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3-0-/2022-0427008 发布机构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2-04-27
文号 保发改体改〔2022〕118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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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商务局关于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文件的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

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函》(云发改体改函〔2022〕138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工作实施机制。各县(市、区)、市级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扎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清单实施工作。县(市、区)发展改革、商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上下联动和部门协同。市级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商事登记制度等,着力营造公平竞争、便利高效的市场环境。

二、梳理有关市场准入事项。各县(市、区)、市级相关单位要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认真梳理本行业和本级职能范围内的市场准入事项和许可措施,并全面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事项、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隐性门槛,有关梳理及清理情况于2022年5月8日前上报市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组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电话(传真):2142759,邮箱:bsfgwtgk@126.com。

三、加强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各县(市、区)、市级相关单位要持续跟踪关注清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研究解决新问题,提出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建议,不断丰富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清单实施中的重大情况及时反馈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四、做好清单信息公开工作。各县(市、区)、市级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通过本级政府网站等渠道,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进行公开,增进各类市场主体对清单制度的了解,熟悉清单事项措施,正确理解使用负面清单。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商务局

2022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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