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3-0-/2018-0203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与执行情况 | 发布日期 | 2018-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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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3日在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保山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草案提请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及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7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部署,围绕市委四届二次全会和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跨越发展为主题,精准发力、主动作为,抓早抓实、克难奋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全年完成生产总值679亿元,同比增长11%,完成年度计划目标;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39.2亿元,增长14.1%,高于计划目标1.1个百分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81.8亿元,增长32.1%,高于计划目标7.1个百分点;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4.9亿元,增长12.4%,高于计划目标0.4个百分点;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3亿元、支出238亿元,分别增长8.4%和11.9%,分别高于计划目标0.4和9.9个百分点;实现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1111.6亿元、贷款余额691.1亿元,分别增长12.7%和15.4%,存款余额低于计划目标2.3个百分点,贷款余额超计划目标2.4个百分点;实现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164元、10321元,分别增长8.5%和9.5%,低于计划目标1.5个和2.5个百分点;引进市外到位资金800.6亿元,增长24.6%,高于计划目标4.6个百分点;实现进出口总额32018万美元,增长21.7%,高于计划目标6.7个百分点;新增城镇就业人数2.77万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3%;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对照市人大四届一次会议既定目标,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项指标未完成年度任务。年末受部分企业及投资公司、扶贫开发公司、土地收储中心支付项目资金、工程款等部分存款资金转出辖区外等因素影响,导致全市存款余额增速低于计划目标2.3个百分点;受国内城乡居民收入增速整体放缓、产业结构不优、城乡居民就业不充分等因素影响,导致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分别低于计划目标1.5个和2.5个百分点。
2017年,我市经济社会保持了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良好发展态势,但仍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发展不活、发展不均的现状没有完全改变,经济总量不大、产业结构不优、发展后劲不足的矛盾依然存在,脱贫攻坚、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的任务仍然繁重。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8年发展环境分析
从外部环境看,全球发展存在着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国内经济领域产能过剩、供需错位的矛盾依然存在,制约民间投资的根本问题没有解决,去杠杆衍生连带风险,系列矛盾和问题成为制约我国经济持续向好的主要因素;省市经济向好的基础还不牢固,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但是,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尤其是党的十九大举旗定向、擘画蓝图、开新图强、引领新时代新征程,提出了高质量发展要求、持续保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系列顶层设计,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明确了精准脱贫、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随着各项改革和重点任务进入施工期,将会稳定市场预期,产生新的制度红利,国内经济企稳的基础将全面增强。从保山自身发展看,尽管面临着诸多困难与挑战,但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及中缅经济走廊建设的持续推进,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地走开放、聚集、持续、创新、跨越发展之路,争当全省产业升级和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前沿阵地、打造全省经济发展重要增长极等战略举措稳步实施,六大工程、六大产业和“六化”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加速推进,为全市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保山跨越发展其时已至、其势已成、其兴可待。总体来看,2018年全市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
三、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市将坚持发展质量和速度并重,着力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下足功夫,努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按照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的总体部署,2018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预期建议为: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以上;
——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分别增长6%和7%以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以上;
——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增长15%以上;
——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10%和12%;
——招商引资实际市外到位资金增长20%以上;
——进出口总额增长15%以上;
——开发就业岗位2.9万人;
——实现9.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
——单位GDP综合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完成省下达任务。
为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着力抓好6个方面工作。
(一)推动产业升级提效益。坚持“产业发展、聚集为要”的理念,着力营造低成本发展环境,推动产业、企业、人才、资金聚集,力促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工业聚集化进程。围绕将“园中园”打造成“聚千户企业、创千亿园区”的目标,用好用活用足“51+49”混合所有制股权模式、“10+3” PPP融资模式以及“5+8”标准厂房租购、“30+37”电价优惠、“5+5”购房扶持、“1+5”共建共享发展等创新举措,力促5万吨高纯晶硅、汉能光伏材料等项目落户入园,全年力争“园中园”集聚企业100户、实现融资100亿元、新建标准厂房100万平方米以上,确保实现“园中园”产值40亿元以上。充分发挥保山隆基、恒丰纺织等龙头企业吸附带动作用,全链条、全领域、全方位推动硅基新材料、轻纺、装备制造等产业集群发展,加快推进中科钢研、千山药机等项目进度,扩大西安隆基5GW单晶硅棒项目生产规模,促使新澳泰年产1500吨单晶硅、深圳沅创智能电视及广告屏生产等项目投产运营。注重企业纳规培育,全力扩大新增产能,确保全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30户以上,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以上。加快农业规模化进程。围绕种养、加工、销售一体化发展,多路径发展规模化经营,新增农村土地流转7万亩,高标准建设12个土地流转万亩规模农业示范区,全力培育10户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努力巩固提升核桃、茶叶、“两烟”等传统优势产业,着力推动农业丰产丰收,确保全年实现农业增加值增长6%。加快旅游品牌化进程。以打造“东方黄石公园”为全市旅游发展的总蓝图和核心目标,加快构建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圈、高黎贡山旅游环、红色经典旅游线大发展格局。编制完成高黎贡山国家公园概念性规划、重点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按5A级景区标准推进百花岭、林家铺游客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腾冲全域旅游示范区、青华海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松山战役旧址纪念园等重点项目,全面提升保山区域整体吸引力和旅游业对经济的辐射带动能力,确保全年接待游客增长15%、实现旅游收入增长25%。着力推动三产融合发展。继续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扶持电子商务平台、重点电商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农村和社区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推动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有机衔接。着力推动金融、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健康养老、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确保全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8.5%以上。
(二)扩大有效投资增后劲。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全力争取上级预算内补助资金、重点项目投资基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支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突出系列创新性融资招商政策综合效应,努力将“园中园”打造成全省招商引资示范区,确保引进市外到位资金增长20%以上;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加大企业债、项目收益债申报发行力度,有效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强化银政企融资对接,力争全年贷款余额增长15%以上。全面落实投资月度评价、投资月度调度会商、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机制,强化项目规划、环评、用地、水保等审批服务,促进项目落地建设,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突出“五网”基础设施建设,高效推进保泸、昌保、腾猴等8条高速公路和大瑞铁路保山段建设,启动中心城市有轨电车项目,加快推进保山机场、腾冲机场二期改扩建及腾冲口岸机场、昌宁通用机场建设,稳步实施16座中小型水库及水源连通、河道治理等水网设施建设,抓好6个水电站建设和500千伏永昌输变电等能源工程,全力推动省电子政务保山灾备中心、“三网融合”试点工程等互联网项目。抓实“六大”领域投资,力求形成强劲支撑,确保完成综合交通投资130亿元、工业投资170亿元、房地产业投资200亿元、城镇基础设施投资110亿元、农业农村(含扶贫)投资75亿元、服务业投资60亿元以上。加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进一步调整完善全市“万亿元”投资规划、PPP重大建设项目以及省重点项目投资基金项目库,强化项目储备。全力优化投资结构,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促进民间投资增长各项政策措施,切实改善营商环境,加大民营企业扶持培育力度,加快发展实体经济,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大幅提升工业投资,进一步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
(三)深化改革开放激活力。破立结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去”“降”“补”工作任务。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强化对金融风险、地方政府风险、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的监测、研判、预警和管控,从严把关政府投资项目,避免出现较大资金缺口、增加地方政府债务负担,支持企业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改善市场主体资产负债结构,积极防范和化解各类重大风险。加快推进国家天然气利用示范区试点建设,杜绝“地条钢”死灰复燃。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加快棚改步伐,盘活城市闲置和低效用地,加强住房市场监管和整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面落实省政府“75条”降成本政策和全市“降免缓补”措施,切实为实体企业在税费、融资、用能、用地、物流等领域轻装减负,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加快补齐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等短板,不断提高供给质量和服务均等化水平,努力激发经济增长的动力和活力。纵深推动“放管服”和投融资体制、价格机制、电力体制等经济体制改革,健全市场信用体系和监管体系,优化要素市场化配置,努力释放市场主体活力。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殡葬改革、户籍改革和教育、文化、卫生、计生等专项领域改革。努力扩大沿边开放,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及中缅经济走廊建设,加快实施腾猴高速、瑞孟沿边高速、腾冲口岸机场等综合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项目,全力破解通道瓶颈。加快构建保山—曼德勒“一线两园”内外发展平台,全力推进保山工贸园区“园中园”和缪达经贸合作区建设,全年完成缪达经贸合作区12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引入5户以上有实力的加工企业或贴牌企业落地。启动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园中园”5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建设,确保全年进出口总额增长15%以上。
(四)统筹城乡发展优环境。加快推进城市生态化进程,坚持“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生态城市、园林城市”四城同创,不断巩固“创文”“创卫”成果,抓好昌宁、龙陵、施甸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加快推进昌宁全国文明城市和隆阳、施甸、龙陵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有序推动腾冲国家森林城市和龙陵、昌宁省级森林城市及湿地公园创建,建成昌宁、施甸城市公园“园中园”,争取隆阳、施甸、龙陵通过省级园林城市验收。加快建设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东山森林公园“园中园”、万亩生态观光农业园,着力打造施甸太阳湖、腾冲欢乐湖二期、龙陵龙山湖二期、昌宁茶韵公园等一批生态公园,着力优化城市生态空间。加大城市面山治理力度,全力整治提升坝区人居环境,深入推进城市“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农村“七改三清”环境整治,抓好高速公路、旅游线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实施城市双修工程,加快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启动实施隆阳区南苑商场、如意巷等片区城市修补试点项目。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17.5万亩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加大公益林管护力度,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抓好隆阳东河、红花河及城北防洪河河道治理,实施好腾冲大盈江、龙陵五板桥滨河、昌宁右甸河核心段等水生态修复及水体景观提升工程,全面改善集镇、村庄供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努力提升全市生态建设水平和绿色发展质量。加快推动产城融合发展,抓实腾冲、板桥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加快推进玛御谷温泉、高黎贡山摄影、昌宁红茶等16个特色小镇创建,力争每个小镇累计完成总投资的60%以上。全面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科学制定发展规划,依托102个传统村落和5个中国(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传承利用,加快实施50个美丽宜居乡村示范项目建设。
(五)抓实精准脱贫补短板。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紧扣“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对标对表精准发力,坚决打赢易地搬迁扶贫、产业就业扶贫、贫困村脱贫振兴等为重点的“十项攻坚战”,确保年内90个贫困村脱贫出列、9.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退出、昌宁县脱贫摘帽。严格对照贫困村出列“10项考核标准”和贫困户退出“6项考核标准”,切实加大对贫困村、贫困户的产业扶持力度,实现计划脱贫退出村、脱贫退出户产业全覆盖,确保贫困人口持续稳定增收。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农危改项目,全年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8000户。强化涉农资金整合和扶贫资金监管,推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兜底保障等扶贫措施落到实处。加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继续实行市县乡领导挂包易地扶贫搬迁制度和督查挂包机制,加大对住房竣工入住、产业覆盖、旧房拆除等10项指标的评价考核力度,切实推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确保2017年22753人、2018年11913人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按要求搬迁入住。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不断激发内生动力,全力整合社会扶贫、企业帮扶等各方力量,增强攻坚合力,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脱贫攻坚。
(六)突出社会民生强保障。全力抓好就业创业工作,大力发展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强化职业技能教育和就业服务,有序转移农村劳动力,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援助,确保全年开发就业岗位2.9万个,新增城镇就业人数2.4万人。努力推动居民增收,积极采取发展产业、推进农村劳务输出、加快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落实就业创业、扩大社保覆盖和提标等促增收措施,推动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努力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补助资金,实施好教育、卫生、养老、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和质量。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学校、城乡、区域间教育发展水平差距,努力推动教育均衡发展,稳步提升各级各类教育质量,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培育一批职业技术人才,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对口支援、专家工作站建立、远程医疗等工作,全面推进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医联体建设,切实加强流行性传染病防治,努力提升群众健康水平。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积极推动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发展,巩固提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生活,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逐步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全面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抓好稳价保供,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加强社会治理,加快构建集网格化管理、政务服务、便民管理、医疗服务等为一体的“995”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完善群测群防灾害预防体系建设,强化各类安全隐患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各位代表,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时代描绘新蓝图,新目标开启新征程,新征程呼唤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抓实干,为谱写保山经济社会发展新篇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10.9
保山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计划(草案)表 | ||||||||||||
指 标 名 称 | 计 算 单 位 | 2016年完成 | 2017年计划 | 2017年完成 | 2018年计划 | 责任单位 | ||||||
绝对数 | 增幅(%) | 绝对数 | 增幅(%) | 绝对数 | 增幅(%) | |||||||
一、生产总值 | 亿元 | 613.4 | 680 | 11 | 678.9 | 11 | 766 | 10 | 市发展改革委 市农业局 市工业信息化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商务局 | |||
第一产业 | 亿元 | 151.3 | 162 | 5.5 | 159.1 | 6.2 | 175 | 6 | ||||
第二产业 | 亿元 | 214 | 236 | 14.8 | 245.7 | 14.5 | 285 | 14.1 | ||||
第三产业 | 亿元 | 248 | 282 | 11 | 274.2 | 306 | 8.5 | |||||
工业增加值 | 亿元 | 144.9 | 154 | 13 | 159.1 | 14.1 | 177 | 12.3 | 市工业信息化委 | |||
建筑业增加值 | 亿元 | 69.3 | 83 | 19.5 | 86.8 | 17.8 | 108 | 17.9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 | % | 124.7 | 132 | 13 | 139.2 | 14.1 | 155 | 13 | 市工业信息化委 | |||
三、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 | 亿元 | 667 | 834 | 25 | 881.8 | 32.1 | 909 | 20 | 市发展改革委(备注:2017投资完成数修订为757.8亿元) | |||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亿元 | 57.5 | 62.1 | 8 | 62.3 | 8.4 | 66 | 6 | 市财政局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亿元 | 212.7 | 217 | 2 | 238 | 11.9 | 254.7 | 7 | ||||
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亿元 | 200.2 | 224.2 | 12 | 224.9 | 12.4 | 252 | 12 | 市商务局 | |||
六、进出口总额 | 万美元 | 26604 | 30600 | 15 | 32018 | 21.7 | 36820 | 15 | ||||
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 | 亿元 | 986.1 | 1134 | 15 | 1111.6 | 12.7 | 1278 | 15 | 中国人民银行保山中心支行 | |||
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 | 亿元 | 599 | 677 | 13 | 691.1 | 15.4 | 795 | 15 | ||||
八、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27801 | 30580 | 10 | 30164 | 8.5 | 33180 | 10 | 国家统计局保山调查队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农业局 | |||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9426 | 10560 | 12 | 10321 | 9.5 | 11560 | 12 | ||||
九、脱贫人口 | 万人 | 5.6 | 5.4 | 5.9 | 9.1 | 市扶贫办 | ||||||
十、开发就业岗位 | 万人 | 2.9 | 2.77 | 3.2 | 2.9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十一、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3.43 | ﹤4.3 | 3.4 | ﹤4.3 | |||||||
十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 % | 101.4 | ﹤103 | 101.3 | ﹤103 | 市发展改革委 | ||||||
十三、引进市外到位资金 | 亿元 | 642.4 | 772 | 20 | 800.6 | 24.6 | 960 | 20 | 市招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