | 保发改资环〔2022〕7 号 | 浏览量 |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各园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机关事务局:
现将《云南省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转发你们,请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各园区管委会按要求进行项目储备,于每年12月至次年1月与市发展改革委对接拟争取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促进保山市节能降耗低碳工作的开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财政局
2022 年1 月13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