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3-0-/2022-051802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便民服务(办事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2-05-18 |
文号 | 浏览量 |
一、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二、受理范围
市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部分需依法招标的核准和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三、审批条件
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2.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四、所需材料
1.招标方式核准申请表。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县(市、区)发展改革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或到市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业务科室在收到受理事项的4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依据项目是否符合招标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等。 审查裁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其他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审查。
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到县(市、区)发展改革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或市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核准文件或《不予通过决定书》。
六、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 3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 3个工作日
七、办事窗口
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窗口;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B区。
乘车方式:①乘2路A、9路公交车至区住建局站下车,北行50米左转西行100米;②乘3路、8路、9路公交车至第二小学站下车,北行30米右转东行200米。
电话:0875—2198332。
网址:http://zxjg.yn.gov.cn/(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非工作日 按预约时间提供服务。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及投诉方式
咨询方式
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窗口;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B区。 乘车方式: ①乘2路A、9路公交车至区住建局站下车,北行50米左转西行100米;②乘3路、8路、9路公交车至第二小学站下车,北行30米右转东行200米。 电话:0875—2198332。 网址:http://zxjg.yn.gov.cn/(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回复方式:当场回复、电话回复、信函回复、网络回复。
投诉方式
1.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299号;乘车方式:乘3路、8路、9路公交车至永昌会堂站下车,南行80米; 电话投诉:0875—2122429。 网络投诉://www.alkalih2o.com/bmym/bssfzhggwyh/zfxxgkpt.htm(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
2.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监督投诉窗口;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 乘车方式: ①乘2路A、9路公交车至区住建局站下车,北行50米左转西行100米;②乘3路、8路、9路公交车至第二小学站下车,北行30米右转东行200米。 电话投诉:0875—2239000。 网络投诉:http://zwfw.yn.gov.cn/bss/home/(保山市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
3.保山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299号;乘车方式:乘3路、8路、9路公交车至永昌会堂站下车,南行80米;电话投诉:0875—2126152;网络举报:http://jubao.baoshan.gov.cn/(中共保山市纪委 市监察局举报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