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3-0/20200526-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05-26 |
文号 | 保发改资环〔2020〕225号 | 浏览量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
为加强永磁同步电动机、空气净化器、道路和隧道照明用 LED 灯具、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房间空气调节器、室内照明用 LED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工作,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十五批)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20〕53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职能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十五批)及相关规则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 5月 26日
(此件公开发布)