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3-0/20231207-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6-20 |
文号 | 保发改财金〔2022〕162号 | 浏览量 |
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及驻保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宣传推广诚信典型,在全社会形成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根据《保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2022年“诚信之星”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通过逐级推荐、专家评议、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环节,推荐评选了一批诚信典型。经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研究,决定命名杨俊英等20个诚信主体为2022年保山市“诚信之星”。现公布如下:
一、诚信个人(8人,排名不分先后)
杨俊英 保山市妇女联合会发展部部长
辉春梅 保山市永昌小学支部书记、校长
杨瑞华 隆阳区永昌街道学府社区党总支书记
范素梅 施甸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艺师
陈亚忠 腾冲市高黎贡山生态茶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黄晓林 昌宁县卡焙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解天财 共青团龙陵县委社会工作者
周 菲 滇西应用技术大学珠宝学院学生
二、诚信群体(8家,排名不分先后)
银保监会保山监管分局团委
保山市总工会
保山市妇女联合会
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新华社区居民委员会
施甸县永艳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
腾冲市清水乡人民政府
龙陵县总工会
昌宁县田园镇文昌社区居民委员会
三、诚信企业(4家,排名不分先后)
施甸县海明科技有限公司
腾冲市高黎贡山生态茶业有限责任公司
龙陵县天潭饮料有限责任公司
昌宁三川商贸投资有限公司
希望被命名的20个诚信主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诚信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与“信用保山”建设,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的积极进展。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诚信之星”的宣传力度,号召全社会积极向先进典型学习,学习他们诚实守信、开拓创新、敢于奉献的精神,在全市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增强全民诚信意识,推动诚信社会建设。
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