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3-0-/2020-0507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05-07 |
文号 | 〔2020〕- 74 | 浏览量 |
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全市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降低 0.01421 元。重大水利建设基金由 0.00225 元/千瓦时下调为 0.001125 元/千瓦时形成的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 我市对除商业用电以外的各类用电目录电价上调了 0.001125 元/千瓦时。使 用输配费用结算的工业用户,没有及时的承担这部分费用。从 2020年 4 月 1 日起,对使用输配费用结算的用户(含直接交易用户),在输配费用外加收 0.001125 元/千瓦时,共同承担一般工商业降价负担。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